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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子女在公司住宿安全免責協議

關於員工子女在公司住宿安全免責協議模板

  我公司工廠區內設有員工宿舍,為了讓員工有歸屬感,員工可申請夫妻房,並能將自己的孩子帶回宿舍住。為了進一步規範安全問題,使每一個介入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帶子女入住的家屬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自願選擇是否簽署。凡簽署者均示為認同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內容;如有不簽署者,孩子不可自行帶入廠區。

  一、 由於帶子女入住,具有自由選擇性質。凡帶子女入住的員工,具有對子女的監護權。對於子女在生活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子女家屬負主要責任。公司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 入住子女要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年滿18歲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週歲的,由其生活中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三、 生活中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與公司無關。

  四、 孩子在廠區裡自由玩耍時不小心受傷,公司不負有任何經濟責任。

  五、 入住子女如在食堂就餐,需憑票食用食堂菜品。如在就餐過程中或就餐後發生事故,不牽扯公司及食堂工作人員。

  六、 因公司內車輛繁多,子女家屬要履行其監護權。如孩子在廠區玩耍,造成意外傷亡,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 如孩子在屋內玩耍造成意外發生(火災、觸電等),子女家屬針對自身以及其他除自身以外的`所有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八、 杜絕孩子在室內大吵大鬧,保證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如對其他家庭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而引起的矛盾糾紛,公司不予以解決。

  九、 凡入住子女,公司對其不履行任何教育義務。

  十、 保證子女的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由員工子女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子女家屬自行獨立承擔。

  十一、 所有簽署者都是完全自願的,介入者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

  十二、 所有簽名者簽名確認,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家長簽字:

  身份證號碼:

  子女簽字(可代簽):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