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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青少年發展狀況與需求調查報告

殘疾青少年發展狀況與需求調查報告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殘疾青少年發展狀況與需求”課題組與中殘聯研究室合作對7-35歲殘疾青少年進行了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由調查員以入戶調查或其他形式對殘疾青少年逐一面訪,當場填答並回收問卷,在全國6個省18個(地)市發放問卷4570份,回收有效問卷4536份,問卷有效回收率99%。此外,課題組透過座談、訪談和實際走訪殘疾人工作部門、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方式,在10個(地)市進行了實地調研。專門針對這一年齡段殘疾青少年進行如此規模與範圍的調查,在我國尚屬首次。課題報告《7至35歲殘疾青少年發展狀況與需求研究報告》從教育、康復、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與救助扶持、生活與休閒娛樂等五個維度對殘疾青少年的發展狀況進行了調研分析,並對如何做好殘疾青少年工作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一、就業創業、康復教育等是殘疾青少年的五大核心需求

  本次調查發現,除了福利性的經濟資助外,殘疾青少年的五大核心需求分別是:就業創業(29.0%)、康復治療和服務(28.1%)、學習指導(17.5%)、生活照料(8.3%)、心理輔導(7.3%)。分年齡段來看:7-15歲年齡段的需求集中在康復訓練和服務(36.1%)、學習指導(31.9%)、生活照料(8.9%)、心理輔導(8.0%),就業創業需求很少(6.6%);而16-35歲群體,就業創業方面的需求極為強烈(39.9%),其次為康復治療與培訓(24.2%),第三為學習指導需求(10.6%),隨著年齡的增長有所下降,第四為生活照料(8.0%),第五為心理輔導(7.0%)。

  二、正確認識特殊教育,提高就讀比例

  課題組調查表明,殘疾青少年的總體失學率較高,73%的人上過學或正在上學,從未上學的比例達到了27%。其中,智力水平和殘疾程度是影響殘疾青少年上學的最大因素。因此,殘疾青少年的失學狀況呈現兩個明顯特點:一是智力和多重殘疾青少年從未上學的比例較高;二是殘疾等級越高,從未上學的比例越高。

  殘疾青少年主要就讀於普通學校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的總體比例較低:有受教育的殘疾青少年中,73.3%的人在普通學校普通班隨班就學,21.4%的人在特殊教育學校讀書,3.3%的人在普通學校特殊班讀書,2.0%的人自學或者參加自學考試。當然,從時間上來看,殘疾青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的比例在逐漸提高:31-35歲的佔11.2%,26-30歲佔17.4%,21-25歲的佔22.0%,16-20歲的佔30.3%,7-15歲的佔38.3%。受特殊教育資源地理分佈等因素的影響,城鎮殘疾青少年(28.1%)比農村殘疾青少年(22.0%)接受特殊教育的比例高。肢體殘疾青少年由於在其他方面不存在什麼問題,一般都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但是,適合接受特殊教育的聽力、言語、視力、智力等殘疾型別的青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的比例也較低。之所以如此,既有特殊教育資源不足、離殘疾青少年家庭較遠不易獲得等因素,也與部分父母誤以為殘疾青少年就讀於普通學校能更好地融入到正常孩子中去,從而把更適合接受特殊教育的孩子送入普通學校等不正確的認知有關。

  事實上,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青少年,往往學習效果並不好。在應試教育的背景下,許多校長默許他們不用參加評估與考核,有些老師對他們也是完全放棄,而這些殘疾青少年的成績普遍都很差。專門針對殘疾青少年的特殊教育學校實行小班制,並且有專門的特殊教育老師有針對性地對不同的殘疾類別進行教學,適合接受特殊教育(在特殘學校或普通學校特殊班接受教育)的殘疾青少年接受特殊教育更有利於他們的教育和發展。

  由於殘疾青少年無法適應適合於正常人的普通學校,他們往往在讀完小學或初中後就無法繼續學業了。殘疾青少年的受教育程度以小學和初中為主,高中以及大專以上所佔比例較低,其中受教育程度為小學的佔43.3%,初中佔34.6%,高中佔12.1%,大專以上佔10.0%,小學和初中的累積比例為77.9%。

  三、破除康復治療誤區,加大宣傳力度

  殘疾青少年獲得康復治療服務的比例近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在過去一年中,殘疾青少年中僅35.0%的人接受過康復治療服務,其中,城鎮殘疾青少年接受過康復治療的比例(39.4%)明顯高於農村(32.1%)殘疾青少年。最近15年來,國家對康復投入的力度越來越大,7-15歲的'殘疾青少年接受過康復治療服務的比例最高,為44.0%,其他年齡段接受過康復治療服務的比例大致相當,在31.0%左右。

  在沒有得到過康復治療服務的65.0%的殘疾青少年中,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一些殘疾青少年是因為沒有錢,而無法進行康復治療,這佔28.1%。但更多的人是因為主觀上對康復治療的理解存在誤區,從而導致他們沒有接受康復治療服務。他們或者過高期望康復治療的效果,希望能夠達到正常人的水平,從而認為即便治療了也不會有效果,這佔39.8%。或者由於認識上的誤區,主觀判斷不需要進行康復治療,這佔15.7%。還有一部分人不知道要進行康復治療,這佔13.1%。

  殘疾青少年對康復治療的理解存在偏差,這與落後的康復知識宣傳服務相關。他們曾接受過的康復治療服務中,提供康復知識這一項佔11.2%,只有20.2%的殘疾青少年表示他們曾接受過康復知識服務。可見,需要進一步加大康復知識的宣傳力度,糾正人們對康復治療的錯誤觀念。

  課題組專門調查了接受過康復治療服務的殘疾青少年對康復治療服務的評價,結果顯示,殘疾青少年對於他們所得到的康復治療服務總體評價較高。評價為很好的佔15.9%,較好的佔32.2%,二者累積比例為48.1%,將近一半的人評價為較好及很好。評價為一般的佔34.0%,沒什麼效果的佔15.4%,效果很差的僅佔2.4%。

  在康復治療公共服務中,政府在康復治療與訓練上的投入最大,這佔總體的34.8%,有63.0%的殘疾青少年曾得到過康復治療與訓練。大多數殘疾青少年在接受了康復治療訓練後,有效提高了他們的生活自理等能力,雖然無法達到正常人的水平,但較之前的狀況已經大大改善,減輕了家庭和父母的負擔。

  四、殘疾青年就業存在“兩低一高”現象

  關注殘疾青年就業,幫助殘疾青年走上社會、融入社會、參與社會,不僅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問題,更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它既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殘疾青年發展狀況與需求課題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殘疾青年在就業方面存在“兩低一高”現象,即就業率低、工資水平低,但工作滿意度高。

  殘疾青年就業率低。在參與本次調查的15-35歲殘疾青年中,有工作的佔17.9%,另有8.3%的人在家務農。如果將在家務農視為處於就業狀態,那麼15-35歲殘疾青年就業率僅為26.2%,遠低於普通青年的就業率。其中,肢體、視力、聽力殘疾青年就業率相對較高。肢體殘疾青年中,有工作的佔20.8%;視力殘疾青年中,有工作的佔19.8%;聽力殘疾青年中,有工作的佔18.0%。言語(12.3%)、精神(6.0%)、智力(5.7%)、多重殘疾(8.6%)青年就業率相對較低。從就業領域和方式來看,殘疾青年以自謀生路為主。在業殘疾青年中,近四成透過熟人介紹而獲得工作崗位,近兩成的殘疾青少年透過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找到工作。這表明在殘疾青年就業渠道中社會資本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殘疾青年工資水平低。調查資料顯示,在業者中,最低月工資為100元,最高為6000元。除極少數人(4.7%)月工資在3000元(不含)以上,在業殘疾青年月工資集中在較低水平。半數的在業殘疾青年工資不到1500元。

  殘疾青年工作滿意度高。雖然在業殘疾青年中近三成自感同工不同酬,收入比相同工作或相同崗位的非殘疾人低,但是在業殘疾青少年中近5成對自己現在的工作滿意,僅有約一成的殘疾青年對目前工作不滿意。對處於勞動年齡的殘疾青年而言,能就業本身會令其比健全人更容易獲得工作滿意感。因而促進殘疾青少年就業的政策效果將具有良好的放大效應。

  五、殘疾青年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兩大體系有待完善

  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殘疾人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把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域性,加大投入,加快推進,務求實效,取得很大成效,但仍有待進一步完善。

  殘疾青少年總體社會保障水平偏低。在被調查的4536名7-35歲殘疾青少年中,2841人參加了新農村合作醫療,佔應答人數的近7成(67.4%)。社會保險中,參保率從高到低依次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與工傷保險。少數調查物件參加了商業保險(3.5%)或其他保險(6.8%)。結合在業狀況來看,雖然在業者社保參保率的比例顯著高於未在業者,但僅半數及以下的在業者分別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提高在業殘疾青少年參保率任重道遠。殘疾青少年人中超過3成(33.9%)的人在享受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從低保水平上來看,半數的低保殘疾青少年月低保收入不到180元。在未享受低保的殘疾青少年中,超過一成(11.3%)的調查物件主要因為不知道可以申請低保,還有部分人(6.7%)報告其未享受低保主要在於要託關係而其沒有人情關係,僅有不到6成的調查物件因為條件不符合而沒有享受低保。

  社會組織在殘疾青少年救助方面作用微弱,亟待加強。從殘疾青少年接受救助的主體來看,超過一半的殘疾青少年曾接受過來自政府的幫助,有4成接受過來自村(居)委會的幫助;另約有一半的殘疾青少年曾接受過來自親友的幫助,超過2成曾受到過鄰居的幫助。在這種正式的與非正式的救助之外,殘疾青少年接受來自社會組織(如慈善組織、社工等)的幫助較為少見。從殘疾青少年獲得的具體救助形式來看,約三成(28.7%)調查物件表示曾獲得過米、面、油、被服等救濟物品,其次為定期補助、他人救助、慰問錢物和救濟款這幾類,獲得這些救助的比例不相上下(佔16.0-18.7%)。獲得其他型別的社會救助者僅佔7.4%。

  六、戶外活動參與率低限制殘疾青少年融入社會

  “生活與休閒娛樂狀況”調查顯示,戶外活動參與率低限制了殘疾青少年融入社會。調查表明,“多數殘疾青少年的休閒生活都處於足不出戶的狀態,休閒娛樂活動侷限於家中,戶外休閒活動除了逛公園的參與率超過了10%外,其它如旅遊、參觀展館等活動的參與率都極低”,“殘疾青少年的休閒娛樂活動排在前6位的分別是:看電影電視(64.9%)、一個人發呆(38.9%)、上網(20.6%)、聽廣播(16.3%)、到公園玩(12.9%)、看書報雜誌(10.8%)”。“值得注意的是,約4成的殘疾青少年把一個人發呆作為自己主要的休閒娛樂活動之一,這說明他們休閒娛樂的匱乏與單調。走出家門是殘疾青少年接觸社會、融入社會的基礎,家庭之外的休閒娛樂活動參與率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們的社會融入”。

  此外,關於殘疾青少年的“生活與休閒娛樂”狀況調查還顯示,“從家庭生活現狀來看,多數殘疾青少年家庭的收入和生活處平均水平之下,接近7成殘疾青少年反映自己家的收入在當地處於較低水平”;“從變化趨勢來看,殘疾青少年家庭生活雖然持續改善,但進展較為困難,且存在波動與反覆”,“46.2%的殘疾青少年表示沒什麼變化,有11.1%的殘疾青少年表示家裡的生活更差了”;“從阻礙因素來看,殘疾青少年休閒娛樂的主要障礙在於經濟、場所與身體方面的條件制約”,“影響殘疾青少年休閒娛樂的因素主要為缺錢(39.6%)、沒有合適的場所(39.5%)、行動不便(31.5%),從中看出殘疾雖然是阻礙殘疾青少年參與休閒娛樂的主要因素之一,但外在的經濟條件限制和場所限制對他們的休閒娛樂阻礙更大,這也是他們對旅遊、參觀等消費門檻較高的戶外活動參與率低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