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安全施工協議書模板彙編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專案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定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專案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透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溼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裝置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裝置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執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專案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 現場所有用電裝置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線,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裝置,照明裝置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裝置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裝置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專案經理提出申請,經專案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定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線。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次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設定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定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定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監理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馬鞍山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現就本工程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工程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乙方應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施工委託進行施工,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樓頂及周圍其它設施的分佈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後方可開工。
三、乙方負責甲方的裝置安全,若由於乙方在安裝時造成業主房屋嚴重損壞,乙方按價賠償並承擔由於裝置損壞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四、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於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定醒目的標誌;
五、在甲方單位內部場地施工時,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六、乙方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避免、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八、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在甲方單位內施工時甲方單位內部的相關手續,乙方需遵照執行。
九、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對於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監理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工程專案: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不得對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裝置、設施等。
3、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專案負責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
4、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依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具體操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5、乙方要保證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工作。
6、乙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
7、在出現安全隱患時,乙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8、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終止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XXX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機電裝置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裝置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裝置,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
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
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裝置,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專案負責人: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委託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內容:
施工地點:
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為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維護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和施工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檔案指示精神和施工安全相關的規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發生人身和裝置事故,經雙方協商一致,制定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支援、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
2.隨時對乙方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二、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進行施工作業。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① 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
②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 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 及時向甲方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3.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事故及後果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5.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施工知識,熟悉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要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8. 運輸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車輛、行人、市政設施、專業管線及沿途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對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9.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會議,自查自糾不安全的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10.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劃》的要求。用電裝置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2.特種工具要有合格證,使用前做好檢修。特種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方可進行作業。特種工作業證應按期審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裝置。
1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嚴禁吸菸。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14.消防裝置的配置、存放和使用應規範並按期更換。
15.材料物品按要求規範擺放,標示明顯醒目。
16.防護網、安全帶按規範安裝使用。
17.高空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範,遇到大霧、大雨和大風天氣時禁止高處作業。
18.現場施工中杜絕“三違”行為。發生事故要立即上報。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為確保公司20xx年裝置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保持工作現場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檢修、施工的安全,甲方與乙方(各檢修、施工外協單位)就保證安全生產和施工質量等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檢修、施工前乙方安全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檢修、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配齊相應安全防護設施,對其自身安全負全責;
2、乙方參加檢修、施工的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同時遵守甲方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屬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持有效證件進行作業。
3、乙方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電鑽、砂輪等,可生產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動火證,經甲方審批後才可施工;
4、乙方在動火施工期間必須設立監護人,監護人在作業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及時聯絡有關人員採取措施,作業完成後,安排及時清理現場,並要會同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5、乙方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接受甲方管理,電氣裝置、工具、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6、乙方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裝置或容器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由乙方安排有救援能力的監護人做好監護工作。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並及時報告甲方;
7、乙方凡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高空作業不應交叉進行;
8、乙方在其工作範圍內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對甲方裝置及人身安全造成損害的,由其引起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XX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