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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

有關採購合同合集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採購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採購合同 篇1

  湘安辦公系統編號:

  購貨單位: 湖南省工業裝置安裝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以下簡稱需方) 供貨單位: 株洲市上華機電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供方) 簽訂地點: 時代新材專案部

  簽訂日期: xxx.12.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就本合同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供貨清單(合同標的物) 單位:元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注: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不僅限於以上所列標準,其中未包括的內容執行現行的國家和行業適用於該產品的相應標準、規定、規範的最高標準。供方有責任瞭解並嚴格遵守這些標準、規定、規範。

  4、沒有以上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協議要求執行。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是: 合格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供方保證提供合同中確定生產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2、供方承諾標的物的質保期限為壹年,自標的物透過業主裝置效能考核並簽署效能考核合格證書後開始計算,標的物過質保期後,並不免除供方對其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合同簽定後,供方20xx 年 12 月 15 日前將所有標的物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如有調整,需方另行通知。現場卸貨由 黃浩文 負責,需方驗收合格前,標的物的一切風險責任、材料損失和相關費用均由供方負責。提貨人: 黃浩文;交貨地址: 南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聯絡電話:18073362772 。

  五、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按以下方式執行:

  供方採用 汽車 方式運輸,運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取。在正式交貨前,包括運輸途中、卸貨中如有人身傷害或材料損失均由供方負責。

  六、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無 。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1、供方提供不使標的物受損的包裝,且符合國家安全環保的相關要求,包裝物不回收;

  2、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標的物損壞的,供方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

  3、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標的物丟失的,供方負責賠償。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需方根據供貨清單對標的物的數量、外觀、尺寸、重量、長度進行初步驗收(勾選);

  2、對標的物質量和技術引數的驗收按本合同第一、二條規定;

  3、需方對標的物進行驗收後,對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在 3天 內提出,供方應予以積極回應,並在 7 天內處理完成,否則,視為預設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對於有爭議的產品(或工程要求做檢驗的產品),雙方可共同委託(或由需方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鑑定;如鑑定合格,檢驗費用由 需方 承擔;如鑑定不合格,由供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損失。

  5、需方對標的物的驗收與付款,不免除供方對標的物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需方在壹年內發現供方提供的產品存在隱蔽瑕疵,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必須更換或修復。

  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交付標的物時,提供合同約定標的物生產廠家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質量證明資料並加蓋供方公章,按生產廠家的出廠標準提供備品備件(需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另行商定)。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1、雙方協商後同意按以下方式付款。

  合同簽訂後,預付(¥187500)壹拾捌萬柒仟伍佰元作為備料款。所有標的物全部到達需方指定地點且驗收合格,供方開具合同全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需方支付到合同金額的 95% 作為貨款,餘5% 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一次付清; 稅務發票送

  至湖南省工業裝置安裝有限公司三分公司時代新材專案部 。

  2、供方同意以下兩個要求: ①、供方承諾所有結算按供貨清單的單價執行,不隨市場價格漲跌波動。若供方單方面提高標的物價格或以漲價為由拒絕供貨,則視為違約,供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雙倍退還所收的全部貨款。

  ②、需方施工現場如有因設計變更等原因造成的,已送到需方的標的物不能全部用於需方工程時,需方可將未損壞的標的物按合同附件清單中約定的單價退還給供方,需方可將此部份的貨款直接從未付貨款中扣除,退還供方的運費由需方承擔。

  3、供方確認其收受貨款的開戶銀行為: 中行賀家土支行 ;戶名為: 株洲市上華機電有限公司;帳號為: 5885 5734 7870 ;供方如變更帳號,需書面方式通知需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需方概不負責。

  十一、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責任與保證:

  1、供方在標的物運輸及裝卸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xx/ISO14001-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範》(GB/T28001-20xx)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採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減少和控制環境汙染,以保證相關人員的職業健康和安全。

  2、供方將標的物運至施工現場後,應嚴格遵守需方和工程總承包施工現場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控制管理要求及相關規定。一旦出現由於供方原因造成的有關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事故(事件),全部責任由供方負責,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賠償。

  十二、違約責任:

  1、供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期限交貨,每延遲一天,供方按 5‰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5‰ 的違約金;需方不再需要的,在 7 天內通知供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3、若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在數量、規格、型號、質量等方面與合同要求不相符,或存在問題,供方應在 3天 內予以解決;若造成逾期交貨的,按以上第1條處理;若問題無法修復處理,供方又不予更換新品,按以上第2條處理。

  4、若供方違反以上規定,則需方有權要求退貨或終止(或解除)合同,且不必支付剩餘貨款,供方應在 7天 內無條件退還已收的全部貨款,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需方的損失(包括工程業主方因此給需方的處罰);

  5、需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足額付款。由於需方原因推遲付款,交貨期可相應順延。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該不可抗力發生後二十天內提供證明,根據該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酌情免除責任。一方遲延履約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注: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 2 種方式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費用由敗訴方承擔。裁決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

  1、向需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即 株洲 仲裁委員會。

  2、向株洲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加蓋 公章後正式生效,至雙方理賠完畢、貨款兩清之日止合同失效,但不免除供方對標的物質量保證的責任。

  2、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條款的修改與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才能生效,併成為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 2 份,供需雙方各執 1 份;本合同的傳真件和影印件均 有效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供方責任人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採購合同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鋪位: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

  衛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食品採購行為,確保食品採購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採購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價格合理,根據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大米、食用油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數量與時間

  供貨數量視甲方每月就餐學生人數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每週供貨一次,寒暑假除外。採購時,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提前1天告知對方。

  二、供貨價格

  1.乙方所供糧、油價格應每週報價一次,但價格應低於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一十,並以報價當週價格為準,同時不得高於本街道(社群)中餐學校食堂所購同類同等糧、油食品價格。

  2.乙方應於前一週週五以前報價。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1.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必須經國家食品衛生檢驗檢疫機構檢驗並具同批糧、油產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並向甲方提供由國家工商、衛生檢驗檢疫部門頒發的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有關《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經營者年度健康體檢合格證影印件及交驗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所供糧、油產品不摻假、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供糧、油食品,甲、乙雙方過稱,淨重數量誤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過3‰。

  四、供貨交付與驗收

  1.供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送貨。

  2.交貨地點:乙方將供貨糧油食品送至學校食堂食品庫房。

  3.供貨驗收:乙方送交的糧、油食品必須是定量包裝,貨物淨重量必須與包裝袋/桶上標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驗收時,大米按供應袋數的5%抽驗數量與質量,油逐桶驗收數量和質量。

  (1)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3‰視為正常誤差),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

  (2)如有摻假、變質,乙方自行收回。

  五、貨款結算支付

  乙方供貨送交甲方食堂,經驗貨人對數量與質量進行驗收後,由乙方出具兩聯制銷售發票或單據,同時甲方支付購貨現金,錢貨兩清。

  六、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就餐師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鑑定原因屬實後,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2.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如乙方送貨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時送貨,雙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採購合同 篇3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 採購專案的招標結果,甲方接受乙方為本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所做的投標檔案,乙方必須完全按中標通知書中約定履行義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一、裝置內容

  1.1 裝置名稱:

  1.2 型號規格:

  1.3 技術引數:

  1.4 數量(單位):

  二、專案工程內容

  2.1裝置採購

  2.2裝置安裝工程

  三、合同金額

  3.1 本合同專案金額為總承包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幣。該價格包括:

  1、 投標的裝置總價;

  2、 裝置的標準附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運輸、裝卸、安裝、除錯及法定驗收檢測

  合格所需的各種費用;

  3、 安裝過程所涉及的其它費用(含起重機械使用費、牆體地板開鑿、補洞及修復等);

  4、 必要的保險費用和各項稅金。

  四、技術資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裝裝置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

  4.2 乙方應按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採購裝置的詳細技術資料。

  4.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範、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五、智慧財產權

  5.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裝置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六、無產權瑕疵條款

  6.1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裝置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裝置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

  七、履約保證金

  7.1 在簽定正式合同後直接轉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及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在採購的裝置到達指定地點並初驗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無息)。

  八、質保期和質保金

  8.1 質保期內,乙方對裝置提供免費維修服務。

  8.2 質保金為:合同價款的5%。

  8.3如質保期內乙方提供的裝置經驗收無質量問題,在質保期滿後甲方接到乙方申請退付意見書後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九、交貨期、交貨方式、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

  9.1 交貨期: 按投標函或中標通知書規定。

  9.2 交貨方式:現場初驗,裝置合格與否以竣工後經法定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為準。

  9.3 交貨地點:

  9.4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收到定金之日起90日內。

  9.5 安裝工期:合同簽訂後收到定金之日起120日內。

  十、貨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定金;提取裝置前支付合同價款的65%,裝置安裝完畢、驗收、除錯,法定檢驗合格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10%,剩餘5%作為質量保脩金(可採用銀行保函),保修期滿後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無息),採用銀行保函形式的銀行保函到期作廢。

  十一、裝置包裝、發運及運輸

  11.1 乙方應將裝置的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裝置內,在裝置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裝置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裝置在安裝、法定檢驗合格交付給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十二、初驗、安裝、除錯和法定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12.1 在所有裝置運抵甲方指定地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初驗,並向甲方提交裝置、標準附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質量合格證、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等清單供甲方初驗。

  12.2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初驗,對乙方提交的裝置數量、質量依據招標檔案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驗,出具初驗書面意見。初驗不合格的裝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立即更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並承擔初驗不合格的法律後果,

  12.3 在裝置初驗合格後乙方才可進行裝置安裝。乙方安裝裝置時,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和要求進行安裝,同時做到安全施工,避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否則,如有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12.4 裝置安裝完畢,乙方應對裝置進行除錯直到符合技術、安全使用等方面要求。乙方還需負責培訓甲方的兩位人員能熟練使用、操作、維護裝置。

  12.5 電梯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必須經法定的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交付給甲方。在檢驗合格的 5 個工作日內雙方辦理有關接收手續。

  十三、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3.1 乙方應確保所提供的裝置為本廠生產的全新、完整、未使用過的產品,符合招標檔案規定的裝置效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安全、節能、環保標準。

  13.2乙方提供質保期內免費保修,終身優惠提供配件和維修、保養服務,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13.3在質保期內因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的,維修時間超過的時間相應順延。

  13.4如裝置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時間內到達現場(最遲不超過1小時),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裝置故障進行及時、妥當處理。

  十四、違約責任

  14.1 在乙方裝置全部運抵甲方指定地點時,甲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按規定初驗裝置的,每延誤一日,甲方應按合同該裝置總價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14.2 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貨款的, 每延誤一日,甲方應按逾期未付款總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4.3 乙方未能按照規定時間將裝置全部運抵甲方指定地點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有權沒

  14.4 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質量等方面經檢驗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招標檔案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退回該裝置,並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合同及招標檔案規定的產品;乙方拒絕更換裝置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有權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5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將安裝完畢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的裝置按時交付甲方使用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六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無權要求退回履約保證金。逾期超過 30 日,乙方仍未安裝完畢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的裝置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有權按已付工程款的 200 %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5乙方未能按照規定履行售後服務要求的,甲方有權採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有權沒收質保金。

  14.6乙方提供的裝置或其任何部分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存在產權瑕疵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有權按合同總價的 50 %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順延,其順延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日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訴訟

  15.4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南寧市。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6.2 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如內容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規定為準;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附件序號在前效力優先原則確定。

  (1)投標檔案;

  (2)中標通知書;

  (3)與本合同相關的單據或其他資料。

  17.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合同法》有關條文執行。

  17.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合同 篇4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

  第七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_____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_____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_____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_____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

  在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_____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九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

  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十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並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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