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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精選保密協議書範文彙編六篇

  在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密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本人願意在受僱期間或與公司終止僱用關係後的任何時間不得洩露本協議規定,將任何商業秘密、保密資訊或公司所有的資料不給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必須遵守的保密協議內容:

  一、客戶名單、產品價格資料、供應來源、銷售體系或計劃。

  二、技術資訊、程式、成分、系統、開發、設計、計算機程式、研究專案。

  三、工資明細、銀行帳號、流動資金、現金狀況、稅務、海關清單、裝置情況。

  四、其他業務上得到的資訊。

  如違約以上內容乙方向甲方作為違約金支付10萬元人民幣,或解僱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時,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資訊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甲方資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檔案;

  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檔案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資料和內容;

  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資訊;

  甲方各類統計資料和報表;

  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龍珠覺醒秘密;

  乙方在甲方認知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龍珠覺醒

  2、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影片、音訊、計算機軟體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 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五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乙方洩露甲方的秘密,根據洩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需賠償甲方5萬—20萬元,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洩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此作出解釋。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受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甲乙雙方之間的 產品行銷、廣告服務、加工承攬、業務拓展、市場開發 等業務合作過程中的商業秘密保守事宜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要求採用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具體包括:在合作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用於企劃、加工或者 所需的所有業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財務資料、生產基儲生產情況、生產資料、產品成本、產品定價、人事記錄、員工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名單、市場地位資料、業績評估、銷售歷史、進料渠道、測試資料、工藝流程、產品配方、銷售計劃及新業務推廣計劃、產銷策略、財務狀況、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技術資料、管理訣竅、產品開發與研究程序、招投標的標底和標書內容以及尚未經甲方正式對外公佈的技術和經營管理資訊等資料。

  2、雖不符合商業秘密構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確提出保密要求的資料或者資訊,也適用本協議有關權利義務的規定。以下條款提及的“商業秘密”應當理解為包括本款所指的資料或者資訊,不再另行指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用於企劃、加工承攬或者 所需的各種業務資料由甲方提供。基於該資料或者業務合作而形成的任何的品牌資源、業務資料、無形資產、智慧財產權等一切相關權利屬於甲方獨自所有。

  2、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企劃、設計或者的方案提供給其他廣告企劃或者 公司。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乙方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保證公司無關人員及公司外人員不得透過各種途徑獲得上述資料。

  4、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者類似業務的公司委託提供行銷策劃或者 業務,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他形式進行前述業務。

  5、合作期滿三年內,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資料,接受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者類似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委託提供同類或類似策劃或者 其他業務。

  6、合作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乙方應退還甲方全部的業務資料,不得擅自保留複製品,並仍須謹守保密之責任。

  7、除上述義務外,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有關保密制度以及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並教育乙方員工遵守相同義務。因乙方員工行為(包括職務行為和個人行為)而造成的商業秘密洩露或者不正當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洩密,乙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甲方按照主合同(備註:根據具體情況指出主合同名稱、編號和簽訂日期)約定已經支付或者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合同價款在作價確定價款數額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因素在內,因此主合同價款已經包含乙方履行或者承擔本協議義務的對價在內,甲方無需為本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價款,乙方亦不得據此所要額外價款。

  三、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的效力及於雙方整個合作期間內以及本協議約定的保密和競業禁止期間。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所掌握的商業秘密,不得洩漏或不正當使用,包括本協議效力期滿之後,乙方仍應承擔保密義務,否則應負相應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保密協議規定,私自獲娶非法持有、竊娶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相關業務合作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繳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自願放棄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法庭或者仲裁庭予以適當調整的權利。

  2、乙方若違反協議,非法持有、竊娶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要求對方按照上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無形資產、市場佔有率、可得利潤等損失);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3、商業秘密的非法持有、洩露、竊取,以乙方或者與乙方無關的第三人或者未參與的工作人員知曉,或者市場上有相同或者類似保密範圍之事項為準,而不論其獲取方式。乙方對此應負相反舉證之責任。

  五、爭議解決

  1、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

  2、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主張權利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用等。

  六、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為主合同(備註:根據具體情況指出主合同名稱、編號和簽訂日期)之組成部份,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在專案實施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紙質檔案、檔案、目錄、聲像檔案以及電子檔案等,乙方必須保守機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帶出工作場所或向外洩露。乙方同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保證檔案安全和保守檔案秘密。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義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秘密資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保密費用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費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費用人民____元/月。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均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相關工作)。

  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並防止上述保密資訊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檔案,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已經公開的智慧財產權資訊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資訊。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碟、光碟等)向乙方提供技術資訊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資訊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案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資訊,其中已經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其智慧財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宣告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訊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資訊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檔案,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

  ,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專案,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成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6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資訊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資訊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資訊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資訊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資訊與商業資訊,不論該等資訊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資訊,不論該等資訊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資訊,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體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資訊。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資訊,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資料、客戶資料、人事資料、財務資料、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不包括下列各項資訊:

  ⑴、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資訊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洩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資訊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資訊而獨自開發取得之資訊。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資訊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資訊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應與其它資料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資訊。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資訊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資訊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資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其資料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資訊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資訊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資訊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資訊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資訊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資訊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資訊的正確性。

  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資訊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資訊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洩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式或先於執行程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資訊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檔案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