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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保密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在當下社會,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露,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1、本協議所稱秘密資訊包括: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中列為絕密、機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計算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件、設計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

  第二條 對秘密資訊的保密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秘密資訊。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秘密資訊。

  第三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年內。

  第四條 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本協議由下述雙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簽署。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鑑於: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職,並獲得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雙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機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機密從事與甲方產生或可能產生競爭的工作、業務的有關事項,茲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除非另有約定,本協議中下述用語含義如下:

  1、機密:甲方擁有或使用的全部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

  2、技術秘密:包括設計方案、硬體設計檔案(含設計圖)、軟體、資料庫、設計、記錄、圖紙樣品、模型、工作手冊(報告)、文件、相關的函電等;該等技術秘密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國內外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以及對公司知識的使用方法與組合。

  3、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商業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於書面的、資料的、電子的方式)規劃設計方案草案、修訂案、方案、技術資料、開發的軟體、模型及其他資訊載體或產品等。

  5、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準,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6、離職:以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任職期限屆滿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亦視為離職。

  7、私自承攬:指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指派,以任何形式與公司的客戶接觸,並以個人名義接受其委託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以牟取私利的行為。

  第二條 本協議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設施、裝置、機密、條件等所開發、設計、製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屬於職務成果的,其所有權均屬於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該等成果,並可以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隱瞞任何資料、資訊,並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的申請、商標註冊、軟體登記等)。

  第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研究開發、設計、製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認為應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於該等成果完成後30日內通知甲方。甲方經核實,認為確係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該等智力成果的智慧財產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轉讓其非職務成果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設計的,但沒有主張權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應推定為職務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條條 雙方對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完成的成果權屬有異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以及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加以善意理解,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

  第六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該項機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該等機密。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禁止與甲方的客戶私下接觸並私自承攬任何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乙方任何補償。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八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任職期間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紹與甲方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乙方任何形式的離職,均不得將已形成的或者將形成的業務帶走。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離職(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因任何原因離職)後,仍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掌握並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承擔與任職期間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關機密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甲方宣佈解密或者該等機密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機密的檔案、資料(含照片)、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軟盤、硬碟)、光碟、儀器、錄音(像)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該等機密是否具有技術或商業價值。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的時候,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機密的一切載體。

  第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利用其獲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機密,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由其單獨經營,透過合資經營,或對另一公司或企業持有股份或擁有其他權益等)經營或參與經營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任何業務或活動。

  第十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不得向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或間接)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即視為根本性違反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全部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六條 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內容與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簽署的其他書面協議或口頭約定相牴觸,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均已仔細審閱本協議,並已確切瞭解本協議各項條款所述的內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後果,且願意遵守本協議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由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協商的原則,自願簽訂如下保密協議:

  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內容,並已理解協議各條款的含義。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夠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以及其他雙方約定或者甲方內部規定保密的資訊。本協議所稱甲方的商業秘密不限於甲方企業本身的商業秘密,還包括因業務往來所知悉的甲方所屬集團其他成員企業的商業秘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合作協議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銷售秘密:客戶方案、銷售進度、圖紙、樣品、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秘密: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人力資源資訊等;

  3、特別指出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5、乙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從事有損甲方或者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6、如果乙方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

  7、其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載體返還

  乙方離職時,或者任何時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該商業秘密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該載體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轉錄到其他載體中的,則應立即銷燬或刪除。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及可舉證之期待利益損失;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本條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不低於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的合理數額,或者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

  c)甲方因調查和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而給甲方造成的人員錄用費、培訓費等損失也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透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無競業

  乙方承諾:到甲方工作,並不違反其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或者競業限制協議,對原單位亦不負擔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義務,不會因此受到原單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諾不實而造成有關單位追究甲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並且乙方須對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提起仲裁(此處可改為指定法院起訴亦可,看雙方約定)。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時間:時間: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電話:地址:乙方:電話:身份證號:通訊地址:緊急聯絡人: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資訊,包括甲方的各類產品,客戶,銷售資訊等;

  (2)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向

  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甲方的任何資料資訊;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5、乙方同意並承諾,如果這些資料未經甲方許可披露給他人,所造成對甲方的直接損失,經證實,甲方有權透過法律途徑向乙方索賠;

  6、乙方承諾,無論任何原因,為甲方提供服務終止後,乙方保證退回甲方儲存在乙方處的任何含有保密資訊的檔案或資料;

  7、乙方同意並承諾,惡意洩露其所有保密資訊,一經查實願意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________年內有效。在保密期限內甲方要給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甲方:乙方: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就甲方商業秘密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技術成果歸屬問題,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並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則》之規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續期間應自覺履行下列義務:

  (一)不將公司開發或其參與開發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給他人或私自帶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

  (二)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將公司產品中的軟體產品(包括軟體的源程式、相關分析、設計資料、圖象、照片、動畫、音樂、文字和附加程式及相關使用資料、宣傳資料)進行復制、演示、編輯、註釋、翻譯、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續期間,不擅自與其他公司合作研製開發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似之軟體產品,損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甲方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

  (五)不得洩露公司其他重要商業情報。

  若乙方有違反上述義務的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給予乙方警告、嚴重警告或解除除勞動合同及相應經濟處罰的處理,並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情節惡劣的,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著作權及技術成果權歸屬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關係存續期間研製開發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相關專利權、商標權等)其所有權均歸公司所有。

  (二)甲方取得的軟體產品許可權歸甲方公司所有。非經公司授權,乙方不得將軟體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轉讓第三人。否則,視為侵權行為。

  四、乙方調出或辭退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提交使用的開發資料、開發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無損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核准後,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擬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

  第二條:本協議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工程專案、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產品價格、產品設計、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式、成本、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會議內容、資料、公司決議等。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五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後兩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產品或者同類企業服務。

  第六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或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碟、磁帶、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七條:保密期限:勞動合同終止__年內。

  第八條: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透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保密協議書 篇7

  本人,於年月日起,受聘於四川中泰龍傢俱有限公司。任職,身份證號碼:

  為保守公司秘密,保護公司的經營安全和利益,本人自願嚴格遵守及在任何條件下不得洩露

  如下保密條款規定。其具體範圍包括:

  一、機密資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暴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別嚴重損害,其範圍:

  1、公司經營資料,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2、公司中層以上職員人事考核,涉嫌違法違紀調查,未公佈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算決算報告,繳納稅款,營銷報表和各種綜合統計報表。

  4、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諮詢調研資料。

  5、公司開發設計資料,技術資料和生產經營情況。

  6、公司與同行對手的竟爭策略、計劃。

  二、保密資料是公司內部的一般秘密,洩密人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其範圍:

  1、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未公佈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

  2、公司的安全防範狀況及存在問題。

  3、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記資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財務印章、合同協議。

  本人承諾,在工作中接觸到的公司上述檔案資料,包括人事行政資料、工資資料、考勤資料、財務資料、商業秘密、工程設計資料及其它與公司利益有關的資料,均不會透過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打電話、傳真、電郵、光碟、磁碟、列印資料等等,洩露給廠外第三方或公司內部的其他無關人員。本人進一步承諾,對本崗位的公司材料和資料及其相關的儲存載體,如書面檔案,電腦檔案,磁碟等作適當的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採取上鎖、加密碼、儲存於安全的電腦路徑等措施以避免其他人輕易獲取有關資料;並且在容易暴露在其他人的視線的環境下做適當遮擋或覆蓋、在談論中不向無關人士談及上述有關資料的內容。

  如因本人洩露上述有關資料或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本人自願承擔三萬元違約金,如給廠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的,廠方可進一步追償刑事及經濟責任。

  承諾人簽名:

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的一定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操作等方面的軟體,產品方案,產品策略,製作方法,客戶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等資訊。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種資訊、資料、裝置和軟體,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秘密的內容、範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採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於受僱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洩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係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複製和洩露任何商業秘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資訊和資料攜人甲方,並擅自使用,否則,乙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離職後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秘密資料、軟體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並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願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9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達成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簽署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並確認:已於甲方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任何勞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經濟糾紛等。

  2.乙方不得將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透露給第三方。 3.不得與他人串通為謀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5.對於甲方要求返回的資料,乙方已承諾如數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業機密作為謀取職業的手段和發展途徑。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秘密並在此基礎之上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二、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指出,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機密性。 三、乙方離職已承諾,將接觸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報告、信件、傳真、磁碟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無論這些秘密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不得備份。 四、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的收益應還給甲方。 五、協商效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需保護甲方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並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 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提前在其在職期間按其全年工資收入的 %標準支付津貼作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

  1.1.2 支付方式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按年度支付,從 年開始,由甲方於每年春節期間透過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支付至乙方。

  1.1.3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將補償費向有關機關提存,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商業利益、客戶資訊、發明創造、創意作品、外觀設計、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智慧財產權、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範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 上述資料、設計或專利等成果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所有權等智慧財產權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1.2.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應承擔義務的範圍如下:

  1.2.1.1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技術方案、專案資料、設計圖紙、工程設計、技改方案、外觀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指標引數、作業流程、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執行環境、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各類資料載體;

  1.2.1.2 可能甲方成為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1.2.1.3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於保密範圍。

  1.2.1.4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1.2.3 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1.2.4 乙方承諾,在其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2.5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1.2.6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1.2.7 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供應商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戶,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1.2.8 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1.2.9 乙方為證明在競業禁止期間兩年內已履行了競業禁止的義務,在競業禁止期內的任何時間經甲方要求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該證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於:

  1.2.9.1 從甲方離職後,與新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與新的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證據;

  1.2.9.2 新的單位為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1.2.9.3 或當乙方為自由職業或無業狀態,無法提供上述1.2.2.1和1.2.2.2兩項證明時,可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公證機構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9.4 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證人分別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10 乙方離職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起至兩年。

  第二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1.3 甲方確認:

  1.3.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所列各項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年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

  1.3.2 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1.4 乙方確認:

  1.4.1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1條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公司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1.4.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2和1.2.3條所列義務,除應退還依據本協議1.1條所取得的補償款外,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1.4.3 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1.4.4 前項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2.9.5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單位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1.2.9.6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第(1)項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及相關第三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及相關第三方與違約行為直接有關聯的每單位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

  1.2.9.7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飲食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1.4.5 如乙方不能按1.2條第四款要求同時提交約定證明材料,則應該視為乙方未履行競業限制協方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按本競業禁止協議參考上述條款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

  3、甲方法人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後簽訂的商業秘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 雙方之宣告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於完全自願。

  第七條 合同之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 合同之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雙方簽署: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簽署人簽字: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