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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關於保密協議書範文集合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協議書 篇1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接受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設計師或設計公司):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鑑於

  乙方擁有創意設計、概念、構思以及乙方認為應該保密的資訊,由於需要將這些資訊商業化並應用於相應委託專案,乙方將這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資訊以書面或電子檔案形式提供給甲方審閱,甲方接受這些資訊並承諾履行保密義務;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資訊: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屬於乙方所有或專有的在資訊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資訊。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創意方案、設計圖紙、策劃文稿、技術資料、價格、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資訊和資料。

  第二條本次提供的資訊和計劃提供的資訊

  本次提供的資訊包括以下內容:

  1.

  2.

  3.

  乙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的資訊內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條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透過專案聯絡人進行,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任何一方如更改專案聯絡人、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應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內,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掛號信件或電子郵件送達創意資訊或交付設計方案之後,接收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起三十天內給予回覆,接收方如不回覆則表示預設收到。

  第五條甲方在接受保密資訊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對保密資訊謹慎、妥善持有,並嚴格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並且第三方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資訊;

  3.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甲方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資訊並不構成乙方向甲方轉讓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對其秘密資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擁有的利益。

  第七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透過協商解決,則應申請仲裁解決。

  第八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後兩年內持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秘密範圍

  1、甲方經營資訊: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資訊:包括與有合作關係企業和客戶名單、客戶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路和渠道、客戶抵押物資訊、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資訊: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戶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戶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範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資訊: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資訊。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外部的)人員洩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不屬於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資訊。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專案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專案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並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印刷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希望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為就合作中的保密資訊予以有效保護,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是指: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產品、模具、設計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證上述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合作的用途或目的,並予以妥善儲存。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資訊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歸還給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銷燬。合作終止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將保密資訊資料交還。

  2.所有由甲方透過任何形式傳送經乙方的產品圖紙,樣品,或者技術資訊,產品說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用,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或者對外進行宣傳。

  3.所有甲方委託乙方印刷的產品,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報紙雜誌、產品宣傳冊、網路上使用甲方產品的相關資料進行宣傳,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產品介紹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對甲方印刷的產品不能以任何形式洩露,客戶發至乙方的郵件或其它資訊,在沒有抄送甲方的情況下,乙方必須轉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復。

  5.乙方需要自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進行。

  6.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標準雙方自行協商或以受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準。

  7.該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到終止合作後5年內有效。

  8.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秘密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

  第1條定義

  1.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是指:

  (1)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和其他商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代理經銷政策、客戶名單、行銷計劃、營銷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招投標標底標書內容、重大經濟合同、重大經營專案、技術開發專案、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人事資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或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專有資訊。

  1.2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1.3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和機構。

  1.4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1.5期限:

  (1)競業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年內(最長不超過兩年),上述期限屆滿自動終止。

  (2)保密義務是乙方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附隨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終止,乙方履職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保密義務。

  1.6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

  1.7關係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他關係密切的親屬等一切關聯人。

  第2條乙方應說明的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如下情況:

  2.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擁有的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業秘密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秘密實質內容);

  2.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2.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諾競業禁止的約定。

  乙方違反上述說明義務,產生的一些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3條乙方的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年內(不論何種原因離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從事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投資、建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濟實體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經濟實體中取得股權或任何權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參與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營實體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受聘於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獲得、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也不得在他人洩漏甲方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的情況下利用和/或擴大已洩露的甲方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他人商業秘密、專有資訊和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不得傳播、擴散不利於甲方的訊息或報道,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

  第4條甲方義務

  4.1如乙方從甲方離職,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應當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或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透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卡上。

  4.2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並不再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4.3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第3條第2、3、4款約定的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當恪守的法律義務,甲方無須就上述義務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5條違約責任

  5.1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低於其所實際領取競業禁止補償金的5倍。

  5.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及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如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甲方有權按照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及乙方因違約所獲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張賠償。

  5.3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但若乙方拒絕受領補償金,不得以此為由豁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5.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使乙方及其相關的僱傭單位受到追究,還可根據其選擇,或依據民法追究其侵權責任,或依據本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6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6.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6.2雙方應努力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7條合同效力

  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名):

保密協議書 篇5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資訊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資訊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資訊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資訊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資訊與商業資訊,不論該等資訊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資訊,不論該等資訊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資訊,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體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資訊。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資訊,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資料、客戶資料、人事資料、財務資料、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資訊,不包括下列各項資訊:

  ⑴、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資訊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洩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資訊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檔案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資訊而獨自開發取得之資訊。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資訊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資訊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資訊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資訊,應與其它資料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資訊。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資訊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資訊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資訊,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其資料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資訊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資訊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資訊。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資訊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資訊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資訊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資訊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資訊的正確性。

  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資訊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資訊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洩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式或先於執行程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資訊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檔案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存在常年業務關係,為了確保甲方印刷檔案資料的安全保密,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印刷的所有檔案材料(包括書面介質和非書面介質),都具有確保安全保密的要求。乙方承諾對甲方交付印刷的所有檔案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二、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載、展示、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內容,也不得在合作過程中不正當使用或者在合作過程之外使用或許可、幫助他人使用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

  上述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在從甲方處知悉該檔案資料之前,已經為乙方所掌握的資訊;

  2、甲方已經公開披露的資訊;

  3、應司法機關或政府機構的有效命令而披露的資訊,但僅限於該命令所限制的範圍和目的;

  4、經甲方書面許可。

  三、乙方發現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可能被洩露或已經被洩露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乙方與甲方的合作結束後,無論因為何種原因導致合作結束的,乙方仍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對其在合作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承擔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直至上述檔案資料由甲方公開止。

  五、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的接觸範圍限制在指定範圍內,儘可能縮小知悉、瞭解甲方檔案資料的僱員的範圍。

  因為乙方之僱員的原因導致甲方的檔案資料被洩漏或不正當使用的,視為乙方違反本協議。

  六、乙方的保密義務應由嚴格的內控制度加以保證。乙方負責對印刷員工進行安全保密意識教育,對甲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材料都必須做到安全保密。同時,乙方保證在印刷完工後:

  1、電腦工作人員及時將電子文件刪除;

  2、印刷工負責將印版銷燬;

  3、裝訂工人負責把廢頁銷燬。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甲方支付約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如果因此導致甲方的競爭對手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或因此而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他嚴重不良影響的,違約金金額增加為人民幣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之合作。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支付前款所述之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及其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採取補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先期經濟投入,甲方向乙方及有關單位追索而發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八、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資訊科員工需對甲方的機密資訊保密,並跟據國家和醫院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秘密資訊

  1、甲方員工檔案、各類系統賬號;

  2、甲方各類統計報表;

  3、甲方各類會議記錄、討論記錄;

  4、甲方各類管理技術資訊及資料;

  5、資訊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統的管理員賬號、密碼,伺服器、交換機、路由器等醫院裝置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口令。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1、所有在工作中製作的數碼、影像製片,均屬於甲方所有。對於內容為秘密級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與複製;

  2、所有在甲方電腦、磁碟系統中建立、存貯和交流的資訊,均屬於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統電腦資源以甲方或個人名義發表虛假資訊或洩露甲方機密。乙方需對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甲方機密資料負保密責任;

  3、乙方離崗離職時,應將工作時使用的電腦、隨身碟等其他一切儲存裝置中的裝置返還公司。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甲方對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義務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保留將侵犯甲方上述秘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五、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____

  鑑於:乙方願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保密協議。本協議涉及保密和智慧財產權的內容。

  本協議所稱任職期間,是指自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以下商業秘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未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或經營、管理資訊、技術秘密、財務資訊、客戶資訊以及其他對甲方具有重要意義的資訊和/或資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甲方商業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三條 在甲方任期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何XX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業秘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承諾遵守職業道德和商業領域公認的準則,不做、不參與下列行為:

  1、 設定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業秘密等:

  2、 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第五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商業秘密被洩漏或者因其過失洩漏甲方商業秘密,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漏範圍的進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六條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利用甲方儀器、裝置、資料等物質或技術條件完成的作品、技術成果等智力成XX,乙方享有署名權和/或者專利檔案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甲方享有該智力成XX的其他全部相關權利。智力成XX為專利的,乙方應協助甲方申請專利權。

  乙方進一步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有關資料、資訊等用作商業目的或者為他人用於商業目的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辦公電腦使用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個人電腦(自帶膝上型電腦、PC機及掌上電腦等)不得自行拆開機箱: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動儲存裝置(包括隨身碟、行動硬碟及刻求裝置等)或透過網路將公司辦公電腦中的檔案匯出。

  第八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前款的規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九條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經甲方查實的,甲方可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可以根據法律對乙方採取懲戒措施。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X均可提起訴訟。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約定不影響被侵權人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有關條款進行書面變更或者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修訂本協議有關條款。 但此修訂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四條 本協議條款在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內仍存在效力。

  甲方:乙方:

  ____年 ____月 ____日____年 ____月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