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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履行合同律師函

催促履行合同律師函

  合約方不履行合同可以先發催促履行合同律師函,那麼,以下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催促履行合同律師函,供大家閱讀參考。

  催促履行合同律師函1

  致:xxx**糧*****庫

  xxx***律師事務所繫xxx省司法廳登記註冊的律師事務所,本律師函署名律師系中國註冊律師,具有合法執業資格。本所受江蘇**集體有限公司(以下稱委託人)之託,處理委託人與貴企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事宜,現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鄭重致函:

  一、委託人於xxxx年*月*日與貴企業簽訂了《xxx**糧*****庫擴建儲備倉專案二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

  根據我國《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 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專案;(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該建設工程為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糧食供給且大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專案,該專案為必須招投標專案。

  二、貴企業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根據我國《招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其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委託人與貴企業簽訂的《施工合同》經合法招投標、經xxx省建設廳及**縣建設局備案是合法有效的工程結算依據。

  三、委託人與貴企業另行訂立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未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協議,不能作為結算是依據。

  現依據委託人的要求,請貴企業儘快全面履行合同義務,誠望貴企業在收到本函後的七日內給予書面答覆,並就有關事項作出明確說明。否則委託人將採取法律手段就貴企業的違約行為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就委託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向貴企業追索。

  特此函告。望貴企業慎思並妥善對待。

  xxx******律師事務所

  律師:郎x莉

  xxxx年11月1日

  催促履行合同律師函2

  致:XX先生

  廣東xx律師事務所繫在廣東省司法廳登記註冊的律師事務所,本律師函署名律師系中國註冊律師,具有合法執業資格。本所受XX(以下稱委託人)之託,指派顏z丹律師(執業證號:xxxxxxx)處理委託人與您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事宜,現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鄭重致函:

  委託人於xxxx年11月10日與您簽訂了《深圳市二手房預約買賣合同》(合同編號:NO ),合同約定您向委託人購買位於深圳市XX區XX棟X單元XX單位房屋,房屋產權證為:深房地字第XX,建築面積為XX平方米,總房價為人民幣 XX萬元人民幣。合同簽訂後,您依約支付了定金人民幣X萬元整。

  你們簽訂的合同中約定:“買方須於xxxx年12月11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首期款人民幣X拾萬元整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監管帳戶,賣方須依買方或第三方的通知前往約定的銀行簽署資金監管協議,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但據委託人所述,您和第三方至今沒有通知委託人前往約定的銀行簽署資金監管協議,辦理資金監管手續。雖經委託人多次催促,您仍拒絕履行該項合同義務,並於xxxx年12月14日正式通知委託人解除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故您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辦理首期資金監管手續,否則根據你們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十二條的約定:“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以轉讓成交價為基數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如任何一方逾期履行義務超過15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選擇要求違約方支付轉讓總價款20%的違約金或承擔定金罰責。”委託人將追究您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

  現依據委託人的要求,請您儘快全面履行合同義務,誠望您在收到本函後的三日內給予書面答覆,並就有關事項作出明確說明。否則委託人將採取法律手段就您的違約行為追究您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就委託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向您追索。

  特此函告。望您慎思並妥善對待。

  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顏z丹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