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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一)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員工素質,不斷為各崗位培養和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教育培訓體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新員工崗前統一教育培訓;

2.員工在崗教育培訓。

二、崗前培訓

第三條 新錄用員工報到後應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崗前培訓,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培訓結果將作為今後定職定級的參考。

第四條 崗前培訓的目的:

1.使新員工瞭解和掌握公司的經營目標、各項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儘早融合到員工隊伍中去,順利開始其職業生涯;

2.使新員工儘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式、方法,達到工作質量標準,完成崗位職責,創造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個人收入的條件;

第五條 崗前培訓的內容:

1.講解公司歷史、現狀、經營範圍、特色和奮鬥目標;

2.講解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介紹各部門人員;

3.講解各項辦公流程,組織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4.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裝置;

5.解答疑問;

6.組織撰寫心得體會及工作意向。

第六條 專業技術性要求較強的崗位,由部門經理根據需要另行組織崗前專業培訓。培訓計劃及結果報行政部備案。

三、在崗培訓

第七條 在崗培訓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產員工各項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幹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為工作輪換和橫向調整以及日後的晉升創造條件;

2.減少工作中失誤、工傷事故和災害的發生,降低失誤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人身安全;

3.減少員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費,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氣氛。

四、附則

第八條 本條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制度自 2008年10 月 21日起實施。

企業管理制度彙編(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我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機構編制改革的需要,合理配置車輛及人力資源,降低車輛執行成本,確保生產經營正常用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範 圍

第二條 公司機關(含四個二級機構機關,下同)15個職能部室中,除公司領導、技術部、安保部以及生產班組人員外其餘人員屬本次工作用車改革範圍。

第三章 改革方案

第三條 公司機關各部室,除各部保留生產用車,各部保留公務接待用車外,其他部門一律不再配備車輛。現有車輛全部收回,經公司領導研究後再做安排。

第四條 不保留公車的部室人員在本公司內開展公務活動,自行解決交通問題。

第五條 本公司以外的因公出差,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產生的交通費按有關規定另行報銷。因工作需要,確需安排車輛的,提出用車申請,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可由公司辦公室派車(用車審批表見附件)。

第六條 實行車改部門工作人員的交通費用實行部室限額報銷方式,超支自行負責。費用報銷嚴格按財務規定執行,應提供與車輛使用相關的合法票據按月報銷(如:打的票、租車票、修車票、汽油票、停車過橋票等)。

第七條 交通費用限額標準結合工作性質、職務等因素綜合考慮後核定。其中:

1.各部室專工每人每月250元,部室部長每人每月1200元;

2.各部門專工每人每月280元,部室副部長每人每月500元;

3.公司專工每人每月120元,部室主管每人每月300元。

第四章 監督與考核

第八條 實行車改部門人員未履行用車申請手續,借用有車單位或生產班車輛的,對雙方相關責任人和部門領導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第六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