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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群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導語:為了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確保社群的治安穩定,維護社群的穩定和發展,根據市、區建立平安和諧社群的總體部署,特制訂本制度。

一、資訊報告制度

社群治保、調解委員會要及時向治保主任、調解資訊員收集情況,並採取針對性措施,治保主任、調解資訊員要充分發揮其在群眾中的`優勢,多方收集情況,及時向治保、調解委員會報告。對社群發生的重要情況,社群治保、調解委員會在做好工作的同時,要及時上報街綜治辦、派出所及相關部門。

二、學習例會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工作會議,一是總結前期工作,組織學習上級檔案、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二是分析治安動態、不安定因素,商討疑難糾紛的調處方案;三是佈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三、矛盾糾紛化解制度

社群治保、調解委員會要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明確需要上級有關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有當事人要求上級調處的報告;2、有社群治保、調解委員會的調查材料和初步意見;3、有確實解決不了的理由。

四、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制度

摸清社群刑釋解教人員和違法青少年的基本情況,因人而異,組織幫教力量,開展幫教工作並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爭使每個幫教物件棄惡從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制度

積極配合開展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建立法制宣傳欄,健全法制教育陣地;結合本地實際,利用宣傳牆、諮詢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增強全民的法制意識。

六、流動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社群流動人口的分佈情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留宿,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單位負責人和出租屋業主嚴格按照《廣州市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和《廣州市出租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管理好流動人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並登記註冊。

、安全防範制度

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發揮好各支聯防隊伍的作用,根據每階段的治安形勢狀況,有針對開展各項整治活動,並做好記錄。

八、突發事件處置制度

發生突發性事件,社群居委會主任和治保主任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採取果斷措施,妥善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同時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遇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國家、集體利益受到損害時,要全力組織搶救,屬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規定保護現場,收集、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儘快偵破案件。

九、臺賬、檔案制度

要建立臺賬制度,對社群的資訊傳遞,矛盾糾紛化解、幫教工作、流動人口、出租屋等情況要手續完備,及時登記,及時歸檔,實行規範化管理。要及時上報各類報表,真正做到臺賬與報表相符,報表與實際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