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社會

揚州高溫費發放標準

2016揚州高溫費發放標準

聘才小編昨天從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揚州的高溫費標準與往年一樣,每人每月仍是200元,將從今年6月到9月共4個月計發,企業單位可以每個月向勞動者發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最遲應該在10月底發放到位。如果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沒有拿到,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人社部門表示,企業如果用“清涼飲料費”衝抵高溫津貼,職工可以打12333社會保障熱線投訴。人社部門還提醒企事業單位,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同時,還應當採取多種措施,做好夏季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溫佈置。

相關閱讀:“梅雨季”會影響高溫費發放嗎?

每到夏季,市民都會關心高溫補貼情況,我省規定高溫津貼從6月開始計發,7月的工資單上就會有高溫津貼這項收入。但上個月持續不斷的雨水天氣是不是就意味著6月的高溫費跟著雨水泡湯了?

【疑問】

連續陰雨天

高溫費還算數嗎?

近兩日氣溫飆升,高溫費再次被提及,有人疑問,上個月連續雨水天氣,高溫費是不是要打折扣了?記者調查發現,因為溫度不算太高,高溫費不按時、按量發放的現象並不在少數,尤其是近幾年,35℃以上的高溫天出現頻率不是太高,於是有些企業斤斤計較,有的索性不發,有的“按日子”發,還有的“按小時”發。

據悉,2013年5月1日,江蘇將高溫津貼寫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記者檢視發現,近幾年夏天的高溫很是短暫,去年的'6月-9月,我市的氣溫也相對平穩,不算太高。高溫津貼屢遭涼夏的煩惱,高溫費還能如約而至嗎?

據瞭解,今年江蘇高溫津貼仍執行2011年的標準,即每人每月200元。按每月計薪21.75天,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在高溫條件下工作1小時,只能拿到1.1元的高溫費。

【回應】

鼓勵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記者昨帶著疑問諮詢了人社部門,市勞動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雖然沒有明確高溫津貼是按月還是按天計算,但是江蘇規定“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透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夏季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等,以及在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工的津貼標準”。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應在自己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里約定好如何發放高溫津貼。如果單位沒有這項制度,從關愛職工的角度出發,鼓勵用人單位全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