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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條例徵求意見 倒賣使用者資訊或將被重罰

快遞條例徵求意見 倒賣使用者資訊或將被重罰

快遞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倒賣使用者資訊將被重罰

近年來,隨著快遞業的快速發展,危害公共安全、快件安全和使用者資訊保安的事件時有發生,企業、使用者之間權利義務爭議不斷。為解決上述問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今日公佈了《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為保護使用者資訊保安,《徵求意見稿》規定,企業要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資料管理制度,定期銷燬快件運單;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洩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使用者資訊。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使用者資訊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若違反上述規定,將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其違法所得,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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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現代快報記者從中瞭解到,快遞企業、人員野蠻分揀快件擬最高罰款5萬。針對11月1日開始實行的快遞實名制,也提出快遞企業不實行實名制收寄,擬最高罰1萬。洩露使用者資訊,企業擬最高罰5萬,個人罰1萬。

快報記者從江蘇省郵政管理局瞭解到,江蘇對快遞企業野蠻分揀有日常巡查,去年開出兩張罰單,總計罰款3.6萬元。

野蠻分揀快件擬最高罰款5萬

針對快遞企業、快遞員野蠻分揀的情況,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快遞企業分揀作業時,應當規範操作,不得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企業及其作業人員如果野蠻分揀,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江蘇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相關人員介紹,其實對於野蠻分揀,之前《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就有相關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這一次,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實際上是提高了罰款金額。

江蘇去年開出兩張罰單,總計罰款3.6萬

對於快遞企業的野蠻分揀,江蘇是如何監管的呢?

相關人員稱,因為野蠻分揀是快遞分揀中的操作野蠻、不當,所以他們接到的市民申訴中,這部分的投訴並不多。多數是在巡查、抽查、暗訪中,或是媒體曝光時發現的情況,他們都會當場要求企業責令整改,針對曝光情況調查。情節嚴重的.,進行罰款。據統計,去年,江蘇有兩家快遞企業因為野蠻分揀被罰款,每家罰款1.8萬元,總計3.6萬元。

其他亮點

不履行實名制、洩露使用者資訊、收件不驗視都要罰

●快遞企業不實行實名制收寄,擬最高罰1萬

從11月1日起,所有快遞企業必須實行快遞實名制,收寄快件時,要檢視使用者身份證,核對資訊。

不過對於不履行實名制,有何處罰措施,國家一直沒有明文規定。

在這次的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使用者交寄快件時,應當如實填寫快遞運單。內容包括寄件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等身份資訊、地址、聯絡電話;收件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等身份資訊、地址、聯絡電話;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快遞企業要對使用者資訊進行核對,發現快遞運單填寫不完整或者資訊填寫不實的,不得收寄。如果不實行實名制收寄的,情節嚴重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擬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洩露使用者資訊,擬最高罰5萬

快遞實名制實行後,很多人擔心的是使用身份證後,個人資訊、隱私洩露。

針對大家的顧慮,徵求意見稿中也提出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資料管理制度,定期銷燬快件運單,確保使用者資訊保安。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洩露使用者資訊。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使用者資訊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快遞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如果沒有做到以上這些,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擬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而快遞員如果出售、洩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使用者資訊,尚不構成犯罪,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驗視,最高處罰吊銷營業執照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不執行收件驗視制度,或者收寄違規、違禁的郵件、快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相關規定,對郵政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對快遞企業,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使用者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的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