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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年休假計算方法

新員工年休假計算方法

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已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例項解析】張三在A公司已工作5年,今年8月31日離職,9月1日入職B公司,張三在B公司剩餘日曆天數為122天。按照年休假條例的'規定,張三年度休假天數應為5天。因其新入職B公司,則張三在B公司當年度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22÷365)×5天≈1.67天。由於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張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數為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