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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工傷保險辦理條件

煙臺工傷保險辦理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至四級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須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柺杖等康復器具,或者康復器具需要維修或者更換的,由定點康復器具裝配機構提出評估,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普及型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治療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鑑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療費報銷)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