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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15

一、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的參保範疇: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門生),非國度構造和奇蹟單元事戀職員及不屬於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包圍範疇的城鄉住民,可以在戶籍地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

二、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的繳費尺度:

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職員繳費尺度今朝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當局可以按照現實環境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尺度原則上不高出內地機動就業職員介入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務部依據城鄉住民收入增添等環境當令調解繳費檔次尺度。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三、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

國度為每個參保職員成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成立,社保打點機構就為其提供終身處事,無論在那邊繳費,也無論是否中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

假如參保職員在繳費時代戶籍遷徙、必要跨地域轉移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相關的,意見劃定,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相關,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所有儲存額,並按遷入地劃定繼承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較。

縱然是介入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可以全額轉移。除個人繳費外,當局津貼、集團補貼和其他扶助也都計入個人賬戶,浮現了國度對參保人繳費的支援。

四、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跟尾:

按照《暫行步伐》劃定,參保職員到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劃定的法定退休年數後,可申請治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手續,只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遲繳費至15年),就可從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響應的報酬,如不滿15年,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

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職員,在繳費時代戶籍遷徙、必要跨地域轉移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相關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相關,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所有儲存額,並按遷入地劃定繼承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較;已經按劃定領取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的,無論戶籍是否遷徙,其養老保險相關不轉移。

五、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同一性:

成立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是現有新農保、城居保兩項制度的有機整合,其同一性突出表此刻四個方面:

一是同一制度名稱;

二是同一政策尺度。原本新農保、城居保對每年繳費尺度別離配置了5個檔次和10個檔次,這次同一制度合併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

三是同一打點處事。將新農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歸併為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基金,慢慢推進省級打點,按國度同一劃定投資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