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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可互轉養老保險

2014浙江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可互轉養老保險

日前,從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人力社保局獲悉,從今年7月1日開始,遂昌縣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將實現銜接,參保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可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根據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後,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據瞭解,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書面申請。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