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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的發下班具

201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的發下班具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資金

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的發下班具?切合哪些前提的人可以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資金?

宜昌市人社局回覆:

您好!接待您對城鄉住民養老保險題目的諮詢,按照《湖北省人民當局關於實驗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鄂政發〔2011號)等政謀劃定,現對您提出的題目復原如下按照政謀劃定,按年參保繳費的城鄉住民每年可以享受當局30元的繳費津貼(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津貼尺度不低於60元),該繳費津貼是直接進入參保職員小我私人賬戶的。另外,我市城區城鄉住民繳費年限到達15年以上的,每增進一年可以加發3元的基本養老金;村主職幹部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也可以依附昔時的繳費單子、任職檔案等資料,申請享受省級財務的繳費補貼,該補貼也是直接進入其城鄉居保小我私人賬戶的`。

除此之外,國度還沒有向參保職員直接發放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補貼資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的相干政策。今朝我們也還沒有傳聞我市有關地域或單元直接向住民發放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的環境。

感激您對我們事變的存眷和支援!您假如尚有不大白的處所,接待您向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科諮詢,電話6056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