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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考新規定

2021年駕考新規定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年駕考新規定,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1年駕考新規定

1、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週歲的年齡上限。對70週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

2、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的年齡下限由26週歲、24週歲降低至22週歲,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上限由50週歲調整至60週歲。

縮短增駕時間間隔,對無相應記分週期滿分記錄,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5年縮短至3年,申請牽引車和中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3年縮短至2年,進一步滿足群眾生產生活和客貨運輸企業需求。

3、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體檢醫療機構由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擴大到符合健康體檢資質的二級以上醫院、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醫療機構。

4、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港澳臺居民可以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

5、實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期間已透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需要居住地發生變更的,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申請變更一次考試地。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已透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

6、試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對在省(區)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對跨省(區)異地申領的,在辦理現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除此之外,每年駕照都會對考試專案中的評判規定做出部分修改,具體情況我們來看一以下:

科目二:

1、其中科目二修改了部分扣分細則,從之前的不合格改為扣5分,分別是倒車入庫、樁考、側方停車、透過單邊橋、直角轉彎、透過連續障礙出現中途停車現象,另外還新增了規定時間內未完成考試不合格、行駛中車身觸碰庫位邊線每次扣10分;透過連續障礙和曲線行駛時檔位未掛在二檔上扣5分、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修改為車輛停止後,車身距離路邊緣線超過30釐米、未超出50釐米的扣10分,超過50釐米為不合格。

2、此前透過連續障礙出現軋、碰、擦一個圓餅為扣10分,修改後為每次扣5分。

3、還有窄路掉頭中途停車或執行時間超過規定時間和透過限寬門中途停車被刪除。

科目三:

1、在很多流程中增加了回頭觀察這一動作,比如起步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變更車道向變道方向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靠邊停車需要下車的,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超車前和超車完成回到原道都必須回頭確認後方交通情況。

2、靠邊停車距離也做了調整,超過30釐米、未超出50釐米的,扣10分;超出50釐米未不合格。

3、直行透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新增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為不合格。

4、另外在轉向燈的使用上也更加嚴格,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秒、不使用、錯誤使用轉向燈均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