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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樂教學計劃

高中音樂教學計劃

在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曾一度稱為“唱歌”課,且現在“唱歌”教學的份量在音樂課中還佔有相當大的比重,突出了“唱歌”在音樂教學中的重要性。正如日本音樂教育家高萩保治先生所指出的“歌唱是人類的本能,歌唱是人類最自然的行為之一。歌喉是人人隨身攜帶、最方便的‘樂器’,歌唱是表現人們喜怒哀樂的最恰當的手段之一。”這也是為什麼在中小學學音樂課程中會如此強調“唱歌”教學的原因所在。在義務教育階段“唱歌”是音樂學習內容的一部分,而高中階段《歌唱》屬音樂課程中單獨開設的教學模組,那兩者之間的學習有何區別與聯絡呢?瞭解兩者之間的區別與聯絡,有利於《歌唱》模組教學的準確定位。首先,從名稱來看,“唱歌”和“歌唱”的主體學習內容是歌曲的演唱,但“唱歌”重在演唱歌曲,而“歌唱”的內涵更廣,應該包括與“歌”和“唱”相關的諸多內容,如,歌曲的學習,演唱技巧的提高以及歌唱藝術欣賞水平的提高等等。其次,高中階段的《歌唱》教學目標定位更專業,指向性更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安排“唱歌”的學習內容,主要是為了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能力和表現能力,以提高學生的綜合音樂素質。高中階段的《歌唱》模組學習旨在提高學生演唱技巧並使學生對“歌唱”的相關知識有較全面的瞭解,提高學生歌曲演唱、表現、排練、賞析等的綜合能力。再次,高中階段《歌唱》教學的內容更具專業性,學習的時間也更集中。義務教育階段基本上以齊唱、合唱歌曲的學習為主,並將歌曲學習與音樂教學其他領域相結合。高中《歌唱》模組涉及到各種演唱形式的學習與實踐,並且是歌曲演唱與歌曲賞析相結合進行學習,學習時間集中於一到兩個學期。最後,高中階段《歌唱》模組的學習更強調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義務教育階段基本上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歌唱學習,是全員參與的唱歌學習;高中階段是選修課程,是一部分對“唱歌”有興趣,或有一定基礎的學生參與學習。學習的方式也更主動,以互動或自主學習方式為主,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在學習中提高自己的綜合素養與表現能力。

教學目標是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任何教學活動都是圍繞著某種教學目標展開的,任何教學措施都是為著實現某種教學目標服務的,教學目標支配、調節、控制著整個教學過程。因此,教學目標的定位關係到整個教學的開展。如果將《課標》中對《唱歌》模組的教學目標定位具體化,筆者認為,其最終目標是透過該模組的學習讓學生獲得如下幾種與“歌唱”相關的能力。一是歌曲鑑賞能力,能對歌曲創作的藝術品位和歌曲表演者演唱水平進行正肯的評價;瞭解歌曲表現的各種形式和各種演唱方法及其表現特點;熟悉一些經典的各種演唱形式的聲樂作品;能夠感受人聲豐富的表現力。二是歌曲表現能力,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能夠運用正確的呼吸方法、有氣息支援的發聲、圓潤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藝術表現力地歌唱。在獨唱中,能夠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題材及風格,並能依據自己的聲音特點,自信地、有表情地歌唱。在合唱中,能傾聽各聲部的聲音,保持聲部間的和諧與均衡;理解作品的創作意圖,並對指揮的動作作出敏銳的反應。三是歌曲排練能力,具備一定的歌曲表現的自主排練的能力,能夠較熟練地運用樂譜學唱歌曲;瞭解排練的一些基本常識和要求;能夠簡單分析歌曲的特點與風格,表現歌曲的音樂情緒;能對自己、他人、集體的演唱作簡單的評價。

教學目標又決定著教學方法的選擇。如何在較短的18課時內最大限度地達成上述三方面教學目標,如何針對模組的教學目標開展教學,需要認真思考和精心安排。筆者認為,首要問題是要擺正教材的使用觀:不主張教教材,而是充分利用好教材內容進行“歌唱”教學。具體來說不是要老師們在18課時內將教材內容全部教給學生,而是在18課時內,充分利用好教材內容,提高學生“聽、唱、排”的能力。理解到這一點,對於在18課時內如何開展“歌唱”教學非常重要。為了能充分利用好教材資源,教學時建議老師從以下三面著手,創造性地進行《歌唱》教材。一可取捨教材內容,即可選取教材中最有利於教學的部分材料進行教學。二可重組教材內容。即可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調整教學次序,甚至可以幾方面內容同時進行教學。三可拓展教材內容,即根據教學需要和教師擁有的資源情況,適當補充一些與學生現實音樂生活息息相關的鮮活的“歌唱”教學內容,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拓展學生的藝術視野。

《課標》中明確指出:歌唱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習內容,是培養學生音樂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同時強調“讓學生多欣賞優秀的聲樂作品,感受人聲的豐富表現力與美感”。《歌唱》模組中“欣賞歌曲”主要聽什麼及如何聽,才能有助於學生鑑賞能力的提高呢?合唱是具有十分豐富藝術表現力的音樂藝術形式,其音域寬廣、音色豐富、體裁多種多樣,是實施音樂審美教育、培養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合唱歌曲的欣賞與表現也是《歌唱》模組的重要內容之一。《歌唱》教學合唱欣賞中,要讓學生充分感受合唱藝術豐富的表現力,學生不僅要一般性地感受、體驗合唱,更要深入理解合唱作品的藝術特徵及其深刻內涵。欣賞時關注作品的創作風格及表現特點,聆聽聲部音色的和諧、均衡、協調、統一;瞭解合唱藝術的基礎知識,如,合唱藝術的起源與發展、合唱藝術的種類(無伴奏合唱、混聲合唱、童聲合唱),合唱隊的編制等;熟悉一些經典合唱曲目等等。對除合唱外的各種演唱形式的欣賞,也是《歌唱》模組中學習內容之一。欣賞表演唱、對唱、組合演唱、小組唱等演唱形式曲目,突出瞭解其各具特色的表現形式及藝術表現特點;欣賞獨唱曲目,應強調對幾種演唱方法、各類人聲特點以及對著名獨唱表演藝術家演唱風格的瞭解。讓學生充分體驗聲樂演唱的藝術魅力,瞭解音樂演唱藝術中的各具特色的演唱形式,提高學生在聲樂欣賞方面的藝術素養,同時也能更好地激發同學們的聲樂演唱興趣。《歌唱》模組教學中的“欣賞”教學開展,可採取“集中欣賞”和“結合欣賞”兩種形式。“集中欣賞”即由教師根據教學需要,就“歌唱”中某一內容以“主題”的方式集中組材欣賞。如,“感受合唱經典”、“無伴奏合唱作品賞析”、“童聲合唱的藝術”、“五彩繽紛的演唱形式”、“獨唱的魅力”等等。“結合欣賞”即在進行演唱實踐時結合排練曲目進行賞析。《課標》中對《歌唱》模組的教學建議中強調:排練合唱曲時要引導學生對作品的整體感受與體驗。結合學生的排練曲目賞析,讓學生熟悉瞭解作品的表現特點,理解作品的創作意圖,感受音樂作品的美,體會和諧統一的合唱音色,即能提高學生的音樂審美水平,又能為更好地表現歌曲打下基礎。同時,表演又是強化音樂理解力和音樂體驗的有效途徑之一,教學中將兩者有機的融合,能發揮教學的最大效益,促進學生審美能力與表現能力共同的提高。

演唱技能的學習與提高也是這一模組的教學目標與要求。高中《歌唱》模組中的演唱技巧的學習由於受各方面條件的影響,如,學生之間嗓音條件、學習基礎、對演唱方式興趣偏好存在較大的差異;學習的週期較短(18課時);“一對多”的學習方式等等。在《歌唱》模組的演唱技能學習中,確實面臨著較多的問題和困難。在這樣一種受諸多條件限制的演唱技能學習中,應以最基礎的演唱技能學習為主,基本做到:運用正確的呼吸方法、有氣息支援的發聲、圓潤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藝術表現力地歌唱。在演唱技能的學習中應儘量做到三個“結合”。其一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中小學的演唱技能訓練中,更多是教學生如何“唱”;而在高中的“技能訓練中”,要強調讓學生掌握一些聲樂的基礎理論知識,如呼吸、發聲、共鳴、語言的基本原理與規律,感情表現的基本原則與手段等。透過短期學習獲得一種聲樂學習的方式,為日後進一步學習打好基礎。其二是集體訓練與個別指導相結合。聲樂技能訓練具有明顯的個性特點,聲樂技能教學也一般採用“一對一”的方式上課。但在高中“歌唱”教學中受師資和時空的限制,普遍只能採取“一對多”的聲音訓練方式。因此,要充分利用“合唱”這種聲樂藝術表現形式,增加學生學習的參與機率,提高學生的演唱技能。同時,在教學中也要創造條件,或以不同唱法分組、或以男女同學分組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小範圍的個別指導,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解決一些演唱方面問題,提高其演唱水平。其三是學習與表演相結合。《課標》解讀中明確指出:培養學生的歌唱技能,一定要融在歌唱藝術的實踐活動過程中,將歌唱技能訓練與歌唱藝術表現有機地融合在一起,那種技能訓練與歌唱實踐兩層皮的教學方法應該予以摒棄。演唱技能學習的目的是更好地表現音樂,演唱技能的學習一定與表演相結合,如,將表現歌曲的情感作為教學的主要關注,激發演唱情感,做到以情帶聲,聲情並茂;將咬字吐字的知識技能和發聲方法等知識技能融合在音樂藝術實踐的過程中加以解決,等等。技能學習與藝術實踐緊密相結合,擺脫了單純講授知識、機械地訓練技能的桎梏,也更適合普通高中學生聲樂技能學習的需求。

此次新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改變教學方式,倡導學生主動學習。在高中《歌唱》模組的教學中,充分發揮學生的學習主動性,透過學生自主排練歌曲,培養學生的歌曲的排練能力,提高學生綜合表現能力,也是模組的教學目標之一。在《歌唱》模組的教材中,湖南文藝出版社和人民音樂出版社的教材關注了學生“自主排練能力”的培養,安排了一定數量的曲目,讓學生自主排練表現。如,在湖南文藝出版社出版的《歌唱》模組教材中,按排了互動排練和自主排練混聲合唱、組合演唱、表演唱等內容,讓學生基本懂得從不會到會再到較成熟的表演曲目所經歷的完整排練過程,並能基本自主操作。如,發聲訓練;分聲部排練、合排;指揮演唱;藝術處理歌曲,包括聲音的處理和表演形式的處理,等等。讓學生在實踐中提高對音樂的理解能力和表現能力及綜合能力。真正要讓學生懂得如何排練,提高學生的排練水平,教師要有意識加強排練方面相關知識的滲透,如,教師在主導排練合唱時,引導學生注意教師的排練方法和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