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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職工、居民養老保險銜接有待細則

蘇州職工、居民養老保險銜接有待細則

近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辦法規定今年下半年起,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凡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都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果不滿15年,則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記者從蘇州人社部門瞭解到,目前蘇州地區養老保險已基本實現城鄉一體化,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將等到國家及省級的相關實施細則出臺後正式實行。

隨著蘇州城鄉一體化程序的推進,蘇州農村養老和城鎮養老已進行了並軌,對於被徵地農民,蘇州實行了“土地換保障”的辦法,原有參加本市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按規定換算繳費年限,納入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而對於勞動年齡段(男16-60週歲、女16-55週歲)的被徵地農民,則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011年初,蘇州進一步加快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程序,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了《蘇州市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辦法》,對原先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且未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全部轉為居民養老保險,而領取農保待遇人員,也直接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至此,蘇州終止農保關係。農保人員從2007年的82萬,降到了2011年末的12.9萬,到2012年全部納入了城鄉居民保險。

目前蘇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制度主要依據2007年出臺的《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只要是企業職工,都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而靈活就業人員也可選擇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對於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蘇州人社部門表示,國家與省級實施細則規定一出臺,蘇州將盡快針對本地區情況出臺相應細則,逐步實現二者的貫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