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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條件?

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條件?

一般認為,畢業生在自主創業成立經濟實體中擔任法人代表或股東的視為自主創業。學校鼓勵有條件的畢業生進行自立創業,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條件包括:

1、個人條件

個人條件包括合理的知識結構(專業知識、管理知識、 商業知識、法律知識等);健全的人格特質(主要指性格和心理承受能力等);較為傑出的應用能力(學習能力、協調能力、交往能力、洞察力和決斷能力等)及較為豐富的社會閱歷等。

2、資金條件

有效籌措資金是自立創業的前提,包括是否有資金來源,籌集資金的可能性等。

3、團隊條件

優勢互補的團隊是自主創業的基礎,創業團隊有利於優勢互補。自主創業“萬事開頭難”,要處理的事情面廣量重,靠一個人的'力量很難有效地處理各類情況。組建創業團隊則能有效進行技術創新與經濟管理的互補。如果具備有效的管理,還能保證創業團隊形成最大的合力,在市場充爭中取勝。

一旦確定創業,則應該根據自己的優點、劣勢,尋找和自己有共同意向,同時能互補的合作伙伴。

4、社會關係條件

廣泛有效的社會關係是自主創業的保障,一個初期開辦的公司,往往需要得到各方面的幫助才能發展。“天時、地利、人和”,創業者需要在社會環境中調動一切有利的因素。對於大學生創業者,他們比社會創業者欠缺的是廣泛的科會關係,競爭中也常常處於不利地位。這不僅僅體現在公司的資金籌措上,還包括產品的市場推廣和銷售等一系列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