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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會計基礎知識

農村會計基礎知識

會計有兩層意思,一是指會計工作,二是指會計工作人員,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會計基礎知識,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會計基礎知識

1、會計結算種類:

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支票、信用卡、匯兌、委託收款、託付承付、信用證

2、會計的職能:

會計核算、會計監督

3、會計基本六要素:

①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

②負債:流動負債、長期負債;

③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④收入;

⑤費用:製造費用、期間費用;

⑥利潤;

4、利潤計算公式: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期間費用;

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淨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

5、確認收入與費用的兩種標準:

權責發生制(應計制)、收付實現制(現金制)

6、會計恆等式:

資產=權益

資產=債權人權益+所有者權益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7、會計遊戲規則:

①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

②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A、體現總體性要求的一般原則:客觀原則、可比性原則、一貫性原則;

B、體現會計質量要求的一般原則:相關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明晰性原則;

C、體現會計要素確認、計量方面要求的一般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歷史成本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D、體現會計修訂性慣例要求的一般原則:謹慎性原則、重要性原則。

8、會計法規體系:

會計法→根本大法

會計準則→基本規範

農村會計工作內容

1、負責編報本村年度收入計劃、支出預算及行業相關報表。

2、負責辦理本村財務票據領購、核銷各種收入的收取、解交,往來款項的結算等工作。

3、負責稽核報賬單據,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銀行結算票據的準確性、有效性、經辦人、負責人簽字、理財小組的稽核、蓋章、農經站稽核的完備性。

4、負責整理報賬單據,對稽核透過的憑證進行整理、歸類、,並核清憑證張數。

5、負責辦理日常經費支出及專項支出的報銷業務。

6、負責保管、使用本村的定額備用金,並對備用金的安全完整負責。不得將備用金轉存,不得挪用、私借備用金,保證備用金按規定用途使用。報賬員受理報賬業務後,應及時到管理中心辦理報賬手續,不得積壓。

7、負責本村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登記本村固定資產明細賬,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應及時與管理中心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8、負責及時與會計中心核對賬務,按時取得會計報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後,一份返會計中心,一份本村留存。

9、負責往來款項的管理,當發生應付款項時,助理會計應及時與會計中心會計核對數額後,有義務進行催收或催繳,以免發生呆賬、死帳現象。負責按月與往來單位核對往來款項的發生額、餘額,保證往來款項真實、準確。

10、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及時向會計中心負責人反饋村集體經費執行情況。

會計責任書

為充分發揮各村會計服務組織的作用,提高廣大會計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切實將黨在農村的政策落到實處,穩定農村政策、經濟形勢,特簽定本責任書。

主要工作目標

㈠、土地承包管理:

⑴對合同到期的土地,按我市有關規定進行延包並辦理手續。

⑵按政策要求和規定程式,做到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流轉。

⑶對流轉的土地及時簽訂合同並進行鑑證、認證。

㈡、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⑴鄉鎮代理中心統一管理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並指導好合同的簽訂、鑑證,助理會計及時聯絡包村審計員搞好合同的簽訂。

⑵各業承包合同要公開、公正、雙方自願,不得暗箱操作。

㈢、農村財務管理:

1、會計人員管理。

⑴會計任免更換按程式辦理;

⑵對每個會計實行建檔卡管理;

⑶助理會計按要求積極參加縣舉辦的培訓、學習等活動。

2、農村財務委託代理

⑴4月底以前全部完成結舊建新任務,並使用統一的帳、證、表、據;

⑵嚴格按要求做好資金代管並協助代理會計做好帳務處理工作。

3、審計監督管理。

⑴在規定的時間內審計下帳。

⑵包村人員要嚴格進行審計,清查庫存現金,填寫庫存現金核查表。

⑶農村財務開支實行統一預算審批、統一定額採購、統一決算審計、統一公開管理。

⑷鎮農經站對各村舉債進行審批和管理。

⑸每月審計工作結束後,會計寫詳細的公佈底稿,包村審計人員對每個村的審計情況填寫審計報告單、現金庫存對照表、填寫審計情況統計表、撰寫審計綜合報告,按會計考核辦法進行業務考核,並於每月20日上報分管領導。

4、民主與公開:

⑴各村按規定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要定期開展活動,並有活動記錄和初審報告單。

⑵在全縣統一的財務張榜公佈日和每月在農經站審計下帳後2日內進行張榜公佈。

㈣、集體資產管理與不良債務清理。

⑴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⑵建立鄉村兩級不良債務清理制度,債權回收率達50%,債務償還率達40%,不許有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㈤、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積極建立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併發揮作用。

㈥、其他工作。

⑴及時、全面、準確、清楚填報全年農村經濟情況統計,並按要求寫分析報告。

⑵及時完成農業兩刊、農經兩刊徵訂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