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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

上海市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

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作用,切實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上海市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發放物件

本市普通高校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願的以下學生:

(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

(二)殘疾畢業生;

(三)就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四)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

(五)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

(六)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學生,不包括已確定升學、出國留學的畢業生。

二、申領發放程式

(一)符合申請條件的畢業生,在3月22日(週五)下午5點前將《求職補貼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提交上海科技大學學生處謝老師處稽核(學生中心4樓學生處辦公室)。電子版《求職補貼彙總表》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申請材料包括:《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影印件、本人銀行卡影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本通知第一條第一款和第六款規定的物件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符合第二款規定的物件還需提供殘疾證影印件;符合第三款規定的物件還需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影印件;符合第四款和第五款規定的物件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

我校學生處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稽核,並將稽核透過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校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二)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進行彙總,並報送高校主校區所在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時報市教育管理部門備案。

(三)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複核通過後將補貼發放人員名單報送區財政局。

(四)區財政局對相關材料核定後,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支付到高校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

三、補貼標準及列支渠道

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每人限領一次。各區發放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列入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的科目,所需資金在市級財政透過轉移支付劃撥各區的中央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四、其他說明

(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和各高校設立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對相關舉報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高校認真核查,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責令退回補貼資金,並由高校將不良記錄記入其本人學籍檔案。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12333。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學校會退回學生的申請,在申請截止日期前允許學生重新準備材料並再次提交。

(三)求職補貼將直接發放到畢業生的銀行卡上,透過稽核的畢業生請保證銀行卡有效,以便收到求職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