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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合格但不符招聘潛規則,怎麼辦?

面試合格但不符招聘潛規則,怎麼辦?

由於崗位特性和企業文化要求,各企業在招聘某些崗位時,總會有一些不予明說的招聘潛規則,如限男性、女性要已婚已育的、來自某地區的人不要、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要……等等,規則各異,不一而足。那麼,請問:

目前我所知道的相關招聘好像還沒有出現這類的潛規則。不過我就個人想法做出了相關分析:

一、你們公司有哪些招聘潛規則?請具體舉例說明

1、性別方面:

我招人的時候都會都會考慮2個方面:a、應聘者是否能勝任該項工作;b、公司的薪酬福利是否能滿足應聘者的要求。如果這兩個要求都滿足的話我們就會進行選擇,當然同等情況下我肯定首要選擇的是男性,影響我選擇的主要原因是:男性勞動力一般情況下是女性的兩陪左右,這樣可以給公司解約一定的'人力成本;女性多的地方是非比男性多,使用男性,可以減少相關部門處理是非的麻煩;一般男性都會以事業為主,女性一旦結婚生子,一般情況會以家庭為主。這是一般崗位,特殊崗位我還是會以實際情況來定。

2、身體狀況方面:

每個企業肯定都是以盈利為目的,肯定都不會是慈善家。人力資源部門肯定就會按照自己的工作職責,找到符合公司的勞動力。

對於沒有生育的女性,一般情況下我都會慎重考慮錄用的利弊,在工作能力符合或大於公司的要求,同時計劃生育時間能達到生育險的報銷要求(社保連續購買1年),雖然該員工在生育時,會影響工作,但是由於公司購買了生育險,所以在產假期間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會相對減少。女性是比較重情的,如果在這個問題公司幫助了她,我相信在後期的工作中,工作也能得到回報的。當然如果計劃生育時間不能滿足生育報銷要求,為了避免後期給人力資源部門帶來麻煩,我會拒絕錄用

對於其他,例如乙肝病毒攜帶者和其他易傳染的人員,我公司除了按照工作的相關制度以外,還會按照GMP相關要求進行篩選錄用。在製藥企業下,會進行入職體檢,如果有以上疾病者,就拒絕錄用,同時也會告訴面試者原因。我們不能因為個人的原因導致公司員工,乃至使用我公司藥品的人身體健康受到影響。

二、辛苦招聘面試合格的人選卻遭遇招聘潛規則,你如何處理?怎麼給求職者一個合理的解釋?

這個問題暫時還沒有在我公司出現。如果真的有這類事情的發生,為了不傷害求職者的信心,我假借公司的原因,讓求職者對公司失去信心,讓求職者主動離開;或者把求職者介紹給其他有適合他工作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