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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路運輸合同

物流公路運輸合同2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流公路運輸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流公路運輸合同1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

簽約條款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1、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2、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4、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5、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6、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7、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8、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10、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簽名與蓋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

__年__月__日

物流公路運輸合同2

編號:

甲方(託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委託乙方以20MT ISO TANK的公路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的液體產品,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屬性: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甲方權力、義務

2.1保證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絡人等有關資料。

2.3負責按要求準備好待運貨物,並提前xx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2.4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2.5甲方享受乙方確認的發運地至收貨地的優惠運價。

2.6貨物發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發出變更運輸指令,但必須在貨物未運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時甲方必須承擔實際造成的額外費用。

2.7按20MT ISO TANK標準裝載貨物,否則甲方需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費用和損失。

2.8對由於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發貨人原因,造成貨物無法及時出運或及時送達而引起的滯箱費用,由甲方承擔(收費標準見附件)。如果發生貨損、貨差、滅失等事件,按照

3.5條款處理。

第三條:乙方權力、義務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3.2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3.3乙方相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運作。

3.4甲方下計劃(或傳真委託書)給乙方並經乙方確認收到後,乙方必須派出車況良好清潔乾淨、各類證件齊全、防護材料齊全的貨車及有關裝載裝置,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裝車;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此次運作任務的,因此重新調車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每車承擔當車次運費的30%作為違約金,因此影響廠方生產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累計三次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5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發現短少、被盜、被搶、雨淋、滅失、汙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貨物損失,則乙方按貨物實際價格賠償給甲方,如整車貨物滅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該車次運費。

3.6乙方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約定的要求送達甲方指定的門點,如果發生未經甲方通知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卸貨並導致甲方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本次經濟損失。

3.7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

3.8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支付已經發生的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貨物運輸結算價格表》

4.2結算方法為:每月15日前核對上月1日至31日期間的.運費,乙方須交付正式運輸發票和甲方簽收的回單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15個工作日內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項,在運費中扣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送達或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對由於甲方備貨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乙方派出車輛放空,則甲方應補償乙方放空費為人民幣800元/櫃。

5.2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汙染和事故損失負責,需照3.5條賠償。

5.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送達的,按本合同5.4條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5.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逾期到達,超過《貨物運輸結算表》上所雙方約定時間,每逾期1天,每票貨物乙方需支付給甲方相當於當車次運費5%的違約金;超期達到三天,則本次運費甲方不支付給乙方。

由於下列情況除外:

1、自然災害或氣象、水文原因;

2、參加水上救助或發生海損事故;

3、政府命令或軍事行動;

5.5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費用。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第八條:非競爭性條款

8.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與甲方給乙方承運的客戶發生與甲方具有競爭性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不結付乙方已發生的運費。

第九條:文字及時效

9.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9.2本協議為試用合同,合同期內,如乙方的運輸能力、運輸質量要求達不到甲方營運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自負。在試運作期間,如果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9.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