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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收購合同

木材收購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木材收購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木材收購合同1

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供材方: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收購木材,現就具體木材收購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收購木材具體樹種、材種、規格要求:樹種:當年採伐的馬尾松,材種:原木,規格:小頭去皮最小直徑13.5㎝~20.0㎝,長度2.5m。

二、收購木材數量及價格

1、木材數量約__立方米,其中:口徑20㎝__以上數量不允許超過5%。具體數量以實際雙方檢量數量為準。

2、木材收購價格:__元/立方米(¥__),該木材收購價為場地收購價,包含上車裝車工資(裝上大車)。

三、木材檢量方法:以小頭去皮最小直徑縫0.5進雙足碼檢尺為準,具體檢尺辦法為:13.5~15.4㎝以14㎝計算,15.5~17.4㎝以16㎝計算,17.5~19.4㎝以18㎝計算,19.5~21.4㎝以20㎝計算,以此類推。

四、供材期限:

五、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地點(後八輪貨車可到之處)。

六、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國家木材檢驗標準,彎曲度在3㎝以內。

七、木材款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購木材保證金__元(¥__)。

2、每收購壹車木材結算一次,最後一車木材款與保證金抵扣結算。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及義務

1、甲方需按時向乙方支付木材款;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木材運輸憑證,包括林木採伐許可(運輸聯)、木材銷售發票、木材運輸碼單、木材運輸外運證、植物檢疫證等。

3、在乙方無法向甲方提供以上運輸證件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主張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簽定生效且乙方收到甲方全額保證金後,乙方無法向甲方提供約定木材數量80%以上及必要的木材運輸憑證,屬乙方違約;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將木材銷售給第三方或解除本合同,否則屬乙方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3倍保證金的違約金,同時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自本合同簽定生效且乙方收到甲方全額保證金後,若甲方不按約定向乙方收購木材並支付木材款(除天災和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則乙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同時將木材銷售給第三方。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收購合同2

甲方(需方):__聯絡電話:__乙方(供方):__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就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木竹購銷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品名、數量、保護價及交(提)貨時間地點:

二、__收購價格:以基準價為基礎,按收購時的市場價格作適當調整。

三、收購地點:

四、貨款結算方式:每次現金結算__(即貨款兩清)。

五、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法本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義務的,應該按協議標的總額的.10%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免責約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重大病蟲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經核實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收購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大量收購木材,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收購內容

農民集體、個人速生林、間伐小徑材、三剩物、廢舊傢俱、廢舊房木料等木材。

第二條:收購區域

全國範圍內收購。

第三條:收購價格

收購價格每噸高於甲方同期在市場收購價格的__%或__元。

第四條:交貨及付款

1、乙方按甲方要求運到指定場地進行驗收交貨。

2、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筆貨款從交貨到付款時間為__天,如延期按每天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2、甲、乙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由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除外。

第六條:爭議

甲、乙雙方應本著互惠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爭議。如不能解決,可向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