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勞動合同

最新勞動合同

最新勞動合同(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勞動合同1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轉正後工資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5、甲方實行每週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6、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四條 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透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秘密及競業禁止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階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資訊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資料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B. 身體狀況:

C. 勞動技能:

D. 工作能力:

E. 團隊精神:

F. 其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3

企業名稱(蓋章):

經濟型別: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職工人數:

甲方 乙方:

企業首席代表:職工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第一章總則

為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企業與工會代表(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是雙方促進企業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單位行政應與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平等協商中,雙方均不得采取過激行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對方協商代表。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一條 本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本單位杜絕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並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二條 本單位與職工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於 年。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職工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勞動者辦妥續訂手續。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除職工不願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的規定。

第四條 本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五條 本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透過,根據“按勞分配、效

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本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並隨著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第六條 本單位於每月日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單位則應提前支付。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八條 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單位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確定,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本單位提出增資要求,單位要予以明確答覆。

第九條 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本單位對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每週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週的 。因生產需要對某工種不能實施以上標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告知職工。

第十一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工種、崗位的職工,單位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二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工會協商後,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三條 本單位對連續工作 年以上的職工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具體規定由單位與工會協商確定。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經部門領導批准後,視為其已提供正常勞動。

第五章保險與福利

第十四條 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工會協助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單位應創造條件,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並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單位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實施。

第十六條 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 %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工會協助單位合理安排使用,工會應當協助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條 單位應逐步改善並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八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九條 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於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條 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一條 單位對 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工會發現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採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應建議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二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

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三條 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 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二十四條 單位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援單位對危及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五條 單位應與工會就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特殊保護進行平等協商,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級別以上的接塵、有毒、高空、冷水,高溫、低溫等作業,以及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渡、礦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業。

第二十七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必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取得《未成年工登記證》,未成年工持證上崗。

第二十八條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在安排工作崗位之前、工作滿一年、年滿十八週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超過半年,各進行一次體檢。

第八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並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條 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和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度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一條 本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2%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會有權協助並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單位應按年度向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 工會應組織或協助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餘時間學習,並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獎懲

第三十三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與工會透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核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審議透過,並向全體職工公佈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 單位對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五條 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單位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並徵求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後,製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單位應當研究工會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十七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單位因破產、兼併、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 ;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四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式,依據簽訂本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式進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二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備案後生效,單位與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 工會(蓋章):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

最新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於20年月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第二條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從此乙方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不得再進入甲方的任何廠房及宿舍。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日內向乙方支付款項計人民幣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應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資在內的薪資、年休假工資、高溫津貼、獎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甲方應支付之保險費用及含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其他應支付之款項等專案)。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項後,甲方既已履行完畢所有對乙方的義務。乙方如認為甲方還有其他義務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項後,既視為乙方已放棄主張的權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張(含申訴、起訴、投訴)任何權益。

第四條乙方已仔細核實出勤記錄及計算薪酬的其他依據,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足額髮放乙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應得薪酬(包含加班費)。乙方因工傷評定的傷殘等級可為級,乙方本人已知曉,根據法律規定乙方應得的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款項可達人民幣元,但乙方仍舊同意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六條簽署本協議以後,乙方承認其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每一個承諾,乙方認識到這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乙方已經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勞動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聘用單位)全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選定以下第_________種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_________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具體工作為: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但甲方必須遵守以下方面: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述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休假規定

(1)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3)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四條 勞動保護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操作規程、工作規範。

3、甲方必須對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每_________年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5、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6、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7、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8、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9、甲方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10、甲方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2、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以下第_________種: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4)_________。

4、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6、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

7、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第六條 保險與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2、乙方離退休,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每月發給離退休金。失業後按規定享受失業期間的有關待遇。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4、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與規章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元。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乙方生產(工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二)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秘密、甲方商業秘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對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規章制度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洩漏甲方商業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依照第6、7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9、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對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甲方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補償與賠償

(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四)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五)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六條 乙方對甲方的賠償

(一)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於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於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於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鑑證

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

第十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第二十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泉州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本合同訂立與 年 月 日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範本變更勞動合同

最新勞動合同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為完成_________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二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崗位(職責)責任書》,作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且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三)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節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本單位_________薪酬方案的工資標準,按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工資的標準,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件)現定為_________元,以後按國家規定.甲方經濟效益情況和薪酬方案晉升乙方工資,提高工資水平。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_________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且不低於甲方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乙方享有與甲方其他職工同樣晉升.調資的權利。

(四)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加班工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支付。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每月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對從事_________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範本(20xx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人:(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鑑證機關各一份。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說明

勞動合同變更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變動,雙方按變更後條款執行。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是指發生法定事由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事由以後,勞動合同不再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第一,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①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六,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在試用期內的,或者發生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以及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等情況時,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終止和解除合同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八,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第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最新勞動合同8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 通訊地

最新勞動合同9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共3頁。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最新勞動合同10

編號: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包含中間吃飯、休息),平均每週工作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

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 ∕月);

2、計件工資:∕ ( %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發放基本工資,20號發放佣金提成。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

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有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日)終止,為期年;

二、工作崗位

乙方的職銜是總監、總代或專監;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本公司內或委派合作公司)。

三、工作薪酬

1、乙方工資按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2、乙方的試用期薪酬為人民幣/元/月;

轉正期的工資構成分為:標準工資和現場補貼。總額元/月。

工資組成為: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崗位津貼為:元/月,資質津貼元/月(所有的證件都必須註冊甲方單位),職稱補貼元/月;現場補貼為:通訊補貼元/月,交通補貼元/月,伙食補貼元/月,月獎金即浮動工資元。年終績效考核,從簽訂勞動協議開始,每月甲方為乙方預存元的績效考核獎,合同期滿根據績效考核辦法,一次性給予發放獎勵。若合同期未滿提前離職,取消該項獎金。

3、甲方除了安排乙方承擔一個相當專案的常駐總監外,還可根據專案情況,另外安排乙方擔任2至3個專案的非常駐總監。

4、在合同期內,甲方因生產任務銜接不上,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5、乙方應按政府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為乙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

四、工作時間

每月現場就地休息4天,不可以累積休息。工作滿一年給30天的探親假(此假已含法定假)。乙方的休假申請須經甲方批准,並且甲方有權根據其自身的業務狀況要求乙方提前或推遲休假,或要求乙方提前終結休假。探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每年給予一次1000元的探親差旅費報銷。

五、獎懲情況

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所負責的專案出現違法違規違紀或違約(甲方與業主的各種合同合約協議),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行政處罰,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其在建工程監管列入監管黃色警示的監理企業的,被停標的;或被責令改正,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監管黃色警示,半年內財政投融資工程的建設單位不得作為選擇其為中標人的監理企業的;或被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黃色監管警示的監理企業的;或被通報批評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扣罰當月獎金,取消乙方年終考核獎。若被業主或相關單位罰款的,乙方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一半的罰款。

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所負責的專案受到設區市級政府有關部門、設區市級質量安全監督部門通報表揚的,給予嘉獎一萬元的年終考核獎獎勵。

六、勞動保險,福利和勞動保護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勞動保險、福利和勞動保護。

2、甲方應根據員工的勞動情況,給乙方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在工作時間內向乙方下達工作任務,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標準完成;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達到甲方要求的工作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完成;

3、甲方在制訂規章制度、部門規定時應透過民主程式,吸取員工意見;

4、甲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乙方加班;

5、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對此提出異議,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受勞動法提前30天通知的限制;

6、根據甲方擬定的薪酬標準和聘用合同的規定,按規定的時間支付乙方薪酬;

7、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提供完成工作任務所必備的設施;

8、甲方對乙方的工作任務及業務內容有義務作必要的指導及講解;

9、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提高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10、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獎勵或懲罰。

1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

12、當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乙方若是工程專案的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延長合同期,直至該工程專案結束為止或者續簽勞動合同。乙方應從誠信、職業道德的角度出發服從甲方的安排。

13、當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解除,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或者未能將甲方的有關財物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暫扣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及經濟補償,直至乙方履行相應的義務為止。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月收取薪酬;

2、乙方為完成工作任務或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能有權請求公司提供必要且基本的幫助;

3、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等;

4、乙方有權利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部門規定透過民主程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5、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誠信和謹慎地認真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按時按規定的質量予以完成,並盡其最大努力推進甲方的業務。否則應於非工作時間內自行完成;

6、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甲方根據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而對乙方工作進行的安排、調整,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派遣,完成本工程專案以外的工作任務(如參加投標或本公司專案範圍以內的合理兼差);

7、乙方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8、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及利益,自覺維護甲方的內部團結。

9、乙方保證,就甲方合理所知,在聘用合同簽署之日,乙方並未患有任何種類的慢性病、嚴重疾病、傳染性疾病或使乙方不能勝任本聘用合同擬聘工作的病症。

10、乙方保證其在與甲方簽約時不存在任何尚未終結的勞動關係,如有違反或隱匿,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被其他第三方追償並造成損失,乙方承諾對全部損失予以賠償。

11、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或可能知悉的有關甲方事務、資料,或甲方客戶的任何商業秘密、資料均負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或團體(不論其是否註冊)洩露,並且乙方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該事務、資料、商業秘密以任何方式洩露。

九、檔案、物品所有權

1、乙方任職期間為甲方業務或事務起草、編制的(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諮詢意見、工作報告、書信、傳真、電話記錄、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等)檔案,及甲方為乙方配備的辦公、通訊裝置、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在任何時候均歸甲方所有。

2、在本聘用合同有效期滿後或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歸還上述檔案、資料、物品。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按照主合同》

1、考慮我公司主營業務為監理及招標代理業務的特點,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自甲方同意批准離開之日起,在原崗位工作滿三個月後同時建設單位也批准同意並移交完工作的情況下,甲方如無特殊原因,應同意乙方解除合同,並應支付乙方當月薪酬;若因乙方是總代或總監職務或該專案主要負責人,身居要職,必須待所負責的工程專案結束後,且須提前三個月乙方才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

(該工程專案的合同工期天數或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三方確認預計的工期天數-實際已經履行天數)×乙方日標準薪酬(工資總額/30)。同時,各種考核獎一併取消。

2、若乙方未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未滿三個月而提前離開公司或未移交完工作的,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

(90天-乙方當期實際工作天數)×乙方日標準薪酬(工資總額/30)

3、若根據以上標準計算出的違約金數額低於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該差額部分進行追償。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由此乙方獲得相關資格證書或其他證書,證書屬公司所有,公司有權使用三年(從獲得證書之日起計算)。

5、乙方獲得相關證書之後,未滿三年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及相關費用並且必須承擔甲方經濟損失.

6、乙方交付甲方簡歷、學歷、身份證、資格證書等影印件一經發現有虛假內容,甲方有權立即開除乙方,不給予任何補償.

十一、合同的終止和續訂《按照主合同》

1、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本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本勞動合同手續。

2、甲乙雙方終止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十二、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只為甲方服務,乙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對外兼職,如有發生,即必須支付二倍的乙方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約義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損害賠償。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本合同或違反其在本合同下的承諾與保證,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如果其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應承擔與之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權利之遲延行使

甲乙雙方遲延行使本合同之任何權利,並不構成放棄本權利,甲乙雙方保留在對方違反本合同給己方造成損失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十四、爭議之解決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執行等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解決。

十五、合同構成及解釋程式

1、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構成;

2、勞動合同書。

十六、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均為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最新勞動合同12

公司法人或代表簽字:

應聘人簽字:

為了保護勞動者及公司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勞動法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的權利及要求:

1、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作業前應進行參加安全生產學習教育的權利。

2、勞動者應當攜帶身份證,就業證,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無任何傳染病,無職業病,無作業禁忌病史及精神病,無殘缺.無偷盜..鬥歐劣跡等不得隱瞞的病況和惡疾,年齡在18-65週歲有技術的勞動者。如隱瞞造成後果自負。因本人自身原因生病或造成的工傷一律自理。

3、勞動者應持有上崗證,保質保量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履行勞動義務,遵守公司及有關方的有關規定。違章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要賠償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違章者負責。

二、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勞動合同簽訂日期自二0xx年三月一日起至二0xx年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工作內容:從事船廠船舶進出塢、廠內安排的力所能及的相適應的工作、防腐油漆、管道鉗工、機械裝置、電器等鋼結構的冷作。電焊全過程中的部分工作及廠內雜活。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根據生產任務情況一線電焊工每月一付電焊手套,其它工種每月二付帆布手套,安全帽一人一隻。後勤人員根據職位安規定發放適合工種的防護用品,公司每年發放勞護服一套,。免費幫助工人買意外保險(注:如未滿工作期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六、勞動工資:

確定為基礎工資 八百元+出勤每日 元+船頭工作量工資,船頭工作量工資按藍本人工工資的 30 %提取作為績效工資,多勞多得按時完成,不存在加班費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人員的績效工資按二倍支付,船舶進出塢按每條六百元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到參與人員,廠內事務無條件服從不再提取績效工資(已計算為出勤工資),工資按月發放,績效工資按月結算髮放,考勤機在進出廠時打卡,不得代打,違者處罰二百元,公司工資在每月十五至二十日前後發放,中途不得預支,工資中包括基礎工資+出勤工資,綜合工資中已包含社會、個人的養老保險金在內,如職工不需公司代辦保險的全額髮放,需公司代辦保險的扣除保險後,餘額全部發放。在公司效益提升的同時增長職工的工資,公司如因無業務工人放假公司必須無條件支付工人每個員工的月基礎工資。月出勤滿30天獎勵150元,月出勤滿29天獎勵100元,,公司根據效益及個人的表現年終發放一定的獎金,作為對作出貢獻的員工表彰,

七、勞動紀律:

1、公司的員工按規定的時間表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超十五分鐘內,每次扣十元,二十分鐘以上的罰款20元。超半小時的扣五十元,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請假並以假條的形式,說明要請假的理由,並得到批准後才可有效,無論什麼情況每月的遲到或早退請假次數不得超過二次,每個員工在得到批准後每月可休息四天不扣除基礎工資,超出天數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貳百元基礎工資。外地員工可把平時的休息天調到家中有事或節假日進行休息。

2、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指揮,遵守公司及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章程,嚴格做到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不得串崗串位,特殊工種要有上崗證,嚴禁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上班必須配戴安全帽,穿好勞護服勞護鞋,戴好勞保手套,施工工具必須每天檢查,禁止野蠻操作,動火前後必須辦動火證,檢查現場周圍環境安全壯況,登高必須做好防護措施,電器設施嚴禁私自亂動。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理

3、同事之間必須團結友愛,自尊自愛,友好相處,不允許打架鬥毆。凡發生打架鬥毆的,同事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勸阻,並採取罰款100~~500元等處罰在當月工資中支付。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4、必須服從需方。公司。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生產安排,根據生產需要安排上班。休息,如不服從安排,管理人員有權採取罰款直至開除,無理取鬧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生產、加工任務,對不能完成或造成返工的工資自負。造成損失的按量如數賠償(指失誤、沒按圖紙或施工員安排施工的)

5、誰用的工具誰負責收藏保管,因沒及時收藏保管遺失損壞的照價全額賠償,一起工作的同事有義務幫忙協助,對沒有協助收藏者,照價賠償總價的20%

八、違約責任: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終止。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1000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二份,合同人一份。

十、合同人簽字

公司法人或代表簽字: 應聘人簽字:

日期: 日期:

最新勞動合同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石首市港發船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楊勝利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遵守國家勞動部門、海事部門、交通部門各項法律法規,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確立聘用及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間,若此《聘用合同》終止條款出現,但乙方所服務的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境外港口時,不能結束崗位職責的,則合同期限順延至乙方在船工作任務交接完畢後終止。

二.甲方的義務和權力:

1、在乙方各項船員證書齊全以後,甲方根據乙方的資質和船舶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在船舶上從事 工作。

2、甲方按乙方的實際上船天數和船員等級,按月核發給乙方勞動報酬,本合同期內乙方的月工資確定為 元。

3、乙方在船工作期間,由甲方為其購買工傷保險。乙方在船工作期間,如因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甲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賠償額度以甲方投保的金額為準,索賠款項一次性付給乙方或乙方的家屬、乙方繼承人。此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無理要求,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非因公發生的意外傷、亡事件,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上船期間,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崗位,由甲方提供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5、乙方應嚴格遵守船長、輪機長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所在船泊工作上的違紀指揮並有向甲方舉報的責任。

三.乙方的義務和權力: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對乙方履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罰。

2、工作期間乙方按甲方的調動命令,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船舶,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並安全、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船舶崗位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要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和形象,嚴謹下列情況發生:製造糾紛、打架滋事、頂撞領導、酗酒(值班前四小時不準喝酒)、破壞公物、出售船上貨物等,如有發生甲方有權予以處罰,重則辭退,並由乙方應承擔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4、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證件的管理規定,必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船員資質證件和身份證明。乙方經與甲方簽訂《聘用合同》後,在合同期間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或從事有礙於本合同執行的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四.合同續簽、終止和解除:

1、本《聘用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合同期滿前兩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作協議》:

(1).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違反有關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和海事規定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一年內無法從事船舶運輸工作的;

(6). 乙方業務技能不能勝任船舶崗位工作的;

(7).乙方不服從甲方調派命令和工作安排的的。

3、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作協議》:

(1). 甲方故意不履行本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 甲方人員以威脅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務的;

(3).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船舶勞務不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應負責重新調配,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4、經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口頭或書面申請。

五.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如發生勞動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的政策和相關法律有衝突,雙方按照國家政策、相關法規規定執行。

此聘用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聯絡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然後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從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然後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然後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然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最新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 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就業證號碼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最新的勞動合同範本。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合同範本《最新的勞動合同範本》。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