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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留學合同

出國留學合同三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出國留學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國留學合同 篇1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出國留學合同範本。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演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合同範本《出國留學合同範本》。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透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 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絡,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國留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l、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的資訊,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諮詢建議,最終由乙方決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

留學,就讀____________專業或專業方向,就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選擇:高中、語言、預科、職業教育、大專文憑、學士學位、研究生文憑、碩士學位填寫)課程,自願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的法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人學申請手續。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戶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人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情況,並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了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託的留學申請在_年_月_日前取得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內容與乙方申請的院系或專業或專業方向有異),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用。甲方發生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申請,如繼續申請,須重新簽訂《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簽證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後,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相關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的使(領)館關於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服務內容。

8、對乙方繳付的服務費用,根據本合同《特別告知》第五條第4項規定,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9、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

三、乙方責任

l、確認本合同委託事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服務費。

2、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程序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並遵守本合同《特別告知》中第五條第3項規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人學要求發生變化,乙方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未能獲得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或者已獲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校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定

1、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是人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簽證申請服務費)。

2、乙方應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種方式向甲方繳付上述款項:

第一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全部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入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向甲方繳付簽證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3、服務費繳費方式為現金或銀行匯款,如乙方採用銀行匯款方式,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等)。上述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資規定

1、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於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

2、如發生以下情形之,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壹仟元,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被前往國使(領)館拒籤(本合同第五條第4項第(3)一(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全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校方根據申請人的自身條件,簽發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甲、乙雙方認可該人學申請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芽鄢?0%,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人學申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服務費扣除80%,餘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於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辦妥簽證申請所需檔案及手續,並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籤而被拒籤;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籤;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籤;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籤)或人境批准檔案後,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或拒絕人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等費用的。

5、甲方應按上述退費規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後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6、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的退費事宜,由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機構負責處理。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為達成本合同之目的而為乙方製作虛假檔案材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全額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以外,還應按服務費的5%作為違約金償還乙方。

3、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違約方仍應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終止條款

二、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人境批准檔案後,即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完成提供自費出國留學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l、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

合同形式聲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十、特別條款

l、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仔細閱讀,並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其內容。

十—、生效條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週歲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次繳付的服務費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法定代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國留學合同 篇3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身份證號碼:聯絡地址:聯絡方式: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聯絡地址:聯絡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編號: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聯絡電話:監督電話:

風險提示: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1、委託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國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2、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3、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託人義務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三、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四、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五、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檔案。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六、委託人義務

1、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3、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七、違約責任

1、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並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4、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6、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7、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八、不可抗力條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證明。

3、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終止條款

1、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3、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委託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託人(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