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訂購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豬訂購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豬訂購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生豬,訂購生豬的品種、數量如下: 。
第二條 甲方所售生豬每頭應在 千克至 千克範圍內。
甲方所售生豬必須有免疫耳標,有生豬產地的檢疫合格證明。
第三條 訂購生豬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固定價格: 元/千克。
(二)保護價格:基準價為 元/千克。收購日所訂生豬的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所訂生豬的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三)浮動價格:基準價為 元/千克。收購日所訂生豬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 %;收購日所訂生豬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
第四條 交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送貨。甲方將所訂生豬送到 ,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二)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發出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三)代辦託運。甲方透過汽車(火車、輪船或 )將所訂生豬託運到 ,交貨日期以辦理託運手續日期為準,託運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六條 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託運以 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驗收完畢,乙方對生豬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
(四)自然損耗:所訂生豬自然損耗應在 %以內(含 %)。
第七條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 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衝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八條 貨款結算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二)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後 日內,把剩餘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戶銀行 ,帳號 。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當事人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生豬的,按所訂生豬頭數× 元/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交付的生豬少於所訂數量的,按少交生豬頭數×
元/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訂生豬的,按逾期交付生豬頭數× 元/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愈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生豬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所訂生豬頭數× 元/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市場價格交付生豬;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所訂生豬的,按所訂生豬頭數× 元/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少收所訂生豬的,按少收生豬頭數× 元/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接收所訂生豬的,按逾期接收生豬頭數× 元/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愈期接收超過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愈期支付貨款的,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辦理:
(一)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電話: 郵編: 電話:
生豬訂購合同2
合同編號:
訂購方(甲方):簽訂地點:
出售方(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生豬單體品種、毛色由雙方協商議定。
品種
毛色
第二條標的交售日期、數量、重量及價格:
1、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售生豬頭。
2、價格隨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按照次時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乙方出售的生豬單體重量每頭不得低於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三條交貨、驗收、結算方式:
1、生豬由甲方上門收購,雙方當面驗收。
2、貨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結算當場結算,錢貨兩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生豬如因生長、養殖等原因不能出欄,交貨日期可提前協商,提前或推遲。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貨,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15%)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故拒收生豬,應向乙方償付拒收生豬值(5%—15%)的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1%—15%)支付違約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生豬,甲方有權拒收。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雙方達到變更或解除合同,就簽署書面協議。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機關備案一份。
買受人(甲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出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備案機關:
經辦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