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1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故事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生在乘車、行路途中或教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校應急人員聯絡電話: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如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三、預案設定

學校根據人員特點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負責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聯絡120進行急救;聯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在交警趕來之前設定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發生;向校內發出指令;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情況;

②向醫院要求,

③做好搶救準備;

④向教育局報告;

⑤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劉作建、王振武、楊家寅)。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1、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1)事故出事後,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要在第一時間內應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隊,使學生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電話後,學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小組成員按應急預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通知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現場處理組),迅速趕赴現場。(留校處理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或教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傷員搶救: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積極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的通訊要保證24小時暢通,小組成員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後一小時內,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

③特殊情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2、發生事故後,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彙報,不遲報瞞報。

3、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對於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要送交公檢法部門進行處理。

交通安全應急預案2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腳踏車。

(2)學生腳踏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腳踏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腳踏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腳踏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腳踏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透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