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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銷售合同

房地產銷售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銷售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地產銷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xx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xx興建的xx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xx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x個月,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xxx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x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xx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xx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xx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xx%,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xx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xx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xx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二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xx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xx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xx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xxx

乙方:xxx

房地產銷售合同2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xx元。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xxx。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第一條 委託代理主要事項 (選項打“√” )

□全程代理 □市場調研 □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第二條 委託代理專案的位置、面積

1、代理專案座落位置:xx ;

2、代理專案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為 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影印件;

2、提供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影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專案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專案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xx元。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影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第六條 本專案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 ]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製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專案定位調研和專案營銷策劃費為[ ]萬元(大寫)(¥[ ]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 萬元給乙方,餘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字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字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 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第八條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 ]項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

2、佣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佣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 %。

4、其他方式

第九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 ,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專案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專案不能按時開盤而引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 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 萬元整,並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於[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房地產經紀人: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房地產銷售合同4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專案,該專案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1、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________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________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2)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________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屬分期付款的,每________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________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賬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雙贏"的原則,就包銷商品房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專案概況:

1—1、名稱:華安·城市公寓(暫定名,最終命名由乙方提供,甲方審定)。

1—2、地點:長沙市開福區四方坪。

1—3、專案的技術引數:

(1)總用地面積:10119㎡。

(2)有效用地面積:6309·5㎡。

(3)總建築面積約為:50000㎡左右,其中塔樓住宅面積35000㎡左右,最終以房產管理局交房時的測繪面積為準。

(4)總高度≤100M。

(5)容積率:7左右。

二、包銷範圍及代理方式:

雙方商定包銷範圍為塔樓住宅部分(扣除甲方自留銷售物業)、雙方商定由乙方以底價包乾,超出底價部分作為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的形式包乾進行銷售,具體合作方式按本合同約定、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工作內容:

專案策劃主要內容:

(1)結合總體市場、區域市場、同類物業的調查研究,判斷專案所在地的房地產各方狀況,分析本專案的市場定位和目標消費者定位:

(2)針對專案進行整體分析,確定專案的開發理念、主題概念、主題意象、案名、功能定位、戶型定位、風格定位、(來自:)區域市場定位。

四、合同期限:

雙方合作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權利義務:

5—1、甲方負責審查並確認乙方制定的策劃方案、廣告創意方案、營銷定位、推廣方案、價格方案等,未經甲方確認乙方不得單獨實施。

5—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提出整改意見。

5—3、甲方須如期保證工程進度,因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5—4、甲方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房產證、現場收款(含購房定金、簽約金等現金的收取)合同蓋章以及代理費結算等工作。

5—5、甲方負責提供本專案有關銷售一空的法律檔案。

5—6、甲方提供售樓部(100㎡左右)的毛坯用房。

5—7、甲方應具備房地產開發資格,其營業執照及開發資質證書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

5—8、甲方在房屋功能,平面尺寸、開間朝向,層高等相關技術指標有變化時應書面及時通知乙方 ,由乙方告知客戶,並共同協商相關事宜。

5—9、甲方負責按房產管理局的要求購置"網上籤約"所需設施裝置及相應軟體等。

5—10、甲方同意大樓外裝修和樓內公共部分裝飾達到相當於三星級酒店標準(不含室內精裝和中央空調)。方案雙方另定。

5—11、甲方負責該樓物業管理公司在2006年12月底前確定,力爭與乙方銷售部組建同時到位。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負責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本合同第3—1、3—2、3—3條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並承擔以上全部費用。

6—2、乙方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費用,相關內容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以上總費用≥銷售總額的1。5%,包含在乙方的銷售代理費中。乙方制定相關的工作時間進度交甲方審定並遵照執行。

6—3、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與購房客戶簽訂該專案的《認購協議》、《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由甲方或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非甲方所派負責人同意,乙方不得與購房客戶修改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任何條款,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或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6—4、乙方實行例會制,每週書面向甲方彙報工作進展並積級配合甲方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

6—5、乙方負責及時遞交有關購房者的資料。辦理業主在房產管理局登記備案,抵押他項登記等手續,相關費用按規定承擔。

6—6、乙方在工作服務過程中不得損害甲方利益。應充分了解本案的各項功能,在銷售過程中如實告知業主,如由於乙方未如實告知引起的糾紛及賠償,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賠償責任。

6—7、乙方負責售樓部(含樣板房)的設計及室內裝飾、鐵門或玻璃門、展覽板、廣告招牌、空調、水電費、電話等相關手續、裝置及費用。負責辦理售樓部的臨時營業執照,承擔相關費用,並負責營銷現場辦公費用及營銷相關人員工資和費用。以上費用包含在乙方的銷售代理費中。

6—8、乙方受託的策劃權及銷售代理權不得轉包分包。

6—9、乙方不得按低於雙方制定的底價表銷售,若有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6—10、乙方對本案的市場調研報告、產品及市場定位報告、設計方案修改、全案策劃書(概要)等應於 年 月 日前提交甲方審定。並配備2名專職人員參與甲方前期營銷調研工作。後續工作按審定的策劃方案及工作計劃進行。

6—11、負責按時通知業主交納相關款項,在甲方交房時負責業主剩餘房款及應由業主繳納稅費的催繳工作,在業主未繳清以上款項前,甲方不予交房。

七、保密原則:

雙方同意無論向對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資訊、情況及相關檔案均系商業機密檔案。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提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

八、專案進度:

年月動

工,年月底前開展銷售推廣工作,年月交樓,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再行協商。

九、包銷價格、自留銷售物業及銷售代理費結算和支付:

9—1、包銷價格:

(1)塔樓住宅部分平均底價為:2800元/㎡(甲方自留銷售物業除外)。

(2)實際銷售單位超出底價部分200元/㎡(即2800元/㎡—3000元/㎡內)為乙方所得銷售代理費。

(3)實際銷售平均單價超出3000元/㎡部分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4)一、二、三層商業裙樓及車位的銷售由甲方根據具體的情況,另外以書面文字通知乙方後進行銷售,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以上價格為平均價,具體分層分戶價格,乙方制定後報甲方批准後執行,作為雙方結算依據。另因設計面積變更,則包銷面積作相應變更。

9—2、甲方自留銷售物業:

甲方本著照顧職工利益出發,經甲、乙雙方同意,本專案第14、15層及頂層作為甲方內部銷售處理,銷售單價由甲方自定,不計算乙方銷售代理費,也不列入乙方銷售進度,該部分物業的全部銷售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9—3、銷售費用結算及支付:

(1)雙方約定每完成包銷總面積的10%,進行結算一次,經雙方書面確定後,三日內按甲方付款程式由乙方開具發票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一次性付購房款的,以資金到位85%以上納入結算,分期付款的須購房資金到位50%以上方可納入結算。銀行按揭的需在業主與銀行`簽定貸款合同後方可納入結算。

(2)退房處理及定金罰沒:若業主購房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50%。

十、銷售進度及銷售資金回籠:

在甲方手續完備的情況下,乙方按如下銷售進度和比例完成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在預售證下達後一個月內,完成銷售不低於專案總包銷面積的25%。

第二階段:在主體工程封頂後一個月內完成不低於專案總包銷面積的60%。

第三階段:在工程竣工驗收(指質檢站、設計院、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勘測單位的聯合驗收,以下同)後一個月內,完成不低於專案總包銷面積的92%。

第四階段:在工程驗收後三個月內完成銷售目標比例不低於專案總包銷面積的97%。

以上各階段銷售指標是指完成單個客戶的購房合同簽定、首付款付清以及按揭客戶提供齊備的按揭資料。

十一、保證措施:

乙方包銷該專案向甲方交付保證金(又稱定金)200萬元,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100萬,另100萬在取得施工許可證三日內支付。

十二、稅費承擔:

在平均底價以內的甲方營業稅由甲方承擔,超出底價以上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分成部分各自承擔,由甲方代繳代扣。乙方自身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可進入甲方成本的合法有效的代理費、本專案發生的廣告費及裝修建材費的正式發票,金額不低於甲方支付的代理費。

十三、保證金的返還:

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97%的總體銷售目標時,返還保證金。如剩餘少量房面積(≤3%),銷售實在困難,甲方按分層分戶底價表中的底價的9。5折作價抵乙方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則由乙方補齊,房屋交由乙方處置,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如在約定的進度內提前完成銷售目標,則保證金提前返還。

十四、違約責任及獎罰措施:

14—1、任何一方違約

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4—2、甲方延期支付代理費,應支付拖欠代理費延時期間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三倍的罰息。

14—3、如因甲方資金、工程質量、拆遷、地下文物、報規報建或其他原因影響乙方銷售期限或使乙方包銷工作無法實施,期限相應順延。但最長不超過四個月,若超過四個月雙方協商可解除合同,甲方負責乙方用於此專案開發的所有票據的直接費用,並退還所交銷售保證金。

14—4、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銷售進度和期限履行義務,除應自行承擔相關營銷費用外,按如下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1)第一階段未按約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計取該階段代理費,乙方另行支付甲方違約金50萬元,從保證金中扣除。

2)第二階段未按約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計取該階段代理費,乙方另行支付甲方違約金80萬元,從保證金中扣除。

3)第三階段未按約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計取該階段代理費,乙方另行支付甲方違約金100萬元,從保證金中扣除。

4)第四階段未按約完成的,乙方的150萬元銷售保證金及應收代理費作為購買未銷售的商品房購房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層分戶底價表價格計算,多退少補。

14—5、乙方不按約定時間支付銷售保證金,如超過七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4—6、乙方未經甲方審定同意的對外廣告宣傳資料造成甲方損害的,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

14—7、乙方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收取售房及認購金,否則除應立即返還外,還就支付截留或挪用期內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三倍的罰息。

14—8、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提前一個月以上完成第四階段任務,甲方給予乙方不少於30萬元的獎勵,如提前三個月以上甲方給予乙方50萬元獎勵。

十五、負責條款:

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免除責任,履約期相應順延或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時,甲方返還乙方銷售保證金。

十六、其他:

16—1、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如需提供精裝修成品房給業主,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

16—2、本專案戶型設施定位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將設計思路報甲方審定。

16—3、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七、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定蓋章並收到乙方交納第一批100萬元保證金(定金)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