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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1

為規範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乾淨,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檯、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誌並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汙染,與原料分開存放,並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儘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後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檯、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裝置清洗乾淨,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鏽、板不黴、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八、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2

為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 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3

為規範餐飲服務麵點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並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三、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後清洗乾淨,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麵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當餐未用完的麵點,應妥善儲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櫃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儲存。

五、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六、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裝置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麵機、麵條機等,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淨、曬乾備用。

七、加工結束後及時清理麵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汙物、殘渣,用具、裝置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乾淨後定位存放。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4

一、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燒烤。

二、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攝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三、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剩餘食品及原料應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六、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鍋燒透後再供應。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

在盤邊的湯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應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千淨、灶上、下地面應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油煙機罩。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5

食品烹調加工是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之一,為保障師生生命健康與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烹飪廚師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穿戴工作衣、帽上崗。

二、食品烹飪廚師必須加強政治、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增強食品衛生安全意識與法制觀念,提高業務能力。

三、烹飪食品盛裝器具堅持生、熟分開、分類使用;抹布保持清潔,調味品、料要分類放置,用後及時加蓋。

四、食品原料烹飪加工前應新鮮、潔淨、衛生,腐敗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飪加工。

五、烹飪加工食品要燒熟煮透,方式科學合理,不破壞和降低食物的營養價值。

六、烹調的菜餚儘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慾。

七、學校食堂嚴禁加工冷盤、涼麵、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乾煸,須經高溫煮熟燒透。

八、食品菜餚烹飪嚴格按衛生要求規範操作,操作人員不得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後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圍裙擦試菜餚容器。

九、菜餚品調味必須符合烹調衛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拈菜品嚐,不能用烹飪廚具盛菜和湯汁送入口中品嚐。

十、烹製加工好的熟食菜餚,必須使用清潔、衛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裝,及時送入配菜間分配案臺上,防止灰塵、蚊蠅、蟲鼠等的二次汙染。成品菜餚嚴禁放置於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飪加工結束後,及時清洗各種用烹飪器具,打掃灶臺、地面等烹飪環境衛生,保持器具、灶臺清潔,地面無食渣,廢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經食堂管理人員許可,烹飪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換崗和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