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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

實用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四篇

時間是箭,去來迅疾,我們又將迎來新的挑戰,何不好好地做個工作計劃呢?那麼如何做出一份高質量的工作計劃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 篇1

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要求,各礦井應深刻認識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目前安全生產的嚴竣局面,結合公司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認真按本計劃貫徹落實,有針對性地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環節進行整治,強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不斷促進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具體要求如下:

1、各礦井必須切實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從組織措施上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煤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重點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礦井“一通三防”等矽肺病綜合治理措施進行修訂,使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特別是礦井粉塵綜合治理防治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礦井、各部門、各作業班組,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

3、健全生產礦井通風管理機構,加強通風隊伍建設,配齊配足能夠滿足通風防塵工作需要的專兼職人員,確實保障通風防塵工作正常開展。

4、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大對採空區封閉和風門的管理工作,增加礦井有效風量,加強採掘工作面的區域性通風管理,確保井下人員有符合質量和風量要求的新鮮風流;同時隨著開採深度的延伸, 應加大安全投入,不斷改造和完善通風系統,加強“一通三防”基礎設施建設,建設較為全面的矽肺綜合治理的基礎設施,為矽肺病綜合治理提供物質基礎保障。

5、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認真落實地面和井下產塵作業地點粉塵濃度的監測工作,強化煤礦粉塵檢測,並按有關職業病防治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促進粉塵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不斷改進。

6、加強礦井綜合防塵管理,採取以下幾項措施:

①公司、礦井對通風系統進行經常性檢查,不斷完善礦井通風系統,確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及時有效地排除,減少粉塵的危害。

②各礦井建立井下防塵系統。

③掘進工作面實施溼式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粉塵的產生。

④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督促職工正確配帶、正常使用,努力減少粉塵的危害程度。

7、加強職工塵肺病的綜合防治管理,每年定期對接觸粉塵的職工進行健康檢查,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治療工作;發現患職業病人員及時調離原崗位,重新安排工作,並按規定發給補貼待遇。

8、把職業病防治知識納入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內容,堅持專門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強化職業病防治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職業病防範意識,從根本上做好職業病防範工作。

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 篇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促進我廠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現將20xx年職業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廣播、標語、黑板報等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大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實各單位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有關人員每月要不定期下車間、班組對生產現場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三)年內組織有關部門深入車間開展一至兩次《職業病防治法》知識的宣傳和預防職業病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廣大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意識。

(四)按職業健康檢查專案及週期,確定今年體檢時間和人數(包括進崗、離崗職工及臨時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將職業病危害控制在源頭。

(五)廠安環科做好崗位常規塵毒監測,年內聘請上級有關部門對生產工作現場作一次監測。

(六)不斷完善產塵、產毒點的抽塵排毒設施和加強職業病隱患的整改工作,確保抽塵排毒設施的良好執行。

二、工作具體安排

時間

內容

負責單位

第一季度

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

2、完善生產現場抽風防塵設施

3、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4、現場粉塵監測

5、生產現場勞保用品穿戴監檢

6、整理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檔案

廠安環科及各生產車間、班組

第二季度

1、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2、召開一次勞保用品意見徵求會議

3、現場勞保用品穿戴情況檢查

4、生產現場粉塵監測

5、整理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檔案

廠安環科及有關科室、車間、班組

第三季度

1、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2、生產現場粉塵監測

3、生產現場勞保用品穿戴情況檢查

4、職工健康體檢

廠安環科、及有關車間、班組

第四季度

1、生產現場勞保用品穿戴情況檢查

2、生產現場粉塵監測

3、職工健康體檢

4、年度工作總結

廠安環科、及有關車間、班組等

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 篇3

第一部分:規劃背景介紹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檔案精神以及衛生局和衛生監督所關於衛生監督工作的要求,結合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而制訂的職業衛生三年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第二部分:歷史和現狀分析

我國職業病的現狀不容樂觀,具體表現為受害人數多,形勢日益惡化;行業分佈集中;發病企業分佈不均,區域分佈由東部向中西部擴散等。當前職業病防治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主要存在防治監管不到位;預防效果不佳,危害嚴重;診斷與鑑定能力有待提高,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職業病的防治應堅持預防與治療相結合的原則,以治促防,寓防於治;既需要政府、企業、個人更新理念,又需要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當前要重點加強職工中農民工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三部分:規劃目標、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規劃目標:逐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及勞動強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環境,降低職工勞動緊張度和減輕壓力及厭倦情緒,適當調整工作強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營養膳食,注重工作期間的休息效果以減緩疲勞。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要求,加強企業衛生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進一步提高全體職工的.身體素質和健康知識水平。

基本原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該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的標準體系,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病管理水平;強化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制教育和宣傳,切實把企業職業衛生工作落實到實處,積極配合職業衛生監督機構做好職業衛生的監督和檢查工作,日常工作實行閉環管理,及時消除職業衛生監督工作中隱患,決不留死角,從而確保企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第四部分:配置標準和主要任務

1、做好每年接觸有危害因素職工健康檢查和各類職工健康普檢工作,職工就業前體檢率達到100%;在崗職工體檢率達到100%;離崗前職工體檢率達到100%;各種職業禁忌症調離率達到100%,並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2、在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充實,有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工作環境檢測率達10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警示標誌覆蓋率達到100%,在主要生產車間的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

3、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使用率達到95%;

4、利用廠報、電視、宣傳欄、各種學習講座等活動,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培訓活動,透過不定期的測評及相關問卷調查分析,職工的相關權利與義務等相關知識知曉率達到95%;

5、作業場所輕傷發生率控制在0.2%,職業病發病率為0,急性中毒發生率為0,不發生重大人身和裝置安全事故。

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 篇4

為了搞好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公司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計劃。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確定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由單位負責人總負責,安全部分工負責,相關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2、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公司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的勞動者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生產佈局合理,符合

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申報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本單位的建設專案(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引進專案)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並經衛生行政部門稽核同意。

6、對從事可能發生職業病危害作業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特殊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定特殊職業病防護裝置,包括工作訊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如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許可。作業許可是指用人單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

的特殊衛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衛生許可後,方可從事該項作業。人員許可是指從事特殊職業的人員,也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透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並掌握特殊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許可後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應該參加專業培訓後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