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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範文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流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流合同 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生產物資全部給乙方承運,預報當月運輸計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車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數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車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車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車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5萬--10萬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3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5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大雨,大雪)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裝貨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裝貨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貨時間表安排到裝貨,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裝貨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 年 12 月 8日 簽署日期:20 年 12月 30日

物流合同 篇2

託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物流運輸合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合同範本《物流運輸合同》。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3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團(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物流業務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網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加盟條件:

1. 乙方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具有獨立法人的財務手續,獨立承擔法律稅務責任;公司註冊資金等於或大於50萬人民幣,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連續兩年贏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團,僅與甲方形成加盟業務合作關係,乙方不屬於甲方的投資公司。甲乙雙方各自對自己的客戶承擔責任,彼此不承擔任何第三方連帶責任。

2.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團,需自行配備交通運輸工具,或者有經甲方認可的租賃、外包運輸工具協議,具備一定的辦公硬體條件;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電話、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裝置、具備上網條件。

3.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團,必須按時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祥見第六條加盟管理費用)。

4. 乙方認同永春物流集團的經營理念及經營模式,有培育

市場和開拓市場的經營意識和能力,熟悉當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資金支援。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負責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義務協調處理乙方與永春物流集團網路內其他成員(包括甲方直營公司)往來業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有義務按照已定製的操作規範條款做出處理決定。

2. 允許乙方在甲方的許可範圍內使用甲方的商標、品牌LOGO進行宣傳活動和進行獨立經營活動。

3. 保證在乙方所在的城市範圍內只挑選一家作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確保乙方能夠獨享加盟的網路資源。

4. 允許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網路資源。

5. 有義務給加盟成員免費提供統一的相關貨運物流資訊,負責資訊平臺正常運轉、升級、改造、維護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服務。

6. 向乙方免費(乙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自理)提供物流資訊平臺的技術支援及培訓,幫助乙方提高業務經營水平。

7. 有義務免費在永春物流網站及資訊平臺上為乙方提供網路資訊服務,包括資訊共享。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1. 擁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標、域名及物流資訊平臺的所有權。

2. 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須詳盡屬實,如有虛假,甲方有權按具體情況單方面終止合同,一切後果就由乙方自負。

3. 乙方如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其義務,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和加盟相關規定,有權解除合同,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同時按相關法律和規定賠償違約金。

4.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對加盟操作規範手冊的執行情況及本合同的其他約定。

5. 甲方有權根據物流貨物運輸的情況及實務操作調整操作規範手冊,但這種調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同時不得以此直接或間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書面通知之日七天內沒有提出異議,調整後的操作規範加入原訂的手冊生效,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應嚴格遵守。

第四條、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共享甲方所擁有的“永春物流集團”的網路資源,可以享受甲方與加盟其他成員之間的優惠業務價格,有權在甲方物流資訊平臺上釋出相關業務資訊。

2. 乙方有權以永春物流加盟( 成員)進行獨立經營,自行決定價格、收費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義欺騙

客戶、損害甲方聲譽。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糾紛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有權在所在地媒體以永春物流( 成員)名義釋出廣告,但必須事前書面報甲方備案。

4. 乙方有權在所在地區的下一級城區及周邊地區以甲方名義發展二級代理,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備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員發生衝突。

5. 乙方優先獲得和使用甲方擁有的道路運輸資源以及集團公司不斷推出的增值業務及其收益。

6. 乙方免費獲得甲方提供物流資訊平臺技術指導和支援。

7. 乙方自願有償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運輸相關單證及物料。

8. 乙方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參見第六條加盟及日常管理費用)。

2. 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網路資源,獲取永春集團合肥始發重慶、成都的.貨物到達派送業務(有償)的同時,重慶、成都地區始發的出發貨物組織由乙方自行組織。

3. 乙方須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進行經營活動,如發生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甲方有權選擇是否終止雙方合

同,並按損害程度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4. 對甲方提供的公司標識及各種單證證明,乙方只能在加盟業務範圍內進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規範手冊(不同地區造成差異另行約定),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6. 乙方必須提交公司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和負責人身份證副本給甲方留檔備案,同時提供甲乙雙方交接貨物人員的身份證明。

7. 乙方保證自身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乙方因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度的行為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加盟管理費:

1.在簽訂合同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 )。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無損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員利益行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2.本著誰受益誰付費原則,永春物流加盟網的加盟管理費以錄入到永春物流資訊平臺系統的貨物的重量(KG)為計費單位,標準為每公斤人民幣()元(¥0.05/KG)。

物流合同 篇4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了做好國內公路運輸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道路運輸的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佈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運輸線路、產品及運價

1、 運輸線路及單價:見附件。

2、 運輸產品:水泥包 。

3、 每噸每公里12元,年運輸量不低於100萬噸,運距以實際運距為準。

第二條:車輛要求

1、 乙方應是獨立法人單位或有資質的個體車隊,明確第一責任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要求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車輛必須具有國內汽車貨物運輸經營資質,車輛手續、車輛保險手續務必齊全有效,必要時車輛須具備海關監管運輸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不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為,則產生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司機必須配備手機,在運輸過程中保持開機狀態,以便甲方隨時瞭解運輸動態。

3、 車輛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

4、 車廂保持乾淨整潔、底板平整,車廂必須保證無滲漏。

5、 車輛配備嚴格的防盜、防損設施。

第三條:服務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託運輸指令後,車輛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裝貨,如車輛不符合裝貨要求造成退車的,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車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裝貨時,乙方務必對承運貨物清點數量、確認質量,並做好交接手續後起運,否則運輸途中發生的貨損、貨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賠償貨物價值按甲方與客戶方協商所定的標準進行索賠,並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3、 乙方司機裝好貨後,雙方確認好起運時間,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到達卸貨點,中途因交通管制、國家行政機關查車驗貨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貨延誤,乙方應第一時間主動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證明檔案說明情況,否則,造成一切服務罰款及其它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發現司機電話關機,按50元/次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處罰,所有處罰款由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若是甲方貨物問題需要驗貨檢

查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司機帶回相關繳納費用單據,作為向甲方報銷的依據。

4、 屬海關監管貨物,乙方司機在運輸前、行駛中必須定期檢查海關鉛封(工廠自備鉛封)

情況,確保鉛封完整無損,如有損壞及無故脫落,一切責任均為乙方負責。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賠償貨物價值按甲方與客戶方協商所定的標準進行索賠,並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5、 乙方司機按甲方指定時間、地點、收貨人員進行卸貨時,務必持有甲方託運單或甲方客

戶貨單等相關單據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戶卸貨,乙方司機應在收貨人核對清楚並做好貨物完整簽收後方可離開。同時乙方司機不得因各種原因在未得到收貨人確認接收後自行卸貨,否則產生的貨損貨差、時間延誤等損失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無故拖延時間造成客戶抱怨的,甲方有權按300~800元/次的標準對乙方進行違規行為的處罰,由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

6、 不管在運輸旺季還是淡季,乙方應無條件及時完成甲方的運輸需求,隨時派車承運,否

則甲方有權自行另外調車,產生的運輸差價(指另外調車價與甲乙雙方約定的運價差異)由乙方承擔,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結運費裡轉付給甲方另外調車方,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貨物保險及賠償責任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由甲方投保貨運險,乙方在運輸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貨損的,

務必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相關人員,由甲方做出險報案和通知甲方客戶,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罰300元/次,由甲方出具處罰款的財務收據給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貨物損失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乙方也有辦理貨物保險的,出險後理賠款由甲乙雙方的保險公司共同承擔。如果保險公司理賠不足,理賠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2、 貨物出險後,乙方應及時提供保險公司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險公

司辦理理賠,如果由於乙方提供的理賠材料不齊全、不及時等因素造成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3、 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交貨不清、貨物短少、骯髒、貨物損壞、貨

物包裝破損等,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賠償依據甲方與甲方客戶協商價格為標準,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運費結算

1、 結算方式:乙方應將甲方每月原貨物簽收單儘快送交到甲方財務進行對賬,雙方核對無

誤後,由乙方提交 單據給甲方,甲方按月份順序付款。若因乙方手續不齊(如貨單未交齊等),則從手續不齊的月份開始款項全部延後支付,待手續齊全後,再按正常付款時限執行。

2、 付款時限:甲方財務確認收齊乙方所承運的簽單和相關票據後,在 天內予以付

款。

3、 付款方式: ,開戶行: ,

帳號。

4、 特殊情況下,簽單從起運之日起,超過90天后仍無法收回的,經乙方申請,報至甲方總

經理批准,可先暫留下該貨單的貨物價值金額後,將餘下的本月運費先給予付款,待簽單補交回甲方後,再將預留款付給乙方。同時若因乙方未能及時交回或無法交回簽單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六條: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所有人員。一旦被查出,甲方可無條件單方終止合同,並

對乙方處以罰金10萬元,凍結乙方所有未結算的運費,直至事件處理結束。同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責,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

3、 若乙方無故停運合同內的運輸,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的未結運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

負責,賠償標準由雙方協商而定。

第七條:合同附件與有效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方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轄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物流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20 年 5月 28日

物流合同 篇6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