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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

科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精選3篇)

在寫作工作方案時,可以預想多種方法避免可能發生的問題。當工作將要開展的時候,領導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參考,那麼你會寫工作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科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精選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科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1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xx〕73號)及《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xx〕173號),進一步提升全市公路超限超載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據省交通運輸廳《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工作方案(20xx年—2021年)》(閩交政法〔20xx〕26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20xx年實施治超新政策以來,特別是20xx年以坂寮治超站為試點實施科技治超建設,我市公路治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鞏固治超成果,提升執法水平,解決執法人員投入大、資訊化水平低、聯合執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逐步在全市推行從傳統“手工治超”向“科技治超”模式的轉變,推行“科技+制度”工作模式,強化科技運用和制度建設,推進交通公安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實現公路超限超載治理科學化、規範化,保障公路安全、完好、暢通。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已啟動並實施坂寮治超站公路科技治超建設試點工作,對已建成裝置進行驗收並投入使用。20xx年實施並完成七里治超站、古洋治超站、十方治超站公路科技治超建設,20xx年實施並完成對文亨治超站、郭車治超站、鐵山治超站、溪口治超站科技治超專案建設,到2021年基本實現全市8個治超站點、重點貨運源頭企業設定交通監控系統工作,全面建成全市治超聯網管理資訊系統。交通執法、公安交管部門運用交通監控系統記錄資料依法處罰違法超限超載貨車達90%以上。

三、工作內容

(一)進行遠端影片監控系統建設,提高治超的工作效率和精準度

為防止超限車輛逃避進站檢測,在治超站增設自動電子抓拍系統。在治超站前方設定明顯的檢測車道標識和引導標誌,引導車輛主動進站接受檢測,對車輛不主動進站接受檢測的,電子抓拍系統進行抓拍和記錄,同時將違法車輛資訊上傳至設區市公安交管指揮中心智慧交通平臺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資訊平臺,由公安交管部門對違章車輛按照違反禁令標誌指示依法處罰和記分。對故意遮擋號牌、蓄意衝關等惡劣違法行為,交通執法人員及時將資訊傳給公安交管部門,由公安交管部門及時對相關車輛進行查處。

(二)重點引導貨運源頭企業安裝技術監控,加強源頭管控

積極提請推動地方政府向社會公佈煤炭、鋼材、水泥、砂石、商品車、物流園區等重點貨運源頭企業,積極引導企業安裝稱重檢測儀器裝置,對出場的車輛進行檢測,從源頭上防止超限車輛上路行駛。同時將貨運源頭稱重檢測相關資料接入縣級治超聯網管理資訊系統。

(三)完善治超聯網管理資訊系統建設,為治超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及保障

按照《全國治超聯網管理資訊系統省級工程建設指南》部署及要求,建設治超聯網管理資訊系統,並將全市治超交通技術監控等資料資訊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實現超限運輸執行監管、違法超限運輸執法、治超指揮排程、治超綜合分析評價等功能,實現治超“一張網”。

(四)增強部門聯動,建立交通公安執法資訊互聯互通

梳理交通、公安兩家現有路面影片監控點位,整合資源,實現治超資訊互聯互通,透過對接資訊平臺達到對超限運輸案件處理資訊進行的共享,實施“網上監督”,從而實現視覺化執法監督體系。建立交通、公安聯勤聯動聯絡人工作制度,對地磅維保封閉車道不進行檢查時段停止抓拍、針對無需進站檢測車輛設定白名單等資訊及時進行溝通傳遞。

(五)加強政策宣傳,為科技治超提供輿論支援

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基礎,強化科技治超宣傳,加強與各新聞媒體合作,增強輿論監督。充分利用治超站及公路附屬設施,刷寫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採用推送手機資訊,LED電子屏宣傳、走訪重點企業廠礦等多種形式,積極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工作步驟

(一)對已開展試點建設進行驗收

20xx年第一季度前,完成的國道319線龍巖坂寮嶺治超站(檢測方向:龍巖至漳州)電子抓拍系統的驗收並交付使用工作。

(二)制定公路科技治超工作方案

會同本級公安交管部門結合本轄區實際,對普通公路治超站增設電子抓拍監控設施、在重點路段設定不停車檢測系統、引導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在出場處安裝稱重和監控裝置等公路科技治超建設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制定<龍巖市公路科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20xx-20xx)。

(三)全面組織實施

按照三年工作方案部署,編制年度交通運輸發展計劃,加強統籌協調,按計劃如期保質保量完成各年度公路科技治超專案投資建設。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強跟蹤督導,分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科技治超工作有序開展並取得實效。

(二)落實經費保障。經省廳批准的站點及技術監控等建設資金採取省級補助和地方自籌的方式保障。主動向當地政府彙報工作,積極爭取當地財政資金支援,多方籌措資金,確保建設資金落實到位。

(三)強化結果應用。要充分發揮各類治超技術監控和資訊系統的作用,加強與公安交管部門聯動協作,並依據各自職責分工,依法嚴厲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持續推進交通公安聯合治超常態化、制度化。

科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2

為適應我市治超工作形勢發展需要,將治超理念從“單純治車”轉變為“車人同管”,進一步強化源頭監管力度,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實現源頭治超資訊化管理,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6部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xx〕577號)精神,以科學發展理念為指導,充分發揮科技手段,強化源頭治理,實現源頭治超資訊化管理,構建穩定的源頭治理長效機制,提升治超工作水平,更好地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工作目標

採取設定車輛年度審驗關口、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給予違法記分處理等措施,實現路面執法與年檢把關相互銜接、密切配合、聯防聯治,透過加大跟蹤處罰力度,降低治超工作的執法成本,保障道路執法安全。

三、實施範圍

行駛我市公路的超限超載運輸車輛。

四、工作流程

五、職責分工

(一)違法車輛基礎資訊採集

相關公路管理機構、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負責提供違法車輛資訊(監控資料、圖片、記錄等),市治超辦對採集的資訊進行篩選整理。

提供資訊要求:

1.內容:車牌號碼、車型、稱重資訊、超載率,車輛圖片資料,收費站或固定超限檢測站名稱,違法資訊固定時間。(資訊資料須經資訊提供方籤屬“資訊資料屬實”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2.範圍:途經許昌域內各條高速公路收費站、固定超限檢測站且車籍所在地為河南省內的超限超載運輸車輛。

3.時間:每10天為一資訊提供(採集)時間段。

4.採集方式:複製、翻錄(拍)或網路傳輸。

相關公路管理機構、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要確保提供資訊的質量,提高車輛違法證據中圖片資訊的清晰度,並擴大拍攝視角範圍。

各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在配合路政管理機構做好高速公路入口處阻截勸返、出口下道處查扣非法超限車輛工作的同時,要切實做好超限車輛違法證據採集工作,嚴格把守高速公路上、下道口:上道口要做到無牌車輛嚴禁上道行駛,一般車輛車牌、車輛行駛證、上道通行卡必須完善一致後方可髮卡放行,大噸位載貨車輛查驗車輛行駛證與車牌相符後方可髮卡放行;下道口要做到下站車輛必須懸掛車牌、關閉遠光燈後方可出站,無車牌車輛出示車輛行駛證登記後方可出站。

(二)資訊平臺技術支援

市治超辦建立治理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資訊平臺,採取在治超管理資訊系統與運政管理資訊系統以及相關部門管理資訊系統之間實施資料鏈接的措施,實現路面執法資訊、營運車輛管理資訊和貨運源頭監管資訊交換與共享。

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負責提供車輛資料資訊系統技術支援,保證市治超辦車輛資訊鎖定埠正常接入,為強化貨運源頭治理和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聯防聯治提供科技保障。

(三)資料篩選鎖定及資訊釋出

違法車輛資訊經市治超辦整理篩選後,採取車輛資料庫資訊鎖定措施。對被實施資訊鎖定的違法車輛,透過“提供網站資訊查詢、廣播電臺播發、報紙刊登通告、郵寄《違法超限運輸行為告知書》”等四種方式告知違法當事人或車屬單位到相關執法部門進行違法事項處理。

(四)違法事項處理及監管處罰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嚴格處理抄告、移交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建立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黑名單”管理機制,對納入“黑名單”管理的車輛,在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中實施車輛資料鎖定措施。對貨運機動車輛超載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嚴格執行違法記分制度;對累積記分超過規定限值的駕駛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要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抄告、移交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企業,區別情況嚴格實施吊銷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處理措施。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要依據《河南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進行處罰與記分。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路政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之間要加強資訊互通,切實加大對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和企業的跟蹤處罰力度,並及時反饋處理(處罰)資訊。對一年記憶體在超限超載運輸等違法經營行為的車輛,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須在市路政管理機構實施跟蹤處罰措施後,方可進行年度審驗。

以上單位要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市治超辦,對處理到位的車輛,市治超辦解除鎖定記錄,同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車輛審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涉牌違法行為治理力度

為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確保治超資訊化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大路面行駛車輛涉牌違法行為治理力度,重點打擊涉嫌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遮擋、汙損、未懸掛牌照、前後車牌不一致、使用假牌照等違法行為。

(二)路面治超和資訊化管理雙項並重

各縣(市、區)治超辦、各治超執法部門要繼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做到“路面監管”、“後臺鎖定”兩項工作統籌兼顧、同步執行,避免顧此失彼局面發生。

(三)提高文明執法安全執法意識

各固定超限檢測站、聯合流動治超大隊在執法工作中要提高“文明執法、安全執法”意識,儘量避免路面執法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對檢測和路巡過程中發現的惡意闖崗車輛和無法當場處理的車輛,採取拍照、測量等方式固定違法證據,透過治超資訊化管理“後臺鎖定”措施進行治理。

(四)加強溝通配合認真履行職責

以上所涉及部門和各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要各司其責、相互配合、加強溝通、認真履職。市治超辦會同監察糾風部門加強工作督查和責任追究。

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各縣(市、區)治超辦,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市路政管理處、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市域各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公司:

為提高我市治超工作科技含量,實現全市治超工作智慧化管理,強化資訊共享和監管處罰,現將《推行科技治超實現資訊化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科技治超工作實施方案3

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是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防範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也是保護道路橋樑等交通基礎設施、維護道路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已成為行業頑疾,嚴重製約著公路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傳統的治超模式下,雖頻繁集中治理,但仍屢禁不止,存在投入成本高、矛盾焦點多、治理成效微等問題。運用新技術、大資料、物聯網等資訊化手段治超,勢在必行,是實現長效治超的必由之路。為深入貫徹《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xx〕173號)、《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62號)和《江西省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透過在全市普通公路建設不停車檢測系統,即時檢測,快速反應,穩步推進非現場執法,實現“全過程記錄、全業務上線、全路網監控、全鏈條管理、全方位服務”,全面提升超限超載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切實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道路完好暢通。

二、目標任務

加快完成全市第一批22個不停車檢測系統建設(附件1),啟動第二批48個不停車檢測系統建設(附件2),確保6月底前70個系統全面建成並投入使用,基本實現全市普通公路主要通道、重點橋樑、關鍵節點不停車檢測系統全面覆蓋,建成全市治超聯網管理資訊系統。

三、建設內容和標準

不停車檢測系統的各項關鍵技術指標和功能要求,必須嚴格按照《江西省公路不停車超限檢測系統建設技術指南(試行)》的要求進行建設。

1.不停車稱重裝置。不停車稱重裝置允許貨運車輛透過不停車檢測區域的最低速度不小於1km/h,最高速度不大於80km/h。

2.車輛外廓尺寸檢測裝置。貨運車輛透過不停車超限檢測區時,應能自動完成對貨運車輛長、寬、高外廓幾何尺寸實時快速檢測,並輸出正確識別結果。

3.車輛識別及抓拍裝置。滿足GB/T28649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車牌識別抓拍影象的畫素500萬以上,其他抓拍影象畫素300萬以上。

4.影片監控裝置。具備夜視功能,滿足全天候對不停車超限檢測區全方位的攝像要求。

5.資訊釋出裝置。給超限違法車輛駕駛員實時釋出該車輛超限資訊。實現文字交替、滾動等釋出和顯示資訊。

6.交通標誌。符合GB5768設計設定規定和要求。

7.供電與防雷設施。超限資訊採集取證系統配置線上式UPS不間斷電源,續航時間4小時以上。各種內場和外場裝置防雷接電電阻≤10Ω,保護接地電阻≤4Ω。

8.不停車檢測區及其附屬設施。不停車檢測區有不停車稱重裝置承載器(稱量區)及其前後端的引導路組成。

9.前端資訊處理系統。獲取超限取證資訊的違法運輸貨運車輛的車牌、影象、影片、總重、超限率和檢測時間等同一輛車的取證引數的匹配率95%以上。

四、建設主體和資金來源

不停車檢測系統建設由市交通運輸局統一協調,第一批22個不停車檢測系統由市公路局繼續實施建設,待驗收後移交屬地政府;第二批47個不停車檢測系統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實施建設。對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的不停車檢測系統,由市交通運輸局彙總上報,爭取向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公路局補助支援(第一批補助標準為50萬元/車道),不足部分由各縣(市、區)政府配套解決。

五、不停車檢測系統成果應用

省交通運輸廳統一建設全省治超綜合管理平臺,並在市、縣兩級建立平臺終端。市、縣兩級治超執法機構根據省治超綜合管理平臺反饋的超限超載車輛資訊,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分類處理。屬於本地車籍的,由治超執法機構通知貨運車輛所有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同一運輸企業出現多次超限超載行為的,由當地交通運輸部門約談企業並依法進行處理。屬於外地車籍的,函告車輛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請求當地執法單位協查,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前往違法所在地接受處理。貨運車輛所有人拒不接受處理的,當車輛再次經過不停車檢測點時,系統將進行預警,並予以頂格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對照本地的不停車檢測系統建設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抓好工作落實。要規範建設管理過程中的招投標、外場建設、工程驗收等工作,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二)強化輿論宣傳。各地要透過在治超站點公示欄張貼宣傳圖片、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對普通公路不停車檢測系統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引導廣大貨運業主、司機守法營運、安全出行,建立平安、文明、高效的公路交通環境。

(三)強化督查排程。市治超辦要定期對全市普通公路不停車檢測系統的建設情況進行跟蹤排程,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專案建設工作按時間節點落實到位。第一批22個不停車檢測系統要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辦理聯網驗收並移交給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第二批48個不停車檢測系統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