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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師試用期心得體會

2020幼兒教師試用期心得體會

進入我們幼兒園也差不多有三個月的時間了,這段時間裡面我從一個學生轉變成了一名幼兒教師,這是很大的轉變,經歷過了剛剛開始時的不適應後,讓我的心態有了很大的轉變,也讓我有了不少的收穫和感悟,即使是三個月的試用期。

學生和教師最大的區別我覺得就是責任感,再還是學生的時候,自己的學習是沒有太大的壓力的,所以學校裡面經常可以看到有些同學上課了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回寢室躺著睡覺,就算是上課除非是專業課,不是那些必修課上玩手機的也不少,這種情況在我認知裡面是不少的,因為大家都沒有什麼壓力。但是到了工作上面就不一樣了,有一種莫名而來的責任感和壓力在推動著自己去負起責任來,身為一名試用期幼師的我感受最為強烈了。因為自己已經開始工作了,而且還是教三、四歲小孩子的幼兒教師,自己會不由自主的要去好好、好好管理他們在學校的學習和生活,再加上來自幼兒園對我們的要求和家長對我們的信任,這種責任感就更加的強烈了。至於壓力則是因為我們的工作是幼兒園給予的,自己也是在拿著幼兒園給的`薪水,所以自己會在工作當中會更加的用心、更加的有擔當,有種要與幼兒園的利益進退一致的感覺。

幼師工作的這幾個月,讓我對自己的要求也更加的高了,既有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對我們的約束,也有工作對我的要求,我覺得責任感也是一個很大的因素。幼兒的年紀是對世界充滿好奇心的年紀,別人的一言一行有非常大的可能讓孩子模仿過去,所以到了工作當中我對自己的所言所行有了更加高的要求,自己對自己的管控能力更強了,在幼兒面前會不自覺的注意自己說的話做的事是不是文明的,平時在朋友面前的隨意到了學生面前也變得正經起來了,這是在用自己的行動去影響幼兒,讓他們在潛移默化中培養起好的文明習慣。

還有一點感悟就是幼兒對自己的約束是不強的,會不自覺的學習他人的行為,然後他們不能夠分辨這是好的還是不好的,所以我在工作中就從別的老師那裡學習到了一種教育方式,那就是我們要尊重孩子,我們不能夠用自己的方式去要求他們,比如孩子做出來不好的行為,我們不能夠打他們罵他們,而是應該好好地跟他們說這是不對的,讓他們不要這麼做了,並且在後面的學習中更加註意他的行為,幫助他改過來。或許在我們成年人的世界中,做錯了事情就是直接批評,再讓他寫一篇檢討,這是成人的做法,用在孩子身上是不合適的。我們關心愛護幼兒,更要尊重他們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