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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你知道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怎麼樣的嗎?你知道應該如何制定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幫助到你。

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篇1

為了加強、規範經理部財務日常管理工作,強化專案成本管理,發揮財務在經理部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新《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的規定,結合經理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會計和出納的職責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按期報帳,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總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資料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3)緊密聯絡工程計量部,準確核算聯合施工單位應分攤的各項稅費、應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4)與裝置部、材料部保持緊密聯絡,協助裝置部和材料部搞好機料管理,嚴把成本控制關。

(5)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洩露經理部機密。

(7)每月編制資金使用情況表,交專案經理稽核。

(8)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稽核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並在登記後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檔案。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洩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二條 財務部門的職責與權利

1、財務部門的職責:依法組織與實行經理部的日常會計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資料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2、財務部門的權利:稽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專案經理。

3、財務部直接對專案經理負責。

第三條 財務日常工作辦法

1、專案經理部財務採取印鑑分管制度,出納一枚,會計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時,交由專案經理監管。

2、財務人員稽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專案經理。

3、對於發生的業務,應開具對口行業的正規發票,不能取得正規發票的,應由業務經辦人到稅務局開具稅務發票,特殊情況的經專案經理同意後,由財務辦理。

4、發票正面必須註明:日期、單位、貨物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收款人,並蓋有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5、發標反面必須註明:事項、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或在發票貼上薄反面註明事由,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報帳手續。

6、大額購買材料、辦公用品等,須填寫《申購單》,經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7、職工醫療費用原則上不能報銷,工傷除外,具體參照總公司《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8、發票張數多的需用發票貼上薄,由財務會計稽核後,專案經理簽字報銷。

9、材料部購買固定資產、大型週轉材料,必須向總公司裝置物資部打正式的申請報告,經總公司審批同意後,材料部才能購買,材料裝置發票必須由專案經理簽字報帳。

10、一切罰款,應該寫明具體情況,並有人證明,經專案經理簽字後,可報銷50%,列為間接費用。

11、計程車車票,視具體情況報銷。

12、汽車司機的每日出車補貼為5元。每月按30天計。無重大交通事故,年終按每月60元標準發獎勵,由行辦造冊。

13、費用報銷的程式是:報銷人收集原始單據→會計初步稽核同意→專案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制憑證→出納付款或會計制憑證沖帳。

14、不按有關規定執行報銷程式的,一律不給予報銷。

15、報銷金額,不能有任何人為塗改,塗改後的報銷憑證,不能報銷。

16、考慮到職工野外施工的艱苦,職工應承擔的所得稅從福利費中支出。

17、總公司列轉的技術裝備費,進入待攤費用中進行核算,分期進入成本。

18、職工生活補貼每人每天10元,由食堂統一用於生活費開支,不再造冊發放,此費用列入間接費用,抵扣總公司管理費。

第四條 備用金及借款程式管理

1、採購人員、駕駛員、對外聯絡業務人員等可借支備用金;每人借支累計總額具體規定為: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2萬元,總工10000元,辦公室主任10000元,駕駛員3000元,部門負責人3000——4000元,其他人員視具體情況而定。

2、備用金借支程式:借款人申請→會計稽核簽署意見→專案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出憑證→出納付款。

3、民工個人,不能直接向財務部借支,必須透過所屬施工工區負責人向財務借支。

4、借款人必須在每年年底、或離職、工程竣工前報銷沖帳,對借款人未及時償還的借支,財務部門有權扣工資償還。

5、超過借支總額累計金額的,不能再次借支。

6、備用金使用過程中,1000元以內的經濟活動可由專案部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專案經理同意,否則不給予報帳。

7、施工隊借款必須由工程計劃部、質檢部、分管領導開具工程量情況說明,交財務扣除借支款後報專案經理審批,預防不良超支現象發生。

上述相關規定,若遇到特殊情況,可視具體情況,經專案經理簽字同意後,靈活變通處理。

第五條 支票領用管理

1、為嚴格控制現金使用量,超過現金結算金額和範圍的必須使用支票;特殊情況下,使用大金額現金結算,應事先徵得財務部門的同意,並經專案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現金支付。

財務部將拒絕支付一切,未經專案經理審批的,超過結算起點的大額現金。

2、各部門應在每月月底,將下月的用款計劃送交財務部門,支票領用人憑藉有效的用款計劃填寫支票領用單,經領導審批後領用,並同時登記《支票領用登記簿》。支票領用單上應註明所需金額上限,超出上限應通知財務部,否則財務部將通知銀行,作廢該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支票領用人完全承擔。

3、支票存根應由收款人簽字,並加蓋印章,支票存根因故遺失,支票領用人應立即通知財務部,並以書面形式上報專案經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4、已用的支票在3天內必須辦理有關沖帳手續,對無故拖延沖帳的按支票金額的5‰處以罰金,在當月工資中扣繳;特殊情況應向財務部說明。

5、未用的支票應在當日(最遲次日)退回財務部門,否則罰款500元;如果丟失支票,領用人必須立即報財務部門採取補救措施,並向專案經理寫出書面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6、出納開具支票,應填寫收款人欄目。

7、支票領用人對所領用的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收款人名稱等全部內容可能發生的差錯負全責。

第六條 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

1、業務招待費僅限於招待與本專案有關的單位及個人。

2、因辦理經理部相關業務事項,發生的誤餐費,可以報銷。

3、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必須取得正式發票,並在發票後註明時間、經辦人及證明人。

4、業務招待費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以上報銷,但發生業務招待費前應告知專案經理。其他人員一般情況不得報銷業務招待費,若特殊情況需由部門負責向專案經理反映審批後方可發生,報銷程式按財務日常工作辦法執行。

5、業務招待過程中發生的無票支出,由專案經理同意後,財務統一辦理。

6、專案部各部門的業務招待費,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合理開支。

第七條 差旅費的報銷

1、因為總公司開會、培訓等,需出公差,專案部主要領導和主要負責人,由專案經理根據事由緩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飛機、火車或汽車,票務費用,按實報銷;其餘人員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緊急情況下,專案經理特批者除外。

未經同意的飛機票,只能按照火車(硬臥)票報銷,差價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2、專案部職工每季度享受7天探親假(含往返時間),假期不能累計,專案部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安排輪休,探親假為帶薪休假,休假期間的工資按照專案部基本工資同期發放,不再享受效益工資和各種補貼。

探親差旅費可以報銷,車船費可包括往返飛機票和汽車票、火車票,省內不允許報銷飛機票。

3、住宿費標準,執行總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差旅費報銷只能包括車船費和住宿費,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要單獨報銷。

5、所有休假、請假出公差者,均需填報《請假條》交行辦存檔,作為發放工資福利的依據;差旅費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第八條 計價單的開具

1、經理部發生的相關工程成本費用支出,收款單位(或個人)憑工程部門開具的《工程計價領款書》到財務部結帳。

2、《工程計價領款書》由計價者根據工程部門相關業務的原始單據,核實計算後開出。財務部稽核只對金額正確與否負責,不對原始單據的正確性負責。

3、《工程計價領款書》由相關部門簽字以明確責任後。交專案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作為記帳憑據。

4、《工程計價領款書》應每月開一次,手續完善後交財務列帳,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計價領款書》採用總公司統一印製的。

第九條 工資核算

1、職工工資分為標準工資、加班費、效益工資及其他津貼。

2、標準工資按照總公司《專案經理部工資改革方案》執行。

特別說明,根據總公司《專案經理部工資改革方案》的精神,崗位工資由專案部崗位負責人享有,重要崗位知識分子補貼是指在崗的而且具有職稱的補助,不在崗而具有職稱的不在此列。

3、加班費計算方法:

(1)法定節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300%)÷20.92天x加班天數

(2)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200%)÷20.92天x加班天數x一定基數

每月按8天計算加班費,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效益工資的評定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職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度來評定,各部門負責人由專案經理評定。

5、每月發放工資,由會計根據行辦提供的《職工考勤表》,會同行辦一起制定《工資發放單》,經專案經理簽字審批後,由出納發放。

6、職工因私事中途請假回家不超過7天(含往返時間),假期超過15天者,只發放基本工資,在此期間的所有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均不再發放。職工一次請假時間超過30天者,或一年內有3次請假時間超過15天者,專案部只發放基本生活費500元/月,其餘所有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均不再發放;一年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終獎、通車獎等的發放。

7、業主獎金的分配辦法:業主獎金x總公司管理費x40%的餘額在經理部進行分配。分配原則採用職工所存擔的風險比例進行。

8、專案部職工各種補貼遵照國家勞動法和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材料、固定資產核算

1、鋼材、水泥、砂石料、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購進時,材料部應向財務部提供規定的《材料結算表》,並附過磅磅單,經材料部兩人簽字,主管專案副經理稽核,專案經理審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採購,由專案部與固定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定點採購,分月結算。零星材料,必須附有詳細清單和單價,由主管專案副經理稽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電器材料、油料、氧氣乙炔、外加劑等。

3、專案部存貨(庫存商品)的核算採用“實際成本”法,存貨發出時,一律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

4、月末已經入庫,未取得發票的材料,按暫估價入帳,採用“抽單法”核算。

5、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採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建立低值易耗品領用臺帳,定期盤點,每月一次,達到報廢的予以登出。

6、週轉材料的攤銷,採用“分期攤銷法”進行核算。

7、固定資產的核算與管理,按照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對於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裝置部應及時報財務部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否則後果自負),並上報總公司相應部門。

固定資產行政辦公部份,應經行辦籤認。

8、所有材料,全部由材料部編制《驗收單》,財務部以此為依據,登記材料帳。

9、每月25日為材料結帳日,同時材料部向財務部上報《材料領用匯總表》,並附材料領用的詳細清單。上述單據,最後經材料部部長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財務部以此為依據,進行材料成本核算,並核銷材料帳。

10、每月材料部必需與財務部進行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合,帳實相合。對於產生的差異,材料部填報《材料盤點表》,說明情況,並報主管專案副經理審批。

低值易耗品、週轉材料的攤銷、固定資產的折舊,由財務部進行核算並報材料部,材料部依據財務部提供的資料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費和辦公用品管理

1、經理部的車輛,每月報銷一次車輛使用費,跨月費用,不再報銷,修車費用,金額使用許可權參照備用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必須附有加蓋公章的“修理清單”作為附件。

車輛使用費需先由行辦主任稽核簽字。

2、辦公用品,只能由行辦(或指定的專門人員)定點採購,每月結帳報銷一次,並附採購清單,說明結帳時的折扣情況。

3、貴重商品的採購,必須附有詳細的“採購清單”,並由行辦負責領取登記工作,定期與財務核對實物帳。

第十二條 實施

1、本財務管理辦法為試行辦法,其未盡事項,由專案部制定相關條款的《實施細則》予以補充說明;最終解釋權屬於經理部財務部。

2、本財務管理辦法上報總公司稽核、備案。

3、本財務管理辦法經專案經理簽字同意後生效,自**年7月8日起實行。

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財務的領導,理順公司本部與工程專案部的財務關係,明確其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管理許可權,根據公司建立“大財務” 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專案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各工程專案部。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財務機構設定:

(一)公司設財務部,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專案部設相應財務機構,負責所在專案財務工作;

(三)各工程專案部財務機構人員由公司統一委派,並接受所在專案部行政領導和公司財務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管理職責:

(一)負責擬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財務控制體系;

(二)負責公司本部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編制工作;

(三)負責公司資金排程和管理,根據需要對專案部資金進行排程 ;

(四)負責擬定、稽核專案融資方案和相關檔案, 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公司金融風險,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控制公司財務風險;

(六)負責擬定公司資產管理和處置辦法並參與實施,稽核專案部資產處置方案;

(七)負責公司稅收籌劃和處理工作,協助專案部處理相關稅務事宜;

(八)負責財務分析,為決策提供支援;

(九)負責外派專案會計的管理,指導下屬專案部的財務工作。

第五條 公司各工程專案部財務機構管理職責:

(一)執行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負責本專案部的財務會計工作,保證完成各項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三)根據本專案部生產經營情況,正確設立會計賬薄、稽核各項收支,按會計制度規定處理會計業務,使專案部的各種報表、帳簿、憑證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四)配合審計單位做好每個基建專案的審計工作,及時提供各種資料及資料;

(五)做好經濟合同的財務管理,定期與供應單位,分包單位、建設單位核對往來賬目,()及時、準確收支貨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費、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

(六)進行財產物資管理,做好財產保全工作;

(七)負責營業稅及相關稅費的納稅申報和繳納;

(八)及時處理財務工作相關事宜。

第三章 資金與計劃

第六條 工程專案部資金主要來源:

(一)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備料款及工程進度預付款;

(二)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結算款;

(三)應付未付款項;

(四)公司本部撥付及內部單位的往來資金;

(五)其它來源。

第七條 工程專案部資金主要用於支付下列款項:

(一)工程用物資、裝置的採購;

(二)職工工資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費;

(四)繳納稅費;

(五)規定的各種應上交款項;

(六)支付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第八條 工程專案部如需開設銀行帳戶,必須報經公司財務部門稽核和總經理批准,嚴格按規定履行手續;同時,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紀律,建立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則不得擅自開設任何形式的銀行賬戶。

第九條 工程專案部的資金,由公司統一管理,其調配權屬公司,工程專案部實現的合同收入結算後統一匯入公司指定帳戶。資金運用要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的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條 工程專案部不設立現金庫,其現金支出在出納臨時結算卡(個人賬戶)中開支。需要用現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實際報銷金額劃入出納臨時結算賬戶,該臨時結算賬戶不留餘額。

第十一條 工程專案部要定期編制財務資金計劃,實行資金按計劃管理。未列入計劃的工程支出,未經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 成本與稅費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劃清成本開支界限,間接費開支要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費用開支辦法,並如實在專案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條 材料採購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物資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餘料盤點工作。採用移動平均法,購入後被領用的工具、器具及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必須履行物資保管責任轉移的相關手續,領用後轉入工程成本,並做好物資管理臺賬。

第十四條 專案部要設定存貨實物賬,建立存貨計量、驗收、入庫、出庫、盤點、對賬制度,賬、卡、物必須相符,盤盈、盤虧要按規定處理。專案會計在月末稽核庫管員編制的材料購銷存明細表後,再編報材料購銷存彙總表送交公司財務部。存貨計入成本要以出庫單(領料單)和存貨成本分配表為原始憑證。

第十五條 根據需要配備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卡及臺帳,做到帳卡相符、帳實相符。所配備的機械裝置按規定足額提取折舊費。調入的機械裝置,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專案部對機械裝置等固定資產只有使用、管理權,沒有所有權,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於抵押和經濟擔保。

第十六條 對於工程專案一次性使用,完工後拆除的臨時設施,應由專案部自行建造,其費用由專案成本負擔。對於週轉性費用的臨時設施(如活動房屋等),其攤銷費用由專案成本負擔。工程完工後能及時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規定報批後處置。

第十七條 營業稅及其附加費由專案部按規定在工程所在地計繳。

第五章 清算與監督

第十八條 工程專案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應對各債權、債務和往來款項清算完畢。對竣工時仍清算不完的,提出處理意見並報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後轉公司繼續清理。

第十九條 工程專案部解散時剩餘財產物資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自購的固定資產調公司管理,調入的固定資產移交原調出單位或調入公司,交接雙方應及時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二)購置的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處理意見並辦理調撥、報廢、變賣等手續;

(三)剩餘材料及其他物資按質論價處理,發生的損益由工程部負擔;

(四)專案部對準備處理的剩餘財產物資必須經過材質、技術鑑定,確定處理價格,填制鑑定清冊交工程部門辦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二十條 工程竣工後,編制竣工決算,協助建設單位向接管單位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同時對該專案的財務狀況、工作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總結。

第二十一條 對確實在短期內無法處理的遺留問題,工程部應向公司專題處理報告,經公司決定同意後轉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妥善保管財務會計資料並按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辦理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工程專案部解散時,會計檔案移交給公司檔案部門。

第二十三條 工程專案部必須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主動接受公司財務監察和審計監督。

第六章財務報告

第二十四條 工程專案部主辦會計應於每月21 日結賬,並於每月26 日前回公司對賬,將當月核算原始資料移交本部主管會計人員。

第二十五條 工程專案部應於每月26 日前按統一格式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月報,包括“資產負債表”、“工程成本明細表”、“材料收、發、存明細表”、“現金收支月報表”、“債權、債務月報表” 等,並於每週末報送現金收支週報表。財務報表一經確定,不能隨意修改。

第二十六條 工程專案部應於每季尾月末、每年12 月末和工程決算後向公司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的種類與每月報送的報表種類相同) 並附相應的財務說明書。說明書應重點說明生產經營狀況,資金增減和週轉情況,成本狀況,財產物資變動,工程結算以及對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工程專案部每季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財務部草擬,行政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總論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專案部財務核算、便於公司成本控制和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承攬的工程專案實行扁平化垂直管理,專案部配備的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對公司財務部負責。

第三條 本辦法包括貨幣資金管理、財務物資管理、專案核算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報表模板附件等內容。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下轄的工程專案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 備用金定額根據工程專案合同造價、人員配置等相關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第六條 備用金定額如不能滿足專案部需要,可由專案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公司財務部,經稽核通過後依據新的備用金定額執行。

第七條 備用金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臨時用工勞務報酬支出

2、臨時急需物資及小規模用料採購支出

3、施工及辦公等低值易耗品採購支出

4、機械裝置低值零配件採購及修理支出

5、專案部人員差旅費用支出

6、施工用水電支出

7、專案部招待費支出

8、專案部食堂採購支出

9、經公司批准的其他專案支出

第八條 專案部財務人員進駐後,應儘快到最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備用金由公司財務部透過銀行轉賬劃撥。

第九條 專案部支付給各分包隊伍的工程款項、預付工程款和備料款等均須透過銀行轉賬辦理,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條 專案部才財務人員應根據工程專案造價、金融機構路途遠近等因素確定庫存現金的最低金額,為確保安全專案部財務部門不得保留過多的庫存現金。

第十一條 專案部財務人員應建立《轉賬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現金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詳細登記每張支票的使用情況,登記薄應當包括單不限於以下內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額和用途

3、使用部門

4、經手人簽字

第十二條 作廢的支票應連同支票存根貼上,統一保管,並在騎縫處加蓋作廢章。

第十三條 不同開戶銀行的支票應建立不同的《使用情況登記薄》,分別記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 專案部財務人員每月應對每個存款賬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連同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報至公司財務部一份、專案經理一份、自留存檔一份。

第三章 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節 工程物資管理

第十五條 專案部工程物資主要由公司根據專案的施工需求統一採購調撥,專案應由公司物資採購部門派專人進行管理,並建立嚴格的收發存統計和彙報體系。

第十六條 工程物資的收入、發出和調撥必須要有物資保管部門填寫相關憑證,要求摘要清楚、資料準確、簽字明責完整、上報及時。

第十七條 專案部財務人員對工程物資的收發存進行核算和監督管理,並根據工程工期的長短會同物資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定期盤點,編制盤點明細表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 工程物資購入採用實際成本法核算,發出每月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條 工程物資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分類編號。

第二節 機械裝置管理

第二十條 專案部施工使用的機械裝置由公司統一購買或租賃後統一調撥至施工現場,專案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聯絡租賃機械裝置,報經公司批准後進行租賃。

第二十一條 專案部臨時短期用機械裝置可由專案部自行聯絡租賃,但是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同類機械裝置的租賃價格。

第二十二條 專案部自行租賃的機械裝置應保證能夠滿足施工需求,不得影響工期和工程質量,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專案部自行承擔,相關經手人員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於公司自有裝置的調撥,專案部應建立機械裝置臺賬,並從公司裝置管理和財務部門及時獲得機械裝置的調撥單和相關基礎資訊,如價值、折舊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 相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 職工借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專案部財務人員應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一般情況下個人因私借款應在下月工資發放前償還,否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如果因情況實屬特殊,經專案經理批准後可以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五條 個人因私借款金額須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個人累計借款餘額不得超過兩個月工資總額,特殊情況下經專案經理批准可以放寬餘額限制,但是累計借款餘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 對於採購人員的備用金借款應設定最高限額,並逐月檢查監督,採購備用金借款餘額不得超支 50% 。

第二十七條 個人借款應填寫《職工個人借款申請單》,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以及預計歸還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借款申請要求內容詳盡、字跡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寫金額相同,相關內容不得塗抹或更改,否則視為該借款申請無效。

第二十九條 借款申請應由專案經理和專案部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借出,專案部出納必須嚴格審查相關人員簽字手續,嚴禁在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借出款項。

第三十條 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將個人因私借款申請交由會計進行賬務處理,會計須按借款人設立明細賬戶,以方便核算和監督個人借款情況。

第三十一條 財務人員應於每月月末編制《個人借款情況統計明細表》,按借款人詳細列示借款餘額、期限等內容,報專案經理,對於超過期限的個人借款應及時催繳。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員歸還借款時,出納應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不得將借款申請返還給借款人。

第二節 報銷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個人因公出差或進行相關採購報銷,必須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票據和發票。

第三十四條 專案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稽核報銷發票,要求必須不得塗抹和更改,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專案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自行監督稽核職責,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退回不予報銷,對於涉嫌偽造發票騙取報銷款項的應將發票扣留,報告專案經理請求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 報銷人因公出差報銷,必須在出差歸來當月工資發放前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 報銷人必須憑相關票據和發票填寫報銷申請,並妥善貼上單據,填寫報銷金額和報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