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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試用期轉正工資給少了的對策

對於試用期轉正工資給少了的對策

我8月3日入公司第1天,我們部門經理就和我說,試用期2個月,每月給1000,滿2個月後轉正,給1400,200元上交福利,到手1200。
但是我在2個月滿後,卻只拿到800工資,200已經交福利了。也就是說按1000工資發的。那福利給我交了,轉正報告也早已經寫了。可還是按試用期工資算的,而且福利也沒包括公積金。我們部門經理給我向老闆問了,當初我們部門經理答應2個月試用,但老闆寫的是3個月試用期。他們讓我就這樣算了,說是年底給我年終獎補回來。
但是我很不舒服。要不當初說3個月試用期,那我肯定不會說什麼。
有一個問題就是年終獎發多少,是不是我的部門經理籌劃的呢?我們部門經理是產品部經理。
我該為自己維權嗎?我是我親戚介紹進去的,裡面的.總經理跟我親戚是熟的,如果我堅持維權的話,那我會不會讓總經理難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