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師考試《建築工程投標報價》知識點
知識點:投標報價
■規定
◇投標人或委託造價諮詢人編制
◇報價有投標人自主確定,但不低於工程成本
◇必須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報價
◇填寫的專案編碼、名稱、專案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
◇高於招標控制價為廢標
(1)分部分項工程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分部分項清單工程量×綜合單價)
工程施工階段的風險宜採用如下分攤原則:
①【分攤】對於主要由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價格風險,承包人承擔5%以內的材料、工程裝置價格風險,10%以內的施工機具使用費風險。
②【不承擔】對於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策,造價管理部門並由此釋出的政策性調整,以及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原材料等價格進行了調整,承包人不應承擔此類風險,應按照有關調整規定執行。
③【全部承擔】對於承包人根據自身技術水平、管理、經營狀況能夠自主控制的風險,如承包人的管理費、利潤的風險,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合理確定、自主報價,該部分風險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2)措施專案費
同招標控制價,分為算量和按項報價
(3)其他專案費
■暫列金額:按照招標人列的金額填寫,發生後,才能為中標人的應得金額。餘額屬於招標人。
■暫估價:材料、工程裝置計入到綜合單價。專業工程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寫,按項列支。價格包含除規費、稅金以外的費用合計。
■計日工:招標清單列專案和數量,投標人自主報價
■總承包服務費:按招標清單中的內容和提出的要求投標人自主確定
單位工程報價=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專案費+其他專案費+規費+稅金
單項項工程報價=單位工程報價
工程專案總報價=單項工程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