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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新型農村消防體系的思考

構建新型農村消防體系的思考

******旗既是全國貧困縣,又是擁有60萬人口的農業大縣,方圓8318平方公里,轄區16個鄉鎮和蘇木。其中城區面積僅9.6平方公里,農村人口50萬左右。據統計,今年1至8月份**旗發生的火災中農村火災起數佔到火災總數的82%。因此,怎樣改善農村消防安全環境,構件新型農村消防工作體系以適應新農村消防工作建設已逐漸成為當前消防工作的一個新課題。

農村消防安全現狀以及與城市消防安全的聯絡。

政府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不夠,對消防工作不夠重視。農村消防規劃滯後,消防基礎設施差,建設資金不足成為農村消防安全的“瓶頸”。農村房屋建築耐火等級低,消防站布點少,水源缺乏,消防車通道不暢通,通訊不便,加之公安消防警力嚴重不足,使得農村火災特別是邊遠鄉鎮發生火災,不能及時有效進行撲救。

消防監督三級管理體系不完善,安全責任不落實。

由於基層派出所人少、事多,造成部分派出所存在怕攬事、怕管事的思想,加上民警消防業務知識瞭解不多,對消防法律理解的不透徹,造成派出所不能有效履行消防監督職責,而且鄉鎮農村越來越多的消防行政許可也必須由公安消防機構來審批,實際上並未真正意義上的減輕消防部門的農村工作負擔。

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宣傳存在盲區。

由於農村面廣地偏,消防宣傳不到位,加之多數農民文化水平低,致使農民缺乏必要的防、滅火等基本的消防常識,電線老化、私拉亂接、銅絲代替保險絲非常普遍,村民家中存放汽油、柴油、化肥、農藥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現象也較為突出,相當一部分村民不知道火警電話119,更有少部分村民認為“公安消防隊,救火要收費”,而不願報火警。此外,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良生活習俗和小孩玩火等人為因素造成的火災也呈上升趨勢。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用工需求增多,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湧入城鎮,由於他們缺乏消防安全常識,用工單位又很少按規定對其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因此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違章操作等不遵守消防規章的行為有可能人為製造許多火災隱患甚至出現三級消防管理單位火災劇增的局面。

強化三級管理制度的落實,建立消防監督管理體系。

明確三級管理職責範圍,強化責任的落實。市、(縣)區兩級消防部門以加強派出所民警業務培訓為基礎,賦予基層派出所更多的監督管理職能;並要求其配合消防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統計工作,嚴厲打擊縱火以及趁火打劫的刑事犯罪。強化派出所對村級組織的防火檢查指導工作。針對農村弱勢群體火災多發、死亡率高的情況,派出所指導各鄉鎮村級組織建立火災防範能力較弱人群和村內家庭小作坊的'基礎臺帳;以村、大隊幹部為龍頭,發揮其點多面廣的優勢,加強村內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強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建立消防滅火救援體系。

加強公安現役建設,提高撲救農村火災的能力和責任心。一是堅決糾正少部分官兵對農村火災的認識偏差,認為農村遠,火災損失小,等車輛到達火場就已經燒得差不多了的的錯誤認識;二是有針對性的開展農村火災撲救訓練,減少火災撲救造成的間接損失.結合實際,推進多形式、多層次的消防隊伍建設。發展、壯大政府和鄉鎮企業專職消防隊,提高滅大火的能力;逐步建立起現役消防隊伍為主力,專職消防隊伍為骨幹,農村義務消防隊伍為基礎的消防力量,力爭做到“初起火災不出隊,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災不出鎮”。加強領導,建立協同滅火救援機制,提高滅火協同作戰能力。市、縣(區)級消防部門應設立專門工作機構或明確專人,負責指導社會消防力量的業務訓練,完善、落實管理制度和獎懲措施,制定針對農村火災的業務訓練大綱,定期組織培訓、考核,定期組織協同作戰演習,以便熟悉各自的職責、分工和任務,提高各救援力量在滅火救援行動中相互配合的熟練程度,融合整體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