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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

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為確保學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保障學生切身利益,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學生應遵守: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

8、騎腳踏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顯車。

10、認真學習《書院中心小學交通安全守則》,加強安全意識。

班主任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做好與家長的聯絡工作。

6、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家長應做好如下工作:

1、經常教育孩子遵循交通規則。在校聽從老師的交通安全教育。

2、家長在接送學生時不使用報廢車輛、三無車輛。

3、家長經常檢查學生交通工具完好無損,確保學生安全。

4、家長經常教育孩子放學後及時回家,教育孩子週日到校不要太早。

班主任 學生 學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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