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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農業經濟管理

農業技術推廣新途徑研究論文

農業技術推廣新途徑研究論文

1當前農業技術推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是在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隨著我國市場化程序的推進和市場需求格局的變化,我國農業技術的推廣面臨著一系列的問題,影響了農業技術對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據有關部門測算,我國畜禽發病死亡每年直接經濟損失達238億元,相當於畜牧業總產值的2.82%,農民平均年損失26.44元。豬、禽的死亡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農民人均將減少損失1.87元,按出欄後的價值計算,人均可增收9.76元。另據測算,如果我國透過推廣先進技術,使我國化肥利用率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每年可以節省成本252億元,畝節省成本12.9元;如果使我國農藥的利用率達到發達國家水平,每年可以節省成本90億元,畝節省成本4.6元。

1.1農業推廣資金投入不足,制約著推廣力度。發達國家農技推廣經費一般佔到農業總產值的0.6%~1.0%,發展中國家也在0.5%左右,但我國不足0.2%,人均經費更少。因經費不足等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卸包袱”,出現了“線斷、網破、人散”的被動局面。

1.2我國農民對現代農業高新技術接納能力差,並且缺乏採用新技術的需求動力,影響農業新技術成果推廣轉化質量。一方面,農民的文化素質制約了他們對高新技術的接納能力。另一方面,在農業內部,作為市場主體的農戶更加懂得比較科技投入的成本和預期收益,只有當他們認為預期收益高於預期成本時才會選擇新的生產技術,農業科技使用的高風險性又使得他們在有限的資本和勞力的投向上顯得更為謹慎,農戶對可替代的新技術選擇反應遲鈍,缺乏內在的需求動力。

1.3傳統的農業科技推廣從推廣專案選擇機制、技術上不能適應變化中的農戶生產需求。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科研、推廣基本是以提高農產品數量為主要目標。現代農業面對的是一個買方市場,消費需求多樣化,品質高階化,農業生產處於大的結構調整中,同時作為農業技術推廣的最終接受者的農戶隨著生產與經營行為的改變,他們對技術需求的行為也發生變化,主要體現在對傳統的糧食生產技術需求迫切性下降,而對經濟作物生產技術的需求逐步增加;由原來對高產技術的需求對優質技術的需求,由節約資金技術的`需求轉變為節約勞動技術的需求。但現行的農業技術擴散機制是以提高農作物特別是糧食作物的產量為主要目標,建立在“地區目標群體的社會經濟條件具有完全同質性”這一假設基礎之上的,自然不能同農戶的生產需求相適應。

1.4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積極性不高,影響農技推廣效率。在現行農業推廣制度下,農業技術推廣及開發的速度、效果、服務質量、最後效益不能和推廣主體的努力程度或付出掛鉤,農業制度對農業科技進步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

1.5農民居住地分散,組織化程度低,村委組織功能弱化,農業技術推廣缺乏有效的渠道。我國農業經營存在分散性的特點:農業涉及2億多個農戶。農業生產的高度分散性,農民組織的缺失,使得技術推廣成本高,導致技術與產業的割裂。

2深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對策

2.1推進農業技術推廣的制度創新

一是確立農民對技術需求的主體地位,提高農民採納農業新技術的自願性。農民是農業經營主體,也是農業技術的需求主體、市場主體。採納新的農業技術應該是農民市場經營的理性選擇。傳統觀念通常是從技術供給者的角度看問題,把農業技術推廣的過程僅僅看作是向農民提供農業技術的過程,把農民看作是農業技術的被動消費者,而沒有對農民的技術需要給予足夠的關注,缺乏農業技術推廣的針對性。因此,今後要注重建立農民參與選擇推廣技術的機制,改變“你給的我不要,我要的你沒有”的技術供給狀況。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的農業推广部門應該及時地把市場需求的正確資訊、先進技術傳遞給農民,讓農民自己選擇,引導千家萬戶自願採納農業新技術。

二是解決農業推廣體系中激勵機制的缺位問題,廣泛採取市場化的激勵手段,進行推廣機制的創新,大力調動農民、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積極性。在現行農技推廣機制下,農業技術成果轉化還缺乏市場激勵機制,技術人員和推廣人員的工作還有較強的計劃經濟色彩,沒有有效的利益誘導機制,其工作的好壞不是透過市場機制來引導的,許多推廣工作也就難免流於形式,不能讓農民滿意。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機制的完善,關鍵在於解決推廣主體的激勵問題,創新農技推廣機制。比如支援農技推廣機構和農技人員開展技術承包、有償服務,可訂立“超產提成,減產賠償”合同;透過股份制等市場化手段創辦科技示範園區,展示名優品種、高效生產模式,帶動農民跟進。福建南平市的“農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就是非常值得推廣的措施,它能使科技人員與農業生產者形成利益共同體,而長期有效的合作,實現科研機構與農業生產者的“雙贏”。

2.2推進農業技術推廣的組織創新,形成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農業技術社會化服務體系。

一是創新農業推廣體系,發揮政府農技推廣隊伍的骨幹作用。農技推廣體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社會公益性職能,它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主體。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職能的農技推廣隊伍,不但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絕大多數國家農業發展的共同經驗。現行的農業科技推廣工作必須更新觀念和進行機制創新,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按照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把服務領域由產中向產前、產後延伸,由單項向綜合服務延伸,利用技術和資訊引導農民進入市場,參與並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政府的技術推廣等可以委託協會等為農服務組織進行。農技、農經、農機等站所可以改制或精簡後劃歸協會等組織管理。各級推廣機構在切實履行公益性職能的前提下,可以興辦經營實體,實行“一站兩制”,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管理執行機制。

二是鼓勵企業、農民等參與農業技術推廣,大力培育多種成分、多種形式的農技服務組織,形成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農業技術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技推廣主體逐漸走向多元化,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廣泛地面向農村,開展科技成果開發、推廣活動;農業企業越來越多地開展技術推廣服務工作;各種農民技術協會、種養大戶也成為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領域的重要力量。各級農業管理部門和政府農技推廣機構要支援這些組織和企業的發展,鼓勵它們以多種形式向農民推廣技術,對農民進行培訓。加強農業科研、教育、推广部門之間的聯合,推動跨地區、跨專業推廣機構的橫向協作,拓寬科技下鄉的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注意發揮各類農技推廣服務組織的作用,建立多方合作機制。

三是把技術推廣與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密切結合起來,降低農業技術推廣成本,降低在技術市場交易中的交易成本,提高推廣效率。我國農業涉及2億多農戶,規模小,高度分散。農業推廣體系直接面向經營規模小、高度分散的農戶進行高新技術推廣,成本高,效果低。單個農戶直接參與農業技術市場交易,由於經營規模的限制,技術交易成本非常高。透過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形成“技術推廣站(農業科研單位等)———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農戶”的推廣模式,使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成為聯接農業技術推廣主體和農戶的橋樑,則能降低推廣成本和技術交易成本,有效提高新技術的推廣效果。從“技術推廣站(農業科研單位等)———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這個技術轉移過程來看,一方面合作制度保證了成員在技術獲取過程中費用較低;另一方面,其組織制度保證了各成員在選擇決策中的主體作用,保證了技術的適用性;其次,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由於聚集了更多的能人,接納高新技術的能力更高。從“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農戶”這個技術擴散過程來看,是農民自己來傳播農業技術,其產生良好的效果是其它推廣組織和推廣手段難以替代的,主要原因在於傳播者本人也是農民,具有與他人相同的社會背景和社會關係結構,瞭解當地實情和農民實際,因此容易為農民所認同和接納,特別是如果他們在接受資訊後再加以利用,並取得良好績效,這種“再傳播”的影響力不言而喻。所以,透過農民專業協會來推廣、普及農業技術,容易做到實用性更強,費用更低,影響更大,更為農民所樂於接受,從而實際效果更為顯著。

2.3加強政府對農業技術推廣的保障和支援

農業科技推廣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能否更好發揮作用和發揮更大作用,除了農業技術推廣體系自身要深化改革,創造條件外,還需要各級政府、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援和配合,也需要相應的政策措施、資金支援等外部環境和條件作為堅強的後盾。

一是加強財政支援力度,增加農技推廣資金投入。一要建立農業科技推廣專項基金,並能逐步制度化地增加財政支農資金用於農技推廣的份額。二要利用“綠箱”政策,調整支農資金投入結構:按照WTO的原則,減少政府對農業生產、流通領域的直接資金投入,按綠箱政策增加對農業科研、教育、推廣等領域的資金投入,使政府對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達到國際平均水平。

二是加強農業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把教育、研究、推廣緊密結合起來。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與農民科學文化素質關係極大。可以說,農民教育是農業科技擴散的基礎。今天的農業教育,就是明天的農業科技,就是後天發達的農業經濟。離開農民素質的提高,農村技術的持續創新和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就必然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農技推廣體系必須把提高農民素質或透過提高農民素質提升農產品的競爭力作為指導思想和基本目標,把技術推廣融於提高農民素質的過程之中。同時,要抓好農民技術培訓方式創新。要重視對農業勞動者的技術和技能培訓,把提高農民的素質作為“科教興農”、發展現代農業的一項重大措施。要深化農村教育方式的改革與創新,增加職業教育的比重,透過農業技術講座、培訓、函授、夜大等多種形式,大幅度提高億萬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農業科技水平。農民素質的提高將是一個較長期的過程,在加強農民教育的同時,要創新推廣理念,改進推廣方式。我國農民整體文化水平低,又是一群最務實,最講究實際,極注重經驗,又相對保守、狹隘,改變他們的傳統生產方式更需要透過事實進行演示。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他們才容易接受,純理論性的東西他們很難也不願意接受。因此,要創造條件建立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開展示範性農業技術培訓。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建設是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措施。

三是加強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技術培訓。基層農技推廣人員長期工作在農業一線,直接為“三農”服務,要透過培訓使他們不斷更新知識,提高素質,適應農業產業發展的需求。

四是發展和引導農業技術市場,規範農業技術推廣市場行為。目前,我國農業技術市場發育不足,技術中介組織、技術商業公司、技術承包商等發展遠遠滯後於農業生產的需要,農業技術市場性組織所承擔的功能僅僅限於技術產品交易的功能和部分資訊傳播的功能,而在技術推廣方面還沒有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要加強農業技術市場建設,促進農業技術轉讓。為農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及民營科技企業的成果轉化及市場化提供便利條件和措施保障;要透過各種途徑釋出農業技術成果、專利等技術轉讓資訊,密切技術供需雙方的關係。同時,透過法規、管理辦法等規範市場主體的行為,進一步淨化市場環境,提高農民對技術傳播媒介的信任度,大力發展技術市場與技術傳播推廣市場性組織,促進技術推廣市場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