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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農業經濟管理

國內外農業推廣機制分析論文

國內外農業推廣機制分析論文

一、世界農業推廣體系發展現狀

農業推廣體系是農業推廣工作的基礎。在上個世紀初國家就建立了農業推廣體系和農業的推廣工作,並且已經開始走向正規化,二戰之後就逐漸發展壯大。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對全球113個國家中200個國家級農業推廣機構的調查,1910年以前,全世界僅建立了14個國家級推廣機構,它的比例佔有了國家級推廣機構數目的7%,英、美一些發達國家佔有主要的部分。二戰以前,全世界大約建立國家級農業推廣機構48個,佔現有數的20%左右,由於已建的推廣組織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由於一些發達國家的援助,加上一些發展中國家試圖透過農業推廣解決糧食短缺問題,便紛紛開始建立推廣組織。世界上約150個國家級推廣組織都建立於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的調查,目前全世界約有農業推廣人員5412萬。其中:非洲約519萬人,亞太地區約39萬人,歐洲115萬人,拉丁美洲約313萬人,北美約115萬人,中東地區約3萬人。

二、美國農業推廣體系發展現狀

美國在140年前,以聯邦政府向每個州一所大學贈與土地的“土地贈與法案”和在此基礎上創立的“土地贈與大學”為啟動,建立了一種以大學為依託,大學與各級政府合作,大學和縣推廣辦為兩大主體,集教學、科研、推廣、服務、農村教育和成人終身教育等多種功能於一體,遍佈全美直至每一個基層縣,旨在提高農村勞動者素質、幫助農村青年、農民家庭、農村社群和農業發展的農業合作推廣服務體系。1、科研、教育、推廣“三位一體”的推廣模式。2、健全的推廣體系和高素質的推廣隊伍。3、明確的推廣工作指導方針、目標和任務。4、成功的.推廣工作經驗。5、現代化的推廣手段。6、穩定的經費渠道。7、推廣人員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福利待遇。

三、日本農業推廣體系發展現狀

日本農業科技推廣體系的主管機構是農業水產省、農蠶園藝普及部,主要負責制定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的相關制度,並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廣工作,培訓推廣人員等。同時,把全日本分為9個區,在每個區設立地方組織,負責監督和指導都道府縣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及發放推廣經費。日本地處亞洲季風區,氣候變化大,常受各種自然災害侵襲。由於日本農業多是小戶經營,抗拒災害的能力低,政府為了穩定農業,保證農業的再生產和國民的食品供應,把建立保險制度作為防災抗災的重要手段。日本農業保險制度的重要特點是政府直接參與保險計劃並且具有強制性質,凡生產數量超過規定數額的農民和農場都必須參加保險。具體做法是:投保戶按田塊數報保險額。保險額是投保受災農民所能得到的最高賠償額,保險額是按“每公斤保險額”乘以標準產量的70%計算。農林漁業部每年規定“每公斤保險額”,標準產量由農業互助社按田塊情況確定。

四、英國農業推廣體系發展現狀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英國的缺糧情況仍相當嚴重。政府繼續執行戰時對農業的扶持和保護政策,把全國近80%的土地面積用於農業生產,鼓勵發展糧食生產和縮減穀物及農副產品的進口額。為了更有效地指導全國農業推廣工作,英國政府於1946年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建立了全國農業諮詢局,直屬英國農漁食品部領導,下設農業土地、獸醫調查和奶業三個處,主要任務是:向農民和農場主提供有關農業生產、科學技術和農業教育方面的免費諮詢。並在全國主要農業地區建立了13個畜牧實驗站和9個園藝實驗場。英國的農業諮詢局(NAAS)在1965年時已擁有2075名經過專門訓練的專業諮詢推廣人員。到20世紀70年代初,由於隊伍的壯大,英國農業生產的產值比二戰結束時增加了66%,這說明了農業發展諮詢工作對戰後英國農業的發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五、我國農業推廣體系發展現狀

我國是農業大國,以世界7%的土地養活著世界21%的人口,可見農業技術推廣在農業生產中佔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隨著我國農業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不斷最佳化,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定,農業生產的高效、持續發展對科學技術、資訊科技、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質量、農業生產者素質的要求愈來愈高;在以計劃經濟和短缺經濟為特徵的條件下形成的政府農業推廣體系,在推廣理念、推廣內容、推廣方式方法,特別是在機構設定、執行機制、管理方式、投資渠道等方面,顯現出與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業生產發展的諸多不適應。需要不斷改進。1、改革政府公共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體系應當保證改革程式的制度化。2、在農業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中,應當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組織的特殊作用。3、加強對農業科技企業的市場監管力度,促進公共科研部門與私人科技企業的合作。此外,國際經驗表明,最有活力的科技創新體系是私人和公共部門之間的聯合和協作。政府公共的農業科技投資分配應當更多地引入市場機制,透過招標競爭,而不是行政分配的手段,努力營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以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的快速崛起。並且,在主要依靠國內力量提供農業科技供給的同時,應重視積極引進國外農業科技成果,以便最佳化科研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科技投入的產出效率。

100多年來,由於各國的社會發展、經濟狀況和政治制度不同,對農業推廣概念的理解也不相同[1]。直到20世紀80年代,農業推廣界認為,農業推廣是交流和非正規教育相結合的雙重過程,即一方面是向農民傳播交流有益的資訊,瞭解農民的問題、願望和要求;另一方面,則是幫助農民獲得必要的知識、技能和改進措施,從而使之能更成功地解決自身的問題。其內容主要包括:幫助農民提高農業生產和經營管理技能;將農民有效地組織起來,使其認識到共同利益和合作的重要性,積極參與農業推廣及產品銷售、加工、信貸等活動;指導農民合理安排家庭生活及恰當處理經濟、法律事務及子女就業、教育等問題。農業推廣的服務核心是農民而不是技術本身,可以說,農業推廣就是全面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的過程。所有這些集中反映了發達國家農業推廣學的基本原理,即農業推廣是透過培訓交流等非強制的知識性活動來幫助農民解決問題,從而提高其自力更生的能力,因此,發達國家把農業推廣視為促進農村發展的“政策工具”。綜上所述,農業推廣的性質是教育性的,是指農業推廣人員以新的技術、技能、知識、資訊,根據國家和農民的需要,組織廣大農民,藉以增進農民的知識,改變制度,提高技能,提高產量,改進品質,增加收入,改善農民生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