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尾款結算合同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鑑於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1日簽訂為期1年的承包合同,由於條件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現就合同解除後結算支付工程尾款之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1.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尾款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肆仟伍佰叄拾元整(1084530.00元)
2.甲方同意乙方於20xx年10月8日持東方市地稅部門提供的正式地稅發票前來公司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發票後於20xx年10月8日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或者,在此前期間客觀原因未開出地稅發票,乙方同意甲方甲方按照6.25%的稅率扣除稅款後代為繳納,扣除稅款後的餘款20xx年10月8日當日一次性付清。
3.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該協議作為雙方協定的'承包合同的補充協議,於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日期:
乙方:xx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