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證件不退還該怎麼做?
請問下。像我這種情況該怎麼做
沒有籤任何合同。全部是口頭上協議。
工作五六天左右。發現實際工作內容與內容不符。想辭職。但公司老闆以“這裡不是你家的,不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理由不給我辭。一切要聽公司安排”
而我說那麼給三天時間安排可以不。公司也說不行。我說五天。也說不行。要考慮。
他們說最少要做到25號。當時我是在12號說要辭的。
那我再說是不是做到25號就可以走了。
公司又說。我沒答應你。
最後我威協要報110他們才答應讓我走的`
但是我壓在他們那的一些證書。他們又推來拖去的不還我。那我還能怎麼辦?
1、我壓的證書時。沒有什麼書面證據表明。那麼我還可以要回來嗎?怎麼要。
去公安局立案。還是勞動局的。
2、像這種沒簽合同的工作。想辭職是可以立馬走人。還是要等幾天。
那簽了試用期的了呢。就等三天。
那簽了固定期的又該怎麼辦?如籤2年。在一年內想離職
3、除了試用期。固定期的合同。那還有沒有考核期的合同
我在是汕頭地區
麻煩高手解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