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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處理離職人員檔案的方法

企業處理離職人員檔案的方法

離職,究其原因大致分為以下兩種:職工離開企業:職工向企業遞交了辭職報告,因各種原因而不辦理人事關係,包括違約金太高、拖欠企業有關費用、個人原因不想馬上辦理關係等等;有的乾脆就不來公司上班了,也不打招呼,也不辦理有關手續;職工與企業終止勞動合同;因出國等其他原因使檔案成為死檔。

企業辭退職工:生產經營出現困難而減員、裁員;職工違反公司規定被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與職工終止勞動合同;企業未及時辦理有關檔案轉移手續使檔案成為死檔。

解決的辦法:根據《勞動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有效的離職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及離職程式要明確。如:如何申請離職;如何審批;如何將檔案內所記載的聯絡方式、地址(包含親屬的地址)記錄在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檔案必須轉出及對出國人員如何辦理有關手續等應明確規定出來;要規定在多長時間內因個人原因未辦理完離職手續的,應將有關檔案等材料轉入何地何部門;任何人在申請離職時均應以辭職為理由來寫辭職報告,並填寫公司的正式離職表。

對不辭而別或限期內未辦理有關手續的人員,企業應本著先做處理決定,然後再轉檔案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即公司釋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並將人事檔案轉往街道辦事處,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追繳有關違約金等費用損失。對終止合同的職工,如不來公司辦理有關手續,可直接將人事檔案轉往街道辦事處。

要堅持先轉檔案再訴訟的.原則。對於送達問題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的送達程式執行。即先送達,如無下落,再發布公告限期來公司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不辦者後果自負。

對於企業因經濟性裁員、職工醫療期滿等因素辭退職工的,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的待遇享受有關的補償金。

來源:中青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