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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懂得了婚姻

我終於懂得了婚姻

我現在的老婆是我的結髮妻子,她沒有讀過書,叫陳鳳英,人很好。幾十年來,幫我煮飯、管小孩,連電話都不接,她覺得自己講不好普通話,人家會笑她。但是,我這個家現在所有的財產都記在她的名下,我控股的公司也是她在當董事長。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安排呢?因為在我還沒有富起來的時候,我曾經對婚姻徘徊過。

我從23歲結婚到現在,已過了幾十年。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裡面的道理我也是後來慢慢悟到的。

我老婆嫁給我的時候,我們的結合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前兩個人連面都沒有見過,僅僅看過對方一張很小的黑白照片。那一年是1969年,我家非常窮,生活很苦,母親又生病了,所以家裡人就希望我先結婚,找個老婆來照顧我母親。我答應了。

我們剛結婚,我就把她的嫁妝全部賣掉了,賣了一點錢,這些錢就是我做生意最初的本錢。然後我就開始種白木耳,再拿到江西去賣,來回一趟可以賺七八百元錢。這樣跑來跑去,沒有想到,才跑到第四趟,貨就被人家扣了,不但本錢賠了進去,還欠了村裡人1000多元。她一句怨言也沒有。她非常純樸,她認為嫁給我了,就是我說了算。我們30多年的婚姻生活中,她一直是這樣的,再苦再難也不會抱怨。新婚,嫁妝賣光,錢全給我拿去做本錢;她在家裡伺候我生病的母親,我在外面跑生意,一年到頭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很少。“貧賤夫妻百事哀”,有些事情只有經歷過了才知道里面的甘苦,所以說我們是患難夫妻。

當時很多人來向我要債,家裡能賣的東西全都賣掉了,最後只剩下一小間房子。這時生產隊裡又來人找我,他們說我跑去做生意,欠了做水庫的義務工,有二十幾個工日,如果不去做,要按照一個工一天3.5元錢交錢,我一算又得100塊錢。我想我在家裡也沒有事做,去做工一天還能賺到3.5元,不如去做工。結果沒有想到,原來整個生產隊都沒人願意去做,就我一個人去做,這等於是我去替別人出工,做了工以後按照一天3.5元的價錢賣給他們。

工地很遠,我走之前,送我老婆去她的孃家。她一個女人帶一個孩子,丈夫又不在身邊,家裡一貧如洗。所以我就對她說:“我現在一無所有,只餘下一個人,如果實在不行,你可以再嫁人。”我丈母孃說:“你胡說八道,你這麼聰明,困難一定會渡過的,你放心回去吧,你的老婆和孩子我給你管著。”

我和我老婆就是這樣的感情,平平淡淡,無論我好、無論我壞,她都相信我。

年輕的時候,我曾經遇到過一個不同的女人,那是一個讓我想把家都扔掉的女人。那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當時我寫信給我的太太,她不認識字,所以信是我妹妹讀給她聽的。後來等我回到家,她見了我也只是說:“我知道我配不上你,知道你是會走掉的,你要是真想走,那麼把房子和3個孩子留給我。”我聽了以後非常傷心,覺得自己非常對不起她。

我那個時候非常痛苦,當時我們的生活已經有了很大的好轉,但還只是一個富裕起來的農民家庭而已,還沒有像現在這樣有能被稱得上是事業的企業。就在那個時候,我愛上了一個女人,那是真正的`相愛。她為了幫助我,為我做了很多事情,我們都很投入,彼此覺得找到了一生的知音。

我面臨著選擇。一面是我的結髮妻子,她為我默默地奉獻了那麼多年,吃了那麼多苦,純樸善良,永遠無條件地信任我;另一面是我的紅顏知己,我們有刻骨銘心的感情,有共同語言。我真的很苦悶,不知道以後的路應該怎樣走。後來我就去做調查,去了解別人的生活。

我選了100對有代表性的夫妻,有工人、醫生、幹部,有老師,也有老闆,我發現並不是只有我對自己的家庭不滿意,這100對夫妻中沒有一對夫妻對自己的家庭是完全滿意的。給我感觸比較深的是福州水錶廠的一個朋友,他和太太兩個人,一個是科長,一個是團幹部,郎才女貌,是談了3年戀愛才結婚的。在我看來,他們應該幸福得不得了,沒有想到,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在我跟他們成了很好的朋友以後,有幾次,喝酒聊天說深了,才知道他們雙方都對家庭不太滿意,兩個人互相指責起來,痛苦一點不比我的少。

當時是1980年。我對我能蒐集到的婚姻樣本進行統計、分析、比較,得出的結論是:沒有一個家庭是絕對幸福的。

於是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會是這樣?後來我想明白了——兩個人,來自不同的家庭,受的是不同的教育,這樣就會形成各自不同的觀念,談戀愛的時候,可能是求同存異,一旦真正生活到一起,就會有很多問題。所以我覺得,幸福這東西講起來都是大同小異的,就是有吃有喝、子孫滿堂這些東西,可是如果往深裡去想,世界上有絕對的幸福嗎?沒有,所以也不會有絕對幸福的家庭、絕對完美的婚姻。既然是這樣,我認為我不需要再去考慮什麼重組家庭的事情了。

這些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對於我來說,家庭是一個避風的港灣。兩個人素昧平生,然後成為一家人,同在一個屋簷下,這是緣分,應該好好珍惜,和睦相處,有困難的時候能夠同舟共濟,這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