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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析財會專業教師為例談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的認論文

簡析財會專業教師為例談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的認論文

[論文摘要]大力培養“雙師型”教師是職教師資隊伍建設的重點。然而,在職教界,對“雙師型”教師的認定及培養還沒有完全達成一致。文章首先探討了“雙師型”教師的內涵,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分階段培養的思路以及對“雙師型”教師的評聘工作的幾點看法,旨在為促進我國職教師資隊伍建設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鑑。

[論文關鍵詞]“雙師型”教師財會專業高職院校

擁有一支質量過硬的“雙師型”教師隊伍是辦好高職院校的基本條件。“雙師型”教師是根據職業教育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需要,對專業課教師提出的發展目標。然而,“雙師型”的實質內涵是什麼,如何認定“雙師型”教師,如何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等問題,一直未能得到解決。目前,國內學者關於“雙師型”職教教師的定義多達十多種,包括“雙證書說”“雙資格說”“雙能力說”“雙素質說”和“雙職稱說”等,其中“雙證書說”(即以教師是否持有“雙證”——教師資格證、行業或職業技能等級證為判斷標準)在職教界比較流行。雖然現在許多高校正在著力進行“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但“雙師型”師資不足依然是高職院校辦學中的難題。為此,本文試從教育部對高職“雙師型”素質教師的內涵界定出發,探索如何合理認定和培養“雙師型”教師,以期能為高職院校“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尋找更為有效的途徑。

一、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的內涵

2004年4月12日,教育部辦公廳在《關於全面開展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通知》(教高廳[2004]16號)中的附件——《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方案(試行)》中對“雙師型”教師的內涵作了界定,即高職“雙師型”素質教師是指具有講師以上職稱,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專任教師:(1)有本專業實際工作的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含行業特許的資格證書及其有專業資格或專業技能考評員資格者);(2)近五年中有兩年以上(可累計計算)在企業第一線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或參加教育部組織的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獲得合格證書,能全面指導學生專業實踐實訓活動;(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參與)兩項應用技術研究,成果已被企業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參與)兩項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內同類院校中居先進水平。

解讀該評估指標體系,“雙師型”教師必須具備:(1)雙證書或雙資格(教師資格證和行業專業資格證);(2)雙職稱(講師和本專業實際工作的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3)雙能力(教學能力和專業實踐指導能力或應用技術研究能力)。它為教師指明瞭努力方向,即側重理論教學的專業課教師要透過積極參與企業實踐、培訓或應用研究等方式及時瞭解與理論教學相關的實踐知識和技能,成為符合高職教育特點和要求的“雙師型”教師,也即“雙師型”教師不僅應具備紮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較高的教學水平(強調教師所具備的教學能力和素質),又要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強調教師所具備的實踐能力和素質)。總之,“雙師型”教師應具有明確的雙重技術職務或雙重資格。

二、“雙師型”教師分階段培養的途徑

鑑於以上教育部對高職“雙師型”教師內涵的指導性界定,筆者在此僅以財會專業教師為例來探討“雙師型”教師的培養步驟。

(一)第一階段:“雙資格”或“雙證書”階段

“雙師型”教師除了要掌握本專業的理論知識外,還要有與專業相結合的實踐經驗和應用能力。因此,學校應鼓勵新任專業教師參加有關資格證書考試,對於非師範院校畢業的青年教師及廠礦企業調入的教師,首先應要求他們參加“新教師教學技能崗前培訓”,並且要獲得相關的教師資格證書;新分配來的師範類畢業生除了應參加必要的崗前培訓外,還要重點學習業務操作技能,並取得專業技術上崗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例如,財會專業的教師除了應獲得教師資格證外,還必須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作用有三:第一,它是進入會計職業領域、從事會計工作的一種法定資質,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上崗工作,這是保證會計工作質量的重要前提;第二,它是會計人員報考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必需條件之一;第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參加“會計人員後續教育”培訓,而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財會專業教師的.專業知識得到更新。

雖然具有“雙資格”或持有“雙證書”的(教師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的教師還不能稱之為“雙師型”教師,但如果一個專業教師不具備行業的從業資格證,那就更談不上向“雙師化”方向發展了。因此,具有行業資格證是保證教師實現“雙師化”的必要條件之一。

(二)第二階段:“雙素質”階段

“雙資格”或“雙證書”階段的理論性很強,但教師不僅要精通理論,更要吸收與現實生活、生產實踐緊密相關的新知識和新科技,並將之運用到教學中,讓學生能夠及時瞭解本專業的前沿知識,使其畢業後能很快地融入社會並適應本專業的工作。然而,高職校現有的專業教師雖然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但也存在著實踐經驗不足,動手能力差的問題。針對這一狀況,高職院校要把培養一支教育觀念新、創新意識強、師德高尚、水平高超的“雙素質”教師隊伍作為第一要務。要真正讓“雙資格”或“雙證書”的教師成長為“雙師型”教師,就必須讓專業教師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接受較長時期的專業培訓(即教育部檔案中規定的“近五年中有兩年以上(可累計計算)在企業第一線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或參加教育部組織的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獲得合格證書,能全面指導學生專業實踐實訓活動”);深入生產一線掛職鍛鍊等,並建立長效的培訓制度。

具體來說,實踐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專業教師帶領學生去企業駐點,連續進行為期幾個月的頂崗實習,專業教師在鍛鍊自己的同時,又能方便、有效地指導和管理學生;二是要求教師聯絡一家企業,作為教學和科研的聯絡點,每年進行四次以上的短期實踐活動,具體可以採用頂崗作業、工作實習、合作研發、調查研究等多種形式,以及時掌握本專業、本學科發展的動態及實際應用情況,充分了解業務技術流程,並可參與企業的技術改造或革新等活動;三是由各系部聯絡一些知名企業建立產、學、研互動的協作關係,聘請企業優秀技術專家到校內開展實踐環節教學,屆時由相關專業教師充當助手。這樣既能讓專業教師迅速增加實踐經驗,又能加強校內實驗室和實習工廠的建設。

“雙師型”教師應該是具備“雙素質”的教師,他們在取得高等教育法規定的教師資格、熟悉高職教學規律、掌握教學技能的同時,還應具備相應的社會實踐經驗,能夠獨立進行職業技能操作示範。一名“雙師型”教師既應具備教師的職業素質,又應具備與專業相關的行業職業素質。

(三)第三階段:“雙職稱”階段

具備“雙資格”或“雙證書”的專業教師在經歷必要的企業實踐基礎上,還應獲得講師(實驗師)等中級教師職稱及與本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例如,財會專業教師要獲得雙職稱,就必須在取得講師(實驗師)職稱前後報考並取得“中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獲評副教授(高階實驗師)職稱前後,還可以考慮報考“高階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透過一系列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僅提高了財會專業教師的會計基礎理論知識水平,還提高了其運用會計理論指導學生進行實踐操作的能力;不僅使其熟悉了會計法規制度及其他相關法規制度,還增強了他們依法理財的意識以及對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的能力。在“雙職稱”階段,不僅豐富了專業教師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還提高了其開展實踐工作的能力,同時也拓展了他們的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利用資訊手段等方面的能力。 因此,“雙職稱”是專業教師成為“雙師型”教師的必要條件。學校應鼓勵專業教師積極報考其他相關行業專業職稱(資格)證書。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學校可以讓少數教師先行報考做示範,然後再將重心由教師個體轉向教師群體,根據教師各自的特長和發展方向,以專業群為基礎,引導教師報考不同類別的職稱(資格)證書。例如,在財會專業系(部)中,教師可以報考中、高階會計師,也可報考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還可報考經濟師、物流師等。這些專業職稱(資格)證書的取得為學校建設專業群和拓展專業方向提供了可能,並能使相近專業、相近學科的教師組合形成“雙師型”教師團隊。此外,隨著社會職業崗位群和社會實際需求的變化,以及不斷滿足高職教育對“雙師型”教師的實際教學需要,學校還應鼓勵專業教師報考相關新興行業專業職稱(資格)證書,以滿足學校調整專業方向的需要。

(四)第四階段:“雙能力”階段

經歷了以上三個階段,專業教師才能夠較好地改善傳統教學模式,自覺地按照企業及社會的要求改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具備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育轉化能力(指教師將自己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專業技能轉化為學生實際技能的能力,包括指導學生動手操作的能力、編寫專業教學內容和方案的能力等)。“雙能力”階段的特徵還可以表述為“雙職稱(雙證書)+雙能力”。有學者認為,“雙職稱”(或“雙證書”)是“雙師型”教師的形式或外延,而“雙能力”是“雙師型”教師的內容或內涵。“雙職稱”(雙證書)和“雙能力”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放眼未來,“雙師型”教師還不是理想的高職教育教師,未來理想的高職教育教師在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上應呈現整合的“一”,而不是目前的“雙”。因此,我們可以將“雙師型”教師界定為:具備教師資格和所教專業的實踐經歷、技術資格證書;既能從事專業理論教學,又能指導技能訓練;既是知識的傳播者,又是實踐技能的示範者的複合型教師。

三、“雙師型”教師的評聘與激勵

教育部明確提出,到2010年高等職業學校中擔任專業課的“雙師型”教師比例要達到80%。但目前“雙師型”教師還有近1/3的缺口。所以,要充分認識“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在高職校教師的評聘與激勵工作中,第一,學校應當逐步建立起“雙師型”教師的上崗資格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為提高整體教師隊伍的素質提供製度上的保障。例如,對那些已經取得“雙職稱”的且已進行過兩年以上企業實踐工作的教師,學校可以將其評聘為“雙師型”教師,同時針對教師的企業實踐工作採取一次性或分次發放獎勵與津貼的方式。這樣才能調動“雙職稱”教師積極進入企業開展實踐活動,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雙證’不一定就是‘雙師’,實際能力與資格證書之間不一定等值”的問題。學校應重用已取得“雙師型”資格的教師,同時督促那些尚未取得該資格的教師儘快提升自己。

第二,高職院校及有關教育管理部門應設法透過多種途徑加大經費投入,為“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提供有力的經濟保障,讓“雙師型”教師的“高素質、高要求”能夠真正地和“高待遇”聯絡在一起。

第三,高職校還應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方法,構建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體系,以加強對“雙師型”教師的管理。考核要定期、不定期地進行,並將“雙師型”教師的績效考核與薪酬評級、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掛鉤。對那些考核成績不佳的“雙師型”教師,應適當實施懲罰措施並限期改正;而對那些考核成績突出的“雙師型”教師,要提高其課酬標準,優先給其提供職稱或職務晉升、學習培訓以及評優的機會。

“教育大計,教師為本。”當前我國的高職教育必須重視師資隊伍素質的建設,這是提升教育質量的關鍵所在。而“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無疑是提升高職師資素質的一種有效手段。高職教育必須站在全域性的高度進行規劃,堅持理論聯絡實際、教育與生產實踐相結合以及“以人為本”的人才觀,努力培養高素質“雙師型”人才,為高職院校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最終實現高職教育自身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