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合同範文

如何解除代理的合同

如何解除代理的合同

問題一:與產品廠家簽約合同時註明貨款全額到賬後3-5天發貨,可廠家超過了這個時間算違約嗎?我可以就此解除合同嗎?

回答【1】您好,是違約的。可以解除合同的'

回答【2】是違約行為,你可向廠方主張由於遲延交付貨物給你造成的損失,如果約定了違約金,也可要求對方支付。但如果不構成根本違約,你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問題二:代理合同單方解除的條件和法律責任

回答: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沒有法定原因單方面解除代理合同,所造成的損害由原代理人承擔。

如果代理合同中有相關規定關於提前解除合同的,以代理合同為準。

以下是法定代理解除的條件。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係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