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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僱員工還讓自己寫辭職報告怎麼辦?

公司解僱員工還讓自己寫辭職報告怎麼辦?

我妹妹是遼寧撫順公司的一名地層員工,在貴公司公司已經2年了

,一直工作很好,沒有任何問題。本月26日(11月26日)她的主管主任告訴她,你幹到月底就不用來了,你現在的崗位有變動,不安排人員了。我妹妹問她:“你是是應該提前一個月,給我書面的辭職信,並且我已經工作2年了,還應該有賠償金,我今年的年假因為一直工作忙,還沒休呢?她的.回答是:”可口可樂公司從來沒給過賠償金,是我解僱你,但是你得自己寫辭職報告,我們公司沒先有給賠償金的先例。你如果不自己辭職,你的養老醫療個人檔案都拿不回來了,你如果不寫辭職信也行,我們可口可樂公司有的是辦法制你,到時候你會比現在更難受!!!”

我妹妹知道是有人想來工作,現在沒空位置,所以才給她解僱的。

你是領導,我沒任務問題,你解僱我可以?我接受。你有人要來想頂替我位置也行,我也可以接受,我一個小胳膊是擰不過是大腿的,我是地層員工,沒地方講理去?但是你解僱我了,還讓我自己寫辭職報告是不是有點過分了,也太欺負人了,以前在工作做處處找差,自己說的事一會就不承認了,反過來把責任都推卸到我妹妹身上,然後開會就批評我妹妹。多少次了,她領導躥貨,被發現了深更半夜的去幫她弄瓶標,然後就得到的這個結局。我雖然是地層員工,沒有機會跟高層領導接觸,也沒機會說說我們底下員工的真實情況,但是現在是法制社會,最基本的法律常識我們還是懂的,你解僱我,給我我該得的一點點賠償的要求過分嗎?

至於她們主任說的,貴公司從來沒有給賠償金的先例,我就不知道是公司授意這麼做的,還是她個人行為了?

她主任是口頭告訴我妹妹不用來了

已經被解僱了,她現在不承認也行,她已經習慣說了不算了。

我就想知道,這件事,我們該怎麼去處理,是要乖乖接受現狀嗎?乖乖滾蛋嗎?還是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底下領導做事為什麼那麼囂張呢!是誰給她的權利?